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教出殺人犯序文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6/28 21:14), 8年前編輯推噓-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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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00199bcd (落葉~小楓~*)》之銘言: : 第二類是社會情境與學習方面的研究。其研究內容,簡單而言就是說人處於特殊的環境時 : ,會學習解除壓力的方法,其中之一就是犯罪。不論這種說法多有道理,反對者只要提出 : 反證說明處於同樣環境的人有不一樣的反應,那麼法則性就無法被建立起來。 : 既然犯罪的原因無法究明,那麼制度對於犯罪行為的反應就是純粹的處罰了。而處罰效果 : 的功利性思考在於,人都會怕惡害的賦加或利益的剝奪,只要對犯錯的人處罰下去,那麼 : 他們就會怕,潛在性的犯罪人也會怕,於是社會回復安定。問題是並不是每個犯罪人都會 : 被抓到,投機取巧者仍舊存在。在這種思維下,不斷加重的嚴罰以及全面性取締的政策於 : 焉產生。 : 臺灣目前的狀況就是如此。 這句話是錯誤的。 台灣目前的情況在於,任誰都無法提出一個標準, 但有些人(也就是第二類主張的人),卻想要把自己的標準強加在所有情況之上。 李茂生自己也講了,第二類主張有很多種學派, 那我們怎麼能斷定李茂生的這個學派就是正確的呢? 然而,李茂生不只很武斷認為他走的路線就是正確的-- 他有說過,"我是秉持良心的人"--, 而且還企圖把這種標準形成統一的標準,也就是所謂"可教化"的模式。 在李茂生一派的論點中,既然凡事都是特殊環境養成的, 那麼"可教化"也是理所當然; 不論多麼兇殘的罪犯,到了他們眼裡就都是"可教化"的。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可教化的論點也不過是一家之言,真的就能斷定是正確的嗎? 李茂生拒不接受"標準難以斷定"的答案,但這種不接受, 也不過是他自己的一廂情願罷了,憑什麼讓它成為司法的標準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39.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655652.A.8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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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市長出乃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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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 李茂生的問題在於他剛愎自用,罵人皇民是這樣,嗆學生無腦也是這樣, 他不能接受跟他不同的任何意見,認為只有他自己才是正確, 簡單說,他是博士的學識,幼稚園的EQ...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9.173), 06/28/2017 21: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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禿頭金牌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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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打手nicolaschen2還沒出來呢(笑笑)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9.173), 06/28/2017 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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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想讓台灣變成東亞的北歐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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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可是我刑法教授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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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這些唸法的都是專門搬弄是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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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加油,我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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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自己剛愎自用都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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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系到處指指點點好不剛愎自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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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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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到底要如何被西洽永桶還可以自我感覺良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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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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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要怎麼樣才能讓妹妹大義滅親,但是還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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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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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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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樣亂翻譯帶風向被一堆懂日文的人罵翻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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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沒事嗎?可以教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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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樣大學做人失敗到被整個社團排擠,然後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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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故意排擠他,卻不覺得當一個人被整個社團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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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問題,可以教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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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金牌打手,非常認真:)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9.173), 06/28/2017 22: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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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樣在棒球版,在書版,在西洽版,在八卦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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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在家裡,在前女友家裡都被罵翻,可以解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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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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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每一項都可以有你的說詞,你可以說你就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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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倒霉,命中犯小人,去哪都碰到小人。不過我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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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一點的方法幫你分析好了,上面提到的每個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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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都有你的存在,懂惹嗎?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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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法律不找大老來拜是拿不到牌的 就稍稍體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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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板就是蠢蛋講話特別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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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KwkaYB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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