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時力主張公教離婚配偶可分1/2年金 蔣萬安:那勞工呢?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23 14:34), 7年前編輯推噓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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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時力主張公教離婚配偶可分1/2年金 蔣萬安:那勞工呢? : 3.完整新聞內文: : 時代力量黨團版的年金改革法案,賦予離婚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公教人員配偶離婚最 : 可分配公務人員的年金1/2。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該法立意不錯,但還須審酌,像 : 工平均退休金僅1萬6000元,可能自己都不夠用,在分配上恐有困難。 : 時代力量黨團立法理由解釋,該法條增訂依據民法親屬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特別分 : 方式,為公平評價配偶雙方在婚姻中的貢獻,並保障配偶老年經濟安全,離婚配偶依本 : 請求時應依「民事程序」為之。意思就是說,離婚配偶可領到多少年金,必須依法院依 : 案來判斷。 : 蔣萬安表示,如果要肯認家務有給,現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可以處理,是否要擴及 : 金部分,可以再討論審酌。同樣,要肯定家務有給,不是只有公教人員配偶,軍、勞皆 : 同樣問題。 : 蔣萬安表示,基層勞工的年金僅1萬6000元到1萬7000元,再分給離婚配偶的話,恐怕難 : 維持生活。如果這部分要改革,必須要先拉近勞跟公教軍之間的年金差距,才符合公平 : 則。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20337 : 5.備註: : 屎帶力量 : 你們愧對勞工! : 覺青 : 你們愧對公教軍! 時力對此部分的說明: https://tinyurl.com/ldngjkf 至於離婚配偶可分配年金的請求權部分,洪慈庸表示,目前的狀況是若是在退休後離婚的 話,可向對方請求離婚時的贍養費支配,但是若是在退休前離婚,目前沒有任何依據可以 要求另一半退休金的分配給付。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只能看法官的事實認定。時代力量版 本改革參考了日本及德國的立法例,讓在退休前離婚,若是在家裡的主要照料者,能夠向 在外的公務員來申請退休金最高一半的給付,將此明定進去,使得家務有給的概念可以進 入。若是無法維繫婚姻的在家照料者,可以照顧老年生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64.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2929240.A.C4C.html ※ 編輯: ueewen (203.73.73.223), 04/23/2017 14:38:10

04/23 14:40, , 1F
日本這我知道,過去日本發現中老年人離婚率攀升,原因是妻
04/23 14:40, 1F

04/23 14:40, , 2F
子在等到老公退休後,就申請離婚並領走老公一半的退休金去
04/23 14:40, 2F

04/23 14:41, , 3F
開啟第二春。
04/23 14:41, 3F

04/23 14:43, , 4F
要就做全套,連勞工也適用,只限定公教是怎樣?
04/23 14:43, 4F

04/23 14:54, , 5F
只找軍工教麻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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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5:30, , 6F
何必去管人家這種事 且會衍伸很多糾紛
04/23 15:30, 6F

04/23 15:53, , 7F
根本亂來
04/23 15:53, 7F

04/23 16:02, , 8F
因為勞工根本很難拿得到退休金,能拿到勞保的老年給付就
04/23 16:02, 8F

04/23 16:02, , 9F
覺得很幸運了
04/23 16:0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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