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是否該推動未滿20不得告妨礙家庭消失
※ 引述《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之銘言:
: 最近的狼師都是利用同一招,找滿16的學生妹開後宮,出事就找太太出來告妨礙家庭,
是
: (滿20的爭議太多,之後再說)
16歲還小 刑法可以減輕刑責 ,這樣有問題嗎 ?
另外妨害家庭 ,或是通姦
在被告不知道對方有家庭的狀況下 ,似乎是不會有事的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150
簡單來說
心愛的老師進入自己的小穴的當下
女學生對師母是否會有一絲愧疚 ?
還是滿心歡喜的以為老師永遠是自己的了 ?
我個人認為是後者 或是兩者都有
爽得不行的當下 心裡還要提醒自己也是逼不得已 ,我並不是個婊子
為什麼我會知道呢 ?
因為我前女友就是這種人
還小還小 ㄏㄏ
他只是個孩子啊 ! 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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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0:15, , 1F
05/02 10:15, 1F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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