Re: [新聞] 「靠北!」他在機車這藏暗器 一喬車就中針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03 18:53), 編輯推噓125(12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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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包青天、久立生、古美門大家好: 小弟是一隻魯蛇恐龍,看到這個黏圖釘的事件,來說一下趴說語賺賺P幣: (先簡稱新聞中黏圖釘的人叫甲,被圖釘刺到的人叫乙) 什麼是犯罪行為?簡單定義:「不法且有責的行為」 不法分成兩個階段, 一個是「構成要件該當」,白話就是「違反刑法明文規定」 二個是「違法性」,白話就是「你的行為有沒有特定的事由,是法律所允許的」,舉例來 說,正當防衛、緊急避難、依法令之行為(像醫生幫病人開刀之類的) 當被認為構成要件該當、具違法性,法律就會評價這個行為是「不法」的行為,白話講就 是你這個行為是「違法行為」。 「有責」指得是「行為人能不能為他所做的這個違法行為負責」,常見的判斷標準例如行 為能力(像五歲的小孩殺人不用負責、精神狀態失常的人犯罪不用負責) 故一個「不法且有責的行為」,就是所謂的「犯罪」(暫不討論客觀處罰條件)。 來,我們來看這個案例: 刑法評價的對象是「行為」,所以先找可能觸法的行為:「甲在機車後座背面黏圖釘,並 且這個圖釘讓搬動機車的乙受傷」 首先看「構成要件」,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就現實面來看,甲放置圖釘,這個行為製造了讓人受傷的風險,而乙確實因為甲放置的圖 釘受傷,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就個人心裡面來看,甲放置圖釘,就是有想說「動我車的人就會被刺到顆顆顆」,所以甲 是有「傷害人的身體或健康」的想法 所以甲確實違反了刑法第277條的規定,「構成要件該當」 接著,來看違法性 這個案例可能會討論的是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24條避難行為 要成立正當防衛有兩個條件:「防衛情狀」、「防衛行為」 防衛情狀指的是,要面臨「現在、不法且人為的侵害」,防衛行為指的是:「要有效(可 以達到目標)且必要(造成最小的侵害)的行為」 這個案例,甲放圖釘在機車上面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現實面上,乙為了停車,搬動甲的機車,並沒有造成甲任何的侵害,所以並不是「防衛情 狀」,甲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如果乙是故意想要偷車的話,則有討論空間) 附帶討論有沒有「誤想防衛」(想像中是為防止車子被刮、被偷,所以正當防衛,但現實 上沒有正當防衛)的可能 在甲的想像中,除了想說:「偷車的人會被刺到顆顆顆」,也一定會想到:「手賤要移我 車的人會被刺到顆顆顆」,當甲腦袋中有這幅畫面,就不會有「誤想防衛」的可能 所以甲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要成立緊急避難有兩個條件:「避難情狀」、「避難行為」 避難情狀指的是,要面臨:「現在的危難」,避難行為指的是:「要有效(可以達到目標) 、必要(造成最小的侵害)、具衡量(避難手段與其造成的結果之間利弊的衡量)的行為」 和前面正當防衛的討論一樣,乙只是為了停車去稍微搬動甲的機車,對甲而言並不是現在 的危難,故不是「防衛情狀」,甲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最後是有責性,這個案例,甲應該是滿18歲,在黏圖釘的時候沒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 陷,可以認知他的行為是會讓別人受傷的,甲是有責的。 結論:甲違反刑法第277條傷害罪既遂,乙可以吉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079215.A.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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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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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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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認真什麼啦,是當期末考的題目在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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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霸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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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你法律系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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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人會跳針移車是強制罪三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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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華民國的法律與案例沒有所謂的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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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法官會照你邏輯思盤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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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也可以講圖釘不是他放的 突然有但懶得拆 就換乙舉證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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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素不素被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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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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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專業了鄉民不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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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樣不會被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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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什麼一格停一車根本不切實際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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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繼續蹲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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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是對人 不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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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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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就是拼移動機車會毀損...可是毀損不罰過失 要舉證有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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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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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慘的是 就算舉證完 還是沒辦法成立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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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主張自己的財產權而侵害身體法益 正當防衛沒辦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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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黏圖釘算間接故意 可能讓人受傷但不加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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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列入考量甲方或許因出自防盜竊而裝扶手內側,非外側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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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小心把他圖釘摳下來掉在他輪子上插進去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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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意傷人意圖 cc 完全用乙方思考就是敗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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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我以前機車被硬生生移出格子外,收到罰單不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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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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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標語 警告牌 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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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圖釘上去就表示有傷害故意了 管你黏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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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違法改裝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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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知道了 在家裡設死亡陷阱害小偷死亡 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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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直接故意 但有間接故意啊 你在路上黏釘子 有人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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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爆胎 受傷了 也是你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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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完整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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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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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真的是很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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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都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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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圖釘就是故意傷害這邏輯跟去小北要買鹽酸就是意圖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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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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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沒提到未必故意就可以開始扣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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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要考高考了壓力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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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1:49, , 159F
專業文必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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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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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有疑問 在住家周圍放鐵網、鉤刺、玻璃半空瓶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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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4:47, , 16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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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那樣也是能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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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明顯,這樣說來沒有意圖傷人跑去別人家圍牆裡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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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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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11, , 167F
好文推 和設陷阱害小偷死亡類似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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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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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8:32, , 169F
推論部分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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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8:39, , 170F
推講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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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9:05, , 171F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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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9:33, , 172F
這我一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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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有解答我疑惑 長知識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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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要被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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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16, , 175F
噗,原PO就法官啊,他開頭不是就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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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大快去黏 想看你被告到脫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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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挪車可以鎖電線桿,用傷害的方法就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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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屁孩被告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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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圖釘拿下來插爆他坐墊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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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2:52, , 181F
醫生是業務上的行為吧 警察才是依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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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0, , 182F
我建議黏兩條大便上去,既不傷人又可防移車,各位大大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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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0, , 183F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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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4, , 184F
推講解
07/04 13:04, 184F

07/04 13:09, , 185F
再推個
07/04 13:09, 185F

07/04 13:23, , 186F
一堆人跟法官魯?是比法官懂?還能夠判?有牌的都說話了
07/04 13:23, 186F

07/04 13:31, , 187F
買鹽酸還能說是洗廁所,黏圖釘是裝飾品喔?鬼扯
07/04 13:31, 187F

07/04 14:25, , 188F
法律系學生來朝聖,可是真的有點像寫考題xD
07/04 14:25, 188F

07/04 15:14, , 189F
有罪心證已經構成,剩下只是論述而已
07/04 15:14, 189F

07/04 20:25, , 190F
真的欠吉
07/04 20:25, 190F

07/04 22:20, , 191F
推解說! 大吉大利
07/04 22:20, 191F

07/05 01:18, , 192F
你搞得我還在考試一樣
07/05 01:18, 192F

07/05 03:39, , 193F
你這申論大概15分吧
07/05 03:39, 193F

07/05 06:13, , 194F
07/05 06:13, 194F

07/12 18:03, , 195F
寫考題XDDD
07/12 18:03, 19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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