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30 17:52), 編輯推噓17(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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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39,
如果照這原po的腦補,那這兩天鄉民喊打喊殺群情激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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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憤填膺義和團降世討公道不就是鬧好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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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就是兩個人的感情問題跟一個人的精神問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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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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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那些鄉民是在幹什麼??學江戶人打架跟火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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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鄉民這兩天來還去追殺人家家人女兒是在玩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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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PTT鄉民的正義第二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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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一堆人就覺得只是兩方的感情關係,女生滿16歲就合法阿 自己都同意了,不就女生自己犯賤嗎? 沒犯法就沒問題啦 那我想問一個問題,今天如果不是老師,女生會愛上他的機率有多少? 心理學上有很有名的兩個實驗是關於服從跟角色扮演對人的影響, 在這邊先問大家兩個問題,大家先想想自己的答案。 1.今天要求你扮演一個老師,然後教導一個學生,當這學生做錯考試題目, 你就必須電他,電壓從45伏特到450伏特,你會不會懲罰他到450伏特? 不會的話你覺得你到多少伏特會停止? 2.今天你跟同一個大學的學生一起參加一個角色扮演遊戲,一半的人扮演獄警, 一半的人扮演囚犯,如果你扮演的是獄警,你會真的打這些囚犯嗎?又如果你 扮演的是囚犯,你會認命的讓這些人打嗎? 接下來就講這兩個實驗 1.第一個實驗,是米爾格倫在1961年所作的服從實驗,當初的實驗目的是為了 測試當初那些參與猶太人大屠殺的納粹追隨者,有沒有可能只是單純的服 從了上級的命令? 實驗小組會告訴參加者這是一項關於「體罰對於學習行為的效用」的實驗, 並告訴參加者他會扮演"老師",另外一個房間有另外一個參加者扮演"學生", 但實際上學生是實驗人員假扮的。 老師會拿到一個45伏特開始的電擊器,並被告知這個電擊器可以電擊隔壁的 學生。然後老師開始考試,學生答錯的話,老師就要電擊學生,電壓會慢慢 上升,最高到450伏特。 老師會相信真的有電擊,但實際上並沒有電擊。實際上,實驗人員假扮的學 生在隔壁拿著錄音機,搭配電擊伏特撥放預錄的尖叫聲。伏特數提升到一定 程度,學生會開始敲打牆壁,幾次之後會說他有心臟病。再提升到一定程度 以後學生會突然沉默,沒有任何反應。 電壓 「學生」的反應 75 V 嘟囔 120 V 痛叫 150 V 說他想退出試驗 200 V 大叫,敲打牆壁 300 V 拒絕回答問題 超過 330 V 靜默,沒有任何反應 如果參加者表示想要停止實驗,實驗人員會依以下順序回覆: 1.請繼續。 2.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進行,請繼續。 3.你繼續進行是必要的。 4.你沒有選擇,你必須繼續。 如果經過四次回覆後,參加者還是希望停止,那實驗便會停止。不然,實驗會 繼續進行,直到電壓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並持續三次後,實驗才會結束。 結果 進行實驗之前,米爾格倫請他的心理學家同事們預測結果,所有人都覺得只有 1%~10%的人會懲罰到450伏特。 結果第一次實驗中,65%的人電到450V,沒有人在300V之前停下來。之後也做了 很多次類似的實驗,也都得到類似的結果。 2.第二個實驗是史丹佛監獄實驗,是1971年由美國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 (Philip Zimbardo)所做的實驗。 地點:史丹福大學心理學系大樓地下室的模擬監獄 受試者:從70名應徵者中選出24名被認為非常健康正常的人參加 隨機抽出一半當獄警,一半當囚犯。 志願者們還被告知,如果被分派去飾演囚犯,他們可能會被剝奪公民權利,並且 只能得到最低限度的飲食和醫學護理。第一天進監獄的時候很擬真的被警察逮捕, 然後他們被採集指紋、蒙上眼、關進監獄。接著被剝光衣服、搜身、去蝨子、理髮 、拿到囚服、得到一個號碼,並在一隻腳上拴上鏈子。 另外的受試者變成了身穿警服、手持木棍的獄警。 實驗就開始了。 第一天很正常。 可是到了第二天,“囚犯”們對於被監禁做出了反抗。獄警們迅速而殘忍地鎮壓。 他們把囚犯全身扒光、搬走了囚犯的床、拿走飯菜、讓他們空著手清洗馬桶,把這 次反抗的頭目拉去關了禁閉,並且開始騷擾“囚犯”。 不久之後“囚犯”們開始無條件地服從獄警。經過了僅僅幾天逼真的角色扮演之後 ,報告說他們之前的身份似乎已經完全被抹去了。囚犯受試成為了自己在監獄中的 號碼。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獄警”們的身上,他們辱駡並且虐待自己的囚犯。 最後一切完全失控,實驗在第六天被迫停止。 之前是和平主義者的年輕人在作為獄警的過程中侮辱並且在身體上攻擊“囚犯”, 甚至有報導說個別人很享受這個過程。與此同時,“囚犯”們很快顯示出典型的情 緒崩潰的徵兆。其中五人甚至在實驗提前結束之前就不得不離開“監獄”。 我之前也在學校待過一陣子,不可否認學生很容易崇拜老師,老師什麼都會又很厲 害,還有懲罰跟獎賞的權力。但這並不代表老師可以利用這些東西來控制學生,又 或者謀取不當的利益,隨隨便便應付教學的老師已經夠爛了,利用學生的崇拜騙取 學生身體的人就是人渣。老師不是單純在知識上導引學生而已,更應該在道德上以 身作則,當人榜樣,不然哪撐得起那一"師"字!? 如果今天學生送去滿16歲上高中後,跟老師發生性行為是很正常的事,那這高中或 補習班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28.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545968.A.D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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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寫這麼複雜 日本A漫就一堆調教情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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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社會對老師的敵意與態度,老師不就是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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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不是就常常有人在吐槽尊師重道,或一日為師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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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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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換個角度又要對老師套這麼多枷鎖上去? 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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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老師所以容易愛上 因為他是老師所以被迫跟他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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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要把兩件事情分得更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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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所有上位對下位的追求都會變成利用權勢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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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老師幹學生只要滿16歲很正常很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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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其實本身很難解釋也很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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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有幾點可以確定 1.228條是在合意為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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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這個合意必須和利用權勢有因果關係 並且達到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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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人生不是做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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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這些程度 你才能說是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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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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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能說因為老師身分比較好追妹 所以就一定是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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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喜歡老師然後她得到了一個老師但是被甩了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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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佛那個研究後來有拍成電影 海上鋼琴師是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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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喜歡帥哥得到帥哥然後被甩,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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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這件事情我跟你看法基本相同 我同情他但法律有其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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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夾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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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情就是了,因為人類本來就是喜歡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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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凹冷:不管啦,這就是師生戀,你們鄉民就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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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這說法瞞怪的 這樣說 把老師換成醫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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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 也都是說得通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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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 如果不是郭台銘,女生會愛上他的機率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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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認同 jazz5566 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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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出我想問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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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老師只是利用學生沒經驗騙砲 連戀都說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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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敢做就要敢說,但是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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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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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出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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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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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亂套的話 外型好的口才好的財富多的通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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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利用自己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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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也有人講了 總裁醫師富二代 都在利用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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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補習班老師 賣口才的 跟客戶發生關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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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甚麼師生戀還是有差 反而出錢的是老闆 地位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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