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保護孕妻勒死竊賊 勇夫今判賠64萬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09 00:27), 編輯推噓7(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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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xio (登祿普)》之銘言: : UDN : 保護孕妻勒死竊賊 勇夫今判賠64萬元 : 2017-05-08 21:43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 台北市石牌路某住處屋主何柏翰和妻子2014年返家,驚覺屋子遭人闖入。自海軍陸戰隊退 : 伍的何柏翰打開廁所門,大喊「你是誰?」竊賊張俊卿驚慌下朝他揮拳,何柏翰蹲下閃躲 : 後,為保護懷孕的妻子,把張俊卿推至淋浴間角落壓制,導致張臉色發黑,隔天死亡。何 : 柏翰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高等法院判2月徒刑,緩刑兩年定讞。張的父母向何要求損 : 害賠償,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下午4點宣判,何柏翰須賠張父30萬8112元、張母34萬 : 0081元,共64萬8113元,仍可上訴。 : 判決理由指出,張俊卿侵入住處行竊,遭發覺後即出手攻擊何柏翰,依當時情況,何和張 : 扭打、壓制是出於防衛,但何雖基於防衛才壓制張,但何應該知道用左手施力推壓戴口罩 : 的人臉部,再用右手反向緊拉衣領,容易使人無法呼吸致死。 : 另外,張俊卿當時已有喘不過氣、臉色蒼白、手部發抖,何柏翰卻持續壓制張的頭部,緊 : 拉衣領傷及身體要害,導致張因呼吸性休克、心臟性休克死亡,認為何有過失。法院認為 : ,何柏翰雖出自防衛才壓制張,但張已呈現呼吸困難、臉色發白,何柏翰仍持續壓制,直 : 到警員到場上銬才鬆手,屬於防衛過當。 : 判決理由指出,張父因兒子死亡受到損害總計150萬多元,張母則為170萬多元,法院斟酌 : 何柏翰的賠償責任,認為何防衛手段逾越必要性,他應負20%賠償責任,判何須賠張父30 : 萬8112元、張母34萬0081元,共64萬8113元,仍可上訴。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450698 : 5.備註: : 還好小偷有死 不然腦死 變成了個植物人 : 你可能要養他 還有他爸媽一輩子 : 要當小偷的 一定要選對地方投胎 台灣絕對是首選 單純探討正當防衛的話 正當防衛成立要有三點 一、有效性 何將竊賊壓倒在地,並有效的阻止竊賊對何的財產進行侵害。 二、現在不法之侵害 何發現竊賊時,竊賊是在偷取何的財物及入侵何的住居,所以這邊是屬於一個現在不法 的侵害 三、不須考慮衡平性 因為正當防衛多數情形底下,多屬於需要即使保護的情況,所以不需要去討論 但剛好這情形是竊賊死了,我國目前學說上對於生命法益是絕對保護,縱使不 需討論衡平性,但如果因為財產法益被侵害,而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法益,這種 利益絕對失衡的狀況下,還是會認為這是過當。 所以依上述法官給予他防衛過當我覺得是算合適的 可能大家會覺得可是他身旁有孕婦耶 我也覺得沒錯,身旁有孕婦防衛手段一定要強烈些,這是絕對的 但手段強烈有其界限,不能因為他偷你東西你就要把他殺死 而且他在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有說到【如果再來一次,我一樣會這麼做】 依這句話按邏輯想也能想到他有殺人故意吧? 縱使他有防衛的心態,但他想防衛的手段是想殺了對方耶 如果這樣依然是正當防衛,還滿恐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06.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260829.A.6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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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知道他出手太大力小偷會死亡他就不用那麼大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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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的邏輯就是犯罪即該死 犯錯的人死光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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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過訓練的防衛是本能反應...就跟會游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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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死基本就是故意,勒死的過程人會先癱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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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是客觀上 但親臨現場是否有能力保持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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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想殺直接就勒斃了,有那麼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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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必須在嫌犯完全癱軟繼續勒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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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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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溺水的人把救生員壓入水中溺斃 他是故意要殺救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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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如果換過來變成小偷是有受過訓練的話就兩屍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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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看犯罪當中,勒殺有沒有過失致死或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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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勒殺就是故意至死了、很少判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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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制頭部跟勒住頭部是不一樣的格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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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闖民宅是可以擊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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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將犯人壓制貼地不用勒住頭部一樣能讓頭部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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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在他用的是勒技、不是壓制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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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大所說的是緊急避難的概念跟正當防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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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闖民宅可以擊斃是因為美國可以合法擁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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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不是寫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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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機率上闖入民宅擁有武器的機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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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無限擴大堡壘原則,堡壘原則受的爭議可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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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看新聞影片、是用很標準的片羽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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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壘原則常常忽略了拿捏,縱使刑事無罪,民事賠的可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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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問一下新聞影片在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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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沒看到現場狀況,很難看到是勒住還是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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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的是片羽絞、現場照片是十字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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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會用十字絞,就是知道那是會勒死人的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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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方式很難說服人你沒有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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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柔道有學到那種地步 袈裟壓、橫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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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致命性的壓制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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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官跟警察的說詞當然要說成是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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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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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是情急之下他選了最快最直接的壓制方式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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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勒技很有效且非常迅速,人會再30秒內失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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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任何學過勒技的都知道、昏死後繼續勒人就一定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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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人在被勒的生理機制一定會先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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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失去力氣無抵抗、然後繼續被勒才會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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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不會死。基本上這勇夫就是在小偷失去抵抗能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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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施做會讓人失去性命的行為,這就是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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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會有不小心勒死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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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柔道比賽要天天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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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就在他有勒昏人的實作經驗,且具受訓後應有的有高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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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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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正當防衛是要對方失去攻擊能力時你不可以繼續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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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說過刑事案件中勒殺基本上不會判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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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勒的過程你絕對可以判斷出他完全癱軟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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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他拿棒子打死竊賊那基本上就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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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在於殺意,這個勇夫必定是要勒死人才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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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偷時記得開血條顯示阿 hp掉到瀕血就要停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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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你先把他銬起來,我再把他鬆手,他要被勒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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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這句話,屋主就不可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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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屋主不會看血調顯示的,請好好想想為何刑事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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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殺沒在判傷害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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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殺,就是一種不會不小心殺死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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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存心想殺死他才會把他勒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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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是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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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堡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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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犯罪就該死刑的社會比較恐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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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一個拿到槍非常容易的地方 所以才能直接對歹徒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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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就有問題,屋主知道他快死了還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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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事也會判賠,而且美國這樣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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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種族歧視,黑人就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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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延伸解釋了"如果再來一次……"這句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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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過危急狀況就知道只能靠直覺行動,再一次當然做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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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至少不會一屍兩命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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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鄉民都說美國Lp比較大,但明明很多洲都廢止「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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壘原則」,而且也有刑事無罪但民事賠償65萬美元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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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卻只會無腦的吃記者餵的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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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衝出來揮拳你扯甚麼財產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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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件就是故意殺人的防衛過當被法官減輕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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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正當防衛範圍這麼寬是因為對方持槍比例非常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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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因此出現非常多的種族濫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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