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初審通過 酒駕要掛螢光車牌 李茂生:乾脆頭部植入警示燈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27 14:18), 7年前編輯推噓13(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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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ul287 (希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完整新聞標題: : 初審通過 酒駕要掛螢光車牌 李茂生:乾脆頭部植入警示燈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立法院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駕累犯未來可能 : 領螢光車牌,而且同車乘客也會連帶受罰。台大法律系李茂生在臉書上公開質疑,不如 : 在酒駕者頭部安裝警示燈,讓警察可以更清楚辨識,此外,連帶處罰酒駕的乘客,那乾 : 酒商也罰一罰好了。 : 李茂生發文表示,「人是人,車是車,車子是不會酒駕的」,開著有特殊車牌的駕駛不 : 就是酒駕前科者,代駕者為何就必須忍受螢光車牌帶來的污衊,如果對酒駕累犯者予以 : 示」,可以有效提高執法效率,那乾脆在酒駕者頭部植入警示燈,更可讓警察輕易辨識 : 貼文也提到,同樣的思維彰顯在與酒駕駕駛同車乘客的連帶處罰上,先不論那些願冒生 : 險而同車者的動機,「沒制止酒駕者開車就要處罰其不作為的話,乾脆更擴大到提供酒 : 業者身上好了」。對於「未滿18歲者、年滿70歲者、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以及汽車 : 業乘客,則不在處罰範圍內」,他則認為精神或心智缺陷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 : 就無法加以處罰,但沒有理由免罰未滿18或超過70歲的同車人。 : 根據初審條文規定,新法將提高到3萬元至9萬元;且若5年內再犯,將以前一次被處罰 的? : 額,再加9萬元處罰,後續持續累計,期間2次酒駕者,應換領特殊識別牌照;酒駕同車 : 將被處以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但乘客若是未滿18歲、年滿70歲或精神障礙、心智缺 陷? : 任職汽車運輸業,則不用受罰。 : http://i.imgur.com/B0ohDXT.jpg
: ▲立院26日初審通過,酒駕者將採累計開罰的新規定。(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 http://i.imgur.com/21NJhtQ.jpg
: ▲鄭寶清提議酒駕累犯要換螢光車牌。(圖/鄭寶清辦公室提供)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RtEF6T : 5.備註: : FB原文 https://goo.gl/SRR683 : 頭部植入警示燈不錯阿 : 身分證特別加註酒駕累犯就更好了 無聊拿日本來嘴一下 日本酒駕處罰是這樣的 當酒駕被抓到 1、酒駕者有罪 2、同乘者有罪 3、非同乘者但知道你喝酒沒阻止你的有罪 (車子非本人的情況) 借車給你的人就算沒喝酒也跟酒駕者同罪 (店家部分) 知道你喝酒還讓你開車,一樣罰 所以日本警察抓到酒駕第一件事情就問,你今天跟誰一起喝酒?在哪裡喝的呀...... 因為抓到一個業績就說不定暴了 多好賺... 日本真的是一個沒有人權比台灣還鬼的鬼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33.9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273891.A.472.html ※ 編輯: ilikebrandy (106.133.99.4), 04/27/2017 14: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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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才整天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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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店家 跟借車 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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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罰共乘者 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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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不否認 這招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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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的祖國耶 人家一橋法律博士你敢嘴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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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車子要不要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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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跟車子沒關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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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被害者家屬講要怎麼罰.. 禁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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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標示車子不是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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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政策上提供警察可辨識程度跟民眾避險的方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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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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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偵訊還沒有強制錄音錄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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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確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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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法律人不管 法律人最怕犯罪者被民眾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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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只會怪民眾不給他們機會融入社會 都是社會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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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違反人權落後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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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廢死聯盟的 觀念上累犯依然有教化可能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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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的建議是植入晶片 我非常贊成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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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白癡,酒駕車輛直接銷毀不就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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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就是只會避重就輕,討好覺醒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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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樓上,白吃的不知道是誰ㄏ,先去看憲法保障人民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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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政府權力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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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還需要憲法保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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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都可以佔領立院,為何酒駕肇事車輛不能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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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三洨阿 狗肉都可以禁止人吃了 政府砸個喝酒的車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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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的人開掛螢光牌的車,就不會撞死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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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提案根本不負責任,也完全不能懲罰酒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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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移送前打給雇主與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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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是處罰阿 提醒用路人跟警察而已 法律腦怎麼很難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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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律人跟立法委員不肯重罰阿 那我們閃遠點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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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警察看到沒事關懷一下 很過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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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台灣很多含酒料理,可能開車的人真的沒喝酒但順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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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人...乘客也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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