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有沒有愛過陳星啊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6 23:26), 8年前編輯推噓4(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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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felove (安全的愛)》之銘言: : 林小姐的邏輯大家講過很多次了啊...... : 我愛你,你愛我, : 所以我們兩情相悅的交配, : 這不是誘姦,這是做愛。 : 但後來我發現,原來妳不愛我, : 之前講的都是謊話,只是為了騙我上床, : 所以雖然我「之前」都同意和你做愛,而且還高潮好多次, : 但「現在」我發現自己被騙了,我「現在」反悔了, : 那麼一切就以現在為主,之前的做愛都叫作誘姦。 : 那麼我發現自己被騙了,還是繼續交配呢? : 雖然理性上知道你是騙我的, : 但感性上放不下你,身體上也貪戀被你幹到高潮, : 所以在我無法割捨的情況下,讓我同意一直跟你做愛, : 這也算是一種誘姦,一種性暴力。 : 這樣有搞懂林小姐的邏輯了嗎? : ※ 引述《cosmetics (化妝品)》之銘言: : : 到底有還是沒有 : : 她自己不就講這書是愛上誘姦犯嗎 : : 到底有沒有過戀愛 : : 如果有過戀愛,又為什麼是誘姦 : : 如果是性侵 : : 為什麼還要去補習,讓老師一直得逞,這不合理 : : 這是一場戀愛?還是一場性侵? 又一個沒看過小說就腦補的人,我節錄重點給沒讀過的人,別再腦補。 先說不想小說辦案,我只就小說翻到的內容討論,至於小說的真實性不是我想討論的。 1.小說中思琪第一次是自願的還是被強姦? --> 被強姦。就小說描述,思琪被老師以改作文的名義「引誘」到房間,然後就被老師「強姦 」了。 沒看過的人別再腦補什麼自己騎上來這種事了,也不是你情我願,小說描述就是強姦。 <-- 2.思琪是被強姦前還是之後愛上老師? --> 被強姦後,因為女主角因為太痛苦而選擇去愛,如果是兩情相悅,她才能說服自己這是因 愛而性: --page66 :『她被捅破、被插爛、被刺殺,但老師說愛她。如果她也愛老師,那就是愛。 做愛。美美地做一場永夜的愛』 --Page 67:『愛老師不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39.170.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084375.A.8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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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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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沒錯,一堆人沒看過小說在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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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把小說當聖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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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ㄧ開始就說我不想小說辦案,但我看不慣跟本不知道小說內容就腦補的人,腦補成內容 是你情我願,我差點沒昏倒,我只就小說內容來讓沒讀過又腦補的人了解,這也有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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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在看守毒蟲回役兵聊天,他炫耀女友很漂亮。問怎麼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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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他說簡單,下藥騎上去,她會腦補愛上你,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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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問我要不要藥,愛上後打也不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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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正確性教育的女生真的會欺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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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sperbf (202.39.170.244), 05/06/2017 23: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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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也是被騙的。其實到後面,房思琪是想殺了李國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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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琪就不是她了 沒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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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基本上是一本純文學小說,所以不能用寫實的方式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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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這本書叫做...樂園,對思琪來說,真的是樂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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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說辦案 網誌辦案行不行? 無名寫第一次被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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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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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文問的誘姦就是小說啊 不談小說腦補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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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肥宅只是聊八卦阿 沒犯法的 辦案是工讀生亂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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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聊小說劇情又哪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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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誘奸16歲,你在發揮你的魅力,看對方會不會黏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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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了,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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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爆掛,被害人一開死都是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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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無法相像老師強姦,所以都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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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不知道林跟陳真實細節情況怎樣 不小說辦案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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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就林學妹故事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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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辦案 哈哈 父母每次論點都不懂還相信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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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尤妮可 我幫強暴我的人做了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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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座談會時也有解釋樂園 這是個慘劇 身處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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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腦卻得把它美化成初戀樂園 而不自知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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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是不管有沒有看過小說都是自行腦補,合意的可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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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所以才不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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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辦案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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