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事件超長懶人包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27 12:17), 編輯推噓20(2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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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我要對74團說很句遺憾的話,到目前為止,真的沒有證據證明陳星說謊 : 從陳星的聲明在5月10號發出,已經過了將近20天 : 原本大家都在期待,陳星出來講話之後,可以有新的說詞和證據來打他的臉 : 這也是為什麼大家在之前一直施壓陳星出來面對的理由 : 但是到目前為止,陳星的說法依然沒有被駁斥 : 第一,陳星說他與林奕含在民國98年8月開始交往 : 符合ooutputt在文中所說的 : 「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 成年指的就是18歲,不可能是16歲或13歲 : 林奕含在民國80年3月16日出生,到民國98年8月時已經成年 : 第二,陳星說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 : 這一點始終沒有被林父母反駁 : 第三,陳星說林奕含在新書發表會中明確表示自己不是書中女主角 : 經過查證,林奕含真的明確說過她不是房思琪 : 以下是她是原話:「我很想說我相信可能有人隱藏在期待我是房思琪 : 但是我要說我很抱歉,但我真的不是房思琪,讓你們失望了」 : 影片在此https://goo.gl/QRmE6J : 文字稿在此https://goo.gl/64yow7 : 第四,陳星說林奕含在專訪中表示16歲已經有憂鬱症 : 這個也在2017/1/9的一篇報道中得到佐證 : (https://www.twreporter.org/a/mental-disorder) : 原文是:「儘管從高二16歲起到如今快26歲,固定到精神科接受診療,醫生卻一直沒有給 : 她明確的病名。」 : 我也列出一些看似打臉其實沒有打到臉的說法 : 1.陳星聲明「畢業後才認識」 林奕含父找出98年補習班榜單打臉 : 這篇新聞說.陳星聲明「畢業後才認識」,然而在陳星聲明中 : 並沒有畢業後才認識,而是說畢業後才交往 : 陳星聲明中也提到「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 : 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 : 他早就承認確實在98年2月時便知道林奕含也合過影 : 所以這則新聞並沒有打到臉,反而是扭曲了陳星的聲明,虛構了他沒說過的話 : 2.林奕含高二就被陳星逼口交 : 這則新聞的消息來源是「不願具名的人士」 : 這個消息沒有得到父母的證實,而且疑點重重 : 據「不願具名的人士」說林奕含被陳星逼口交而且在高二時曾向父母說過 : 但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林父母為什麼沒有報警? : 高三父母又怎麼可能讓林奕含又去同一間補習班,又讓林奕含與陳星合影? : 口交的新聞在5月18號發出,林父找榜單打臉的聲明在5月24號發出 : 在這5月24號林父的6點聲明中,並沒有證實5月18號不具名人士的說法 : 顯然這個消息並不可靠 : 3.有新聞說林父正在備妥林奕含醫療記錄證明林奕含不是在16歲開始看精神科 : 但是目前還沒有具體內容,等到刊出來之後在說 : 我這不是在為陳星說話,我只是在客觀分析 : 陳星的聲明確實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被打破 : 婚外情嚴重傷害家庭核心價值,外遇就是混蛋,沒什麼好說的 : 同樣的道德標準,第三者破壞家庭,也同樣是混蛋,不值得同情 : 道德標準應該要一致,而不是說50歲男子需要為不倫行為負責 : 18歲女生卻不需要為自己的不倫行為負責 : 雙重道德標準是難以服人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求助] 不能說的秘密? 時間 Mon Dec 19 01:36:15 2011 ─────────────────────────────────────── 不彷考慮跟這個人交往? 其實原po若沒有一點點喜歡這個人 根本也不可能同意在住處兩人聚餐喝酒吧? 這樣想想,其實也不需要提告或什麼的搞那麼麻煩 當作是男友未經你同意而已 也許這樣還好過一點 最後修成正果也不是不可能 根本不能確定是被強暴 因為不確定原PO在酒醉的過程中沒有答應求愛 也許有,但忘了 也有有,但事後後悔,也可能因此才在事後把保險套等東西都輕理掉? 因為有這個疑慮,不能輕易認定這就是強暴 所以說,原PO也可能是有什麼東西漏掉沒說,當然,只是可能 也有可能,你認為人家是強暴,人家認為你是仙人跳 所以說,如果真是這種情形,即原PO確有在酒醉時答應求愛 那麼對方就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強暴 既然如此,兩人其實交往也未必不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5.126.202 -- 你發幾篇我就來幾篇,一堆郭冠英們忙附和,真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56.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858654.A.A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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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支持陳興的怎麼盡是這種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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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跟印度人學來的兩性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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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種嘴臉的才會支持塵腥先姦辱再把小女生吃乾抹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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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中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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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章你可以用理智去判斷是非,但因人廢文,覺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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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本身會變成新聞事件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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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人都看得出來她有東西沒說,現在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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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也正表示你道理講不過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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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也可以有粉絲 佩服佩服 KOBE應該很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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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經的言行代表他的價值觀,總要給旁觀者更多的資料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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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應該崇拜塵腥崇拜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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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此人的說法可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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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來求助的 還用洗腦詞把人往強姦犯身邊送做堆 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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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我完全看不懂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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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如果能『非反串』PO那種文章,就表示他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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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理性的角度去看他的文章,這前提就是錯的,因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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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人背後隱藏了更多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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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時就算同意性交都是不算數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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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的預設立場都是男的沒事好蚌蚌 女的一定心機倒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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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生的暗夜哭泣事後徬徨與自我認知錯亂 他根本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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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假中立但其實為自己潛在利益在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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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權有勢的已婚老男人往下吃小年紀女生 是把年輕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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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的是資訊,閱讀需要的是整理可信的,結果相不相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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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資源吃乾抹淨 那些死挺的工讀生也看不到 心盲眼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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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先決條件居然是判斷這個人可不可信?可信就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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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一下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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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看一次就好噁心 怎麼有人要幫強姦犯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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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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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是就上法院求認證 有甚麼好說DER 他有挺強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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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人要幫強姦犯說話? 說你強姦就強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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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看到這種就很噁心,跟風腦補超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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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不健全的人,發表的文章,本來就必須一起審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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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後面一堆人打他的臉了(這就不浪費時間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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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猛 原來思維非常一致 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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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喔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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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都是一樣的思維,怪不得會發那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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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類聚實在是很恐怖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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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結構真龐大 難怪每次都說女生一定是反悔亂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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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想法真是超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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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由各種想法構成人格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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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兩性方面如果這人想法是這樣,再去評論別的兩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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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也是相去不遠吧,所以並非因人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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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傳說中的中壢市民?XD不要再裝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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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ing7還敢說別人腦補勒,自己這篇BG文腦補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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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打算幫女方強加自我防衛機制,就可以怎麼說女方都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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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句有誤,女生一定要抵抗這個機制,有問題先報警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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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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