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性侵要件將從違反意願修改成未得積極同意消失
※ 引述《TFG5566 (TFG5566)》之銘言:
: 婦女團體最近在司改國是會議最要將性侵害的構成要件
: 從原本的,”違反其意願“(女生說不要你還繼續就算犯法)
: 修改成,”未積極同意“
: 從此之後男生要做愛前
: 得先要書面同意、當場錄音錄影了
: 譬如,男性做任何一個動作之前都要保留女方積極同意的證據
: 不然就得被抓去關最高七年的牢
: 就算女生主動把褲子脫下來,腿張開來笑笑的看你
: 你也得先問”我可以插入嗎?“、”可以插入多久?“
: 不然就算強暴!!
100%不會過啦,放心
國是會議你們可以直接當在放屁就好,會過的案子早就訂好了,所以才會一堆人不爽退出阿
剩下的都是假議題。
刑法本來就是道德的最低要求,根本不可能向上擴張,如果真的訂了也只會讓性侵成罪率大幅下降而已,因為不反對跟積極同意德日美各派就會吵成一團,到時鈺雄,耀程,茂生,國昌人人講一套判準根本出不來,媒體又可以爽爽報什麼:未積極同意竟插入女高中生體內,恐龍法官竟判無罪!的可悲標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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