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奕含曾發表「不自殺聲明」反被酸民檢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27 00:59), 8年前編輯推噓22(2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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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來看看林自己的文: 過去 我跟某高中補習班名師「在一起」一段時間,「那個人」已婚 有小孩 鄉民看到這裡可能很想開噓,小三就是犯賤,鮑鮑換包包,但從來不是那樣。 我和「那個人」分開以後,痛苦至極 我很懷疑,如果這是愛情,為什麼我這麼痛苦,「那個人」卻可以安然活下去? 後來才發現,我之後有誰,誰之後又誰 如果「那個人」告訴我,他只是玩玩,想打炮,我當然不會跟他「在一起」 為什麼不去找經驗豐富 不把這當成一回事的女生? ->所以說,如果對方把自己當成唯一,當小三就是情感上自己可以接受的?? 那元配家庭呢?? 我們只看到愛情,卻忘記倫理 我們不知道 「那個人」追求的是頻率數量;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簡單講,我好年輕,好傻好天真?? 而且承認自己和對方在一起時成年了??那也至少18了(刑法的完全行為年齡) 但你能想像嗎?大家崇拜的名師,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想保護妳,決定愛妳一輩子,沒有人不會動搖 ->這口吻好像"全天下女人都會犯的錯"?? 我們受過的傷害不是你可以想像的,請不要再傷害我們了 儘管我說的都是事實,儘管我有更噁心的事沒說 ->如果昨天報導陳妻當林家面嗆聲並要求林大庭廣眾下下跪是真的,那對林來說的確是噁心 但痛苦的點恐怕不是分手,而是被公開羞辱 整體看起來林的價值觀也不太正常,小三卻悲劇合理化自己,只讓人聯想到瓊瑤小說.... (瓊瑤本人也是小三案例,只是他成功扶正) 而如果師生戀不道德,那呂安妮?! ※ 引述《MichaelScott (DunderMifflin 老闆 ☠)》之銘言: : 1.林奕含的發文紀錄 只幫助陳星不被法院定罪 : 我們來看看林意含的發言 : http://www.ucptt.com/article/Gossiping/1400780265/F9A# : ooutputt : : 「大家崇拜的名師 : 走到妳面前 :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 沒有人不會動搖」 : 大家覺得這種言論符合邏輯嗎? : 性別對調 : 成龍:「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 2.不要二分法 : 我先承認 比起很多鄉民 我對林奕含的「同情」真的少了些 : 但這並不代表 「不怎麼同情林奕含=替陳星護航」 : 除了補習班的同溫層同水準的老師 我相信沒有人推崇陳星的行為 : 誰不希望社會簡單一些? 誰不害怕自己身邊的女性被陳興這種人吸引 : 治本的方式是倡導真正的兩性平權阿 : 所謂兩性平權就是屏除女性附庸男性 崇拜男性的心態 : 屏除 成龍:「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 而不是獵巫 : 去搞啥實名制等等 在補教界可能會改善 : 但崇拜附庸心態 根本不解決 : 同樣的現象還是會發生在別的職業別 : 今天對陳星的制裁 頂多就是社會輿論制裁 司法絕對管不到他 : (除非有鄉民要去執行私刑正義) : 拜託不要再 「不同情林奕含=替陳星護航」 : 反國x黨不等同支持民x黨 : 陳星很可怕 但若如此即給他定罪 那台灣的司法更可怕 : 另外 可以看看這篇文 :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4262052.A.1F2.html : 思想上的教育才是根本 : ※ 引述《lovetina (顏回模式)》之銘言: : : 林奕含曾發表「不自殺聲明」 PO文揪狼師反被酸民檢討 : :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080014 :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 2017/05/26 13:23 : :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才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補教名師陳星誘姦案,現已進入司法調查 : : 階段,立委林俊憲昨上三立《新台灣加油》,在節目中曝光林奕含信箱帳號,要求檢警儘 : : 速調查。 : : 林俊憲公開林奕含信箱帳號,等於證實2014年曾在PTT發文,號召其他受害者站出來,反 : : 被網友留言諷刺的「小杯」,的確就是林奕含本人;當時網友冷嘲熱諷的反應,也符合她 : :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描述,一名受害女學生透過網路揭露狼師惡行,打開信箱滿 : : 滿信件,卻都是檢討被害者的低級評論。 : : 當時「小杯」PO文,揭露狼師惡行,文中雖充滿被恐嚇的不安與恐懼,但仍懇請其他受害 : : 者與她聯絡,即使她勢單力薄,也願意一起打倒這些狼師,最後更附上「不自殺聲明」, : : 稱「我的精神病完全好了,近年內決不會自殺或入院」,顯見她確實活在狼師勢力的陰影 : : 下。 : : http://img.ltn.com.tw/Upload/ent/page/800/2017/05/26/2080014_1.jpg
: : http://img.ltn.com.tw/Upload/ent/page/800/2017/05/26/2080014_3.jpg
: : http://img.ltn.com.tw/Upload/ent/page/800/2017/05/26/2080014_2.jpg
: : 備註: 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50.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817947.A.15C.html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0:59:58

05/27 01:01, , 1F
我已經預想到你會被怎麼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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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1, , 2F
所以到底有沒有性侵? 逼自己愛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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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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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2, , 4F
哈哈小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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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2, , 5F
這樣看起來就只是被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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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2, , 6F
名師就是有魅力O.O 如果同樣的話由肥宅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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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2, , 7F
以後小三可以說第一次是被逼的,完美迴避一切刑責
05/27 01:02, 7F

05/27 01:02, , 8F
肯定被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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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林的老公和陳完全不同型(老男人/年輕癡情男) 可大膽假設林搞不好有戀父情結,所以結婚對象故意找和陳完全相反類型 (但就不是他的菜)

05/27 01:03, , 9F
你現在是在檢討死者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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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也是死者,到現在還在檢討他的罪刑呢,說好的死者為大??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05:23

05/27 01:05, , 10F
死者為大加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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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5, , 11F
不相信小說、網誌和訪談,只對這篇情有獨鍾,你不客觀喔
05/27 01:05, 11F

05/27 01:05, , 12F
欠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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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6, , 13F
美女加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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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07:48

05/27 01:06, , 14F
50歲的有婦之夫管不住懶趴幹人 還是18歲的年輕正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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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06, , 15F
人家是正妹 希特勒是嗎
05/27 01:06, 15F

05/27 01:07, , 16F
合理化當初有充分理由可以酸嗎?不用這麼累,酸民不需理由
05/27 01:07, 16F

05/27 01:07, , 17F
我超相信訪談的喔,根據訪談,陳興沒事
05/27 01:07, 17F

05/27 01:07, , 18F
先喜歡有老人臭的狗比較可能阿?
05/27 01:07, 18F

05/27 01:07, , 19F
可是書迷不相信啊 ,我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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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誘姦"就在玩文字遊戲阿 重點很明顯在"引誘",既然是引誘不就騙炮了?? 被騙上床那在法律上就根本沒有強制性交問題啦, 尤其又成年的狀況下,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09:45

05/27 01:08, , 20F
為什麼不管如何書迷都不相信這本書不是拿來搞人的呢
05/27 01:08, 20F
怎麼看林後續的所作所為都像由愛生恨的報復,但又很怕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成年人的行為與相對應的責任承擔還像自助餐給你選的嗎?

05/27 01:09, , 21F
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承認討厭小三,強姦無所謂,不需要找理由?
05/27 01:09, 21F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10:36

05/27 01:10, , 22F
強姦不需要證據 誘姦不需要理由 by 74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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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思維跟誣告性侵有何兩樣?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11:21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12:01

05/27 01:11, , 23F
如果是強姦,聲明就該說是強姦,而不是法律上找不到刑
05/27 01:11, 23F

05/27 01:12, , 24F
責的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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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12, , 25F
死者加成
05/27 01:12, 25F

05/27 01:13, , 26F
我覺得倒不一定。搞不好林本人不想吵
05/27 01:13, 26F
他不想吵就不會寫網誌,寫PTT文,到後來寫小說+受訪+自殺了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13:48

05/27 01:13, , 27F
不能把她當小孩子看待,已經成熟的能理解大人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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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13, , 28F
可是父母硬要
05/27 01:13, 28F
現在看起來是反過來,他父母不想吵卻被女兒自殺後的蝴蝶效應逼得被動出手

05/27 01:13, , 29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5/27 01:13, 29F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14:42

05/27 01:14, , 30F
說不定她不想追究,只是被DPPer找到可以利用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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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15, , 31F
好說歹說(逼)要他們繼續下去,他也才有戲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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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15, , 32F
我本人是以她說過的話為主啦。像她訪談說這本書不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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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16, , 33F
來弄人的,網誌也不算是寫出來公審某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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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16, , 34F
所以我才覺得小杯不是她
05/27 01:16, 34F
ip註冊資料等都被翻出來了,是不是本人?!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17:35

05/27 01:17, , 35F
證據?!
05/27 01:17, 35F
小說迷口口聲聲的強制性交與螃蟹照又有證據了?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18:05

05/27 01:18, , 36F
哈哈哈哈哈笑死 吵到最後結論是小三耶XD小三討拍文被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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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19, , 37F
情合理
05/27 01:19, 37F

05/27 01:19, , 38F
書迷真的會大崩潰喔
05/27 01:19, 38F

05/27 01:19, , 39F
如果檢警證實確實是本人的話後果很猛耶,證明林父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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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20, , 40F
說謊,根本就是成年後才有的事誰跟你16歲
05/27 01:20, 40F

05/27 01:22, , 41F
如果真是本人寫的,這不就是ㄧ個小三扶正失敗搞到自己崩
05/27 01:22, 41F

05/27 01:22, , 42F
潰自殺的情況而已啊呵呵
05/27 01:22, 42F
好像是某立委說那帳號是林奕含本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26/1126833/

05/27 01:22, , 43F
還好都在旁邊看,風向變來變去的,根本龍捲風
05/27 01:22, 43F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23:17

05/27 01:23, , 44F
林小三阿 但我想檢討渣男狼師不行嗎 一直扯林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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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23, , 45F
小三討拍文就是欠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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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23, , 46F
很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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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24, , 47F
個人持保留台度 目前PTT網友和林小姐關聯還不夠強
05/27 01:24, 47F
但即使不是林奕含本人,那篇文的影射應該也已涉及妨害名譽刑責了 當事人一告就知道是不是林奕含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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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講狼 人家不能講林 你好好笑?
05/27 01:24, 48F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25:49

05/27 01:24, , 49F
立委說的話可以聽狗屎都能吃 這句話比他講的話還中懇
05/27 01:24, 49F

05/27 01:25, , 50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5/27 01:25, 50F

05/27 01:26, , 51F
都需要言論免責來保護自己的政客哪有蝦米可信度...
05/27 01:26, 51F

05/27 01:26, , 52F
我看不懂你怎麼推論出最後一段欸
05/27 01:26, 52F

05/27 01:26, , 53F
你可以靠運氣
05/27 01:26, 53F

05/27 01:26, , 54F
看你怎麼想囉,ㄧ堆人看小說就崩潰才神奇呵呵
05/27 01:26, 54F
※ 編輯: nightmaresea (59.126.150.126), 05/27/2017 01:26:58

05/27 01:27, , 55F
這樣解讀比較正確
05/27 01:27, 55F

05/27 01:27, , 56F
真的可以證明ip註冊資料等等是她了嗎,覺得由檢調來說
05/27 01:27, 56F

05/27 01:27, , 57F
才算數
05/27 01:27, 57F

05/27 01:28, , 58F
對啊 拜託檢調趕快有結果 看了好膩捏
05/27 01:28, 58F

05/27 01:28, , 59F
就莫名奇妙阿 誰逼你跟老師打炮了
05/27 01:28, 59F

05/27 01:29, , 60F
檢警證實是就變超級打臉啊,證實陳興是對的林父在說謊
05/27 01:29, 60F

05/27 01:29, , 61F
小三文看幾次還真是ㄧ樣欠噓欸 好像自己有多可憐ㄧ樣
05/27 01:29, 61F

05/27 01:31, , 62F
合理化很正常 小三界最有名一句話:不被愛的才是小三
05/27 01:31, 6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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