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奕含曾發表「不自殺聲明」反被酸民檢討消失
最近才在看這個事件,
其實事情很簡單 看不懂到底在吵什麼
林高中和補習班老師發生關係
林女以為是交往~~被男老師玩玩不理
林女大受打擊 得憂鬱症 後來走不出 還寫書
最後自殺
父母不爽 爆出來說當初是被誘姦
然後接下來要吵什麼??
我覺得事情很清楚啊
如果只是發生在平常高中同學身上 應該很正常吧..
我也有高中學姐分手後自殺10多次 割腕到手臂一堆傷
現在也走過來活的好好的....
就只是一個生病的走不出來
不是嗎... 補習班老師一定是騙他的
不過感情這種事情很難說對錯
※ 引述《opfish (coco)》之銘言:
: 當初只是一個生病受傷的討拍女
: 但是
: 我比較關心的是*[0;31m 紅色 *[0;31m
: 才女作家林女4月27日自縊身亡,林女的父母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指女兒8、9年前曾遭
: 補習班老師誘姦,但*[0;31m 衛福部卻主動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調查 *[0;31m,「出版社的聲明揭露被害人的
: 姓名,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一事,考慮對出版社研議開罰,網友也查出該名涉
: 嫌的補教名師是陳姓補習班老師,以本名成立公司,並承包多項衛福部的標案,金額多達
: 數千萬元。
: 台南市社會局在林姓女作家死後的消息一出後,當天下午就發出聲明,指出版社揭露被害
: 人姓名,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被害人身分資訊違反保護規定之罰則,將研
: 議開罰;*[0;31m 媒體群組也收到訊息 *[0;31m「OOO事件,台南市社會局已通令媒體不得公布姓名,否
: 則將處罰(且是連續罰)」,要媒體配合只能稱林女為「A女」、「書名不提,但可提作品
: 概要內容」。
: 正當媒體及網友紛紛納悶為何是由「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調查」時,眼尖網友則在「
: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公司資料庫」,找到一家「日OO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這家公司自
: 2004年起,就承接衛福部的標案至今,光是2015年的得標總金額就超過3500萬元,而負責
: 人的名字正是「陳O星」,與傳出誘姦女作家的補習班名師不謀而合。
: 律師宋重合表示,社會局的主管機關應是內政部,衛福部的「服務保護司」雖然也管性侵
: 害防治,但主動要求社會局調查的動作顯得有些蹊蹺。
: 此外宋律師也提到,社會局欲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開罰,但此法規定「宣傳品
: 、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
: 辨別身分之資訊。」但目前僅由一本小說,和其父母的指渉,衛福部就認定林女是「被害
: 人」,並指導社會局揚言對媒體開罰的行為顯得有些牽強。
: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3326456ba67892e7b0a1fa2d4dc86a4
: f633e021e78779154679a7c21380a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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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haveseven (114.36.112.237), 05/26/2017 20: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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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分貴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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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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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陳星有問題啊
不過當時為何不馬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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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生異性緣好 被騙也很正常
如果是慧慈應該很安全
所以說紅顏薄命 自古如此 因為身邊問題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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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是自願的啊
你會自願和尊敬的老師上床嗎
一定是被半推半騙的 你回想一下你高中的心情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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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要告很難 當時應該告的
和未成年人上床本來就可以告
現在要找證據都太困難 這個老師應該要身敗名劣的
我覺得其實林的父母也照顧不週
她一定面臨很大壓力 應該要送出國或是換個環境會好一點
不是自己一個人扛著 最後自殺
就算陳猩現在自殺也沒用 林女還是死了
現在也挽回不了什麼
※ 編輯: ihaveseven (114.36.112.237), 05/26/2017 2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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