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30 17:52),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6/51 (看更多)
: 這是一篇問題文, : 看了版上好多討論,幾乎都訴諸感情,用邏輯來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問題: : 一個16歲女孩子在不受強制力、藥物迷昏、威壓利誘的情況下與老師發生關係, : 為什麼這算是誘姦,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問題的補充: : 我認為老師是人渣, : 我也認為師生戀不應該(我本身是老師,也很反對) : 男老師縱使與女學生歡天喜地發生關係,也是錯誤行為。 : 不過,同樣是罪,偷竊與殺人不能以同樣標準視之, : 我還是想問,為什麼不說合意性交,而說是誘姦? : 延伸問題: : 如果說,一個男人用自身優勢與幻想,使女孩子與其性交,這樣子的前提為真。 : 那麼,假設我因為新垣結衣的美貌、可愛、談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誘姦?儘管做 : 的時候歡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傑衣這麼可愛,我就不會想跟她做愛了,所以我被是被 : 錯誤的認知而做出錯誤的結果,縱使是新垣結衣的靈魂,外型只要換成寶拉,我就不行了 新垣結衣這個舉例真的是很好@@ 這樣每次做完愛 後來反悔了, 都可以輕易的找到理由 說是誘姦了 問題還是出在 老師跟學生的關係 還有年齡跟心智 以及道德的問題了 : 我只想問一點, : 究竟,一個16歲的女孩子,兩情相悅地與無法影響他畢業證書與學校考試成績的補習班 : 老師進行性行為, : 而能以「誘姦」相稱? : 若能,什麼不能以誘姦相稱? 沒有哦! 只要做過愛,後來反悔 反悔者 都可以指著對方鼻子說對方誘姦 以後做愛之前應該立切結書 白紙黑字寫清楚 xxx和ooo 於幾月幾日合意性交 一式兩聯,雙方簽名蓋章 一人一份 這樣就不會有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98.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545959.A.46B.html

04/30 18:23, , 1F
那富人追窮人呢?
04/30 18:23, 1F
文章代碼(AID): #1P1RFdHh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6 之 51 篇):
文章代碼(AID): #1P1RFdHh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