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文哲市長扮演火影忍者疑似未取得授權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27 13:5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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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根據智財局的說法: ""面對Cosplay這類將漫畫人物實體化的行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 由於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表達而非概念,Cosplay造型和裝扮,僅是運用的概念相同 重新以自己的方式展現,並不會侵害著作權。 不過,若是民眾依據動漫小說人物,另外創作同人誌,可能就會構成著作抄襲。 改寫故事情節,恐涉及著作權法所稱「改作」行為 而「改作」屬於著作權人專有權利。"" 講白話一點,你只是"出"的像鳴人,你終究不是漫畫的鳴人啊 所以"扮"鳴人依法沒問題,你說柯P有代言......他也沒主打他是鳴人 &提他隔壁那個林崇傑是中年發福愛德華 (ps:林崇傑完整度爆低的,不夠宅的根本不知道他出那位) 而且活動主題是海芋季,不是火影&鋼鍊展 沒有主打這兩個角色來宣傳的狀況,safe 其實cos這玩意本來就看"人"最重,人不正&美,誰管你扮什麼? 林明禎出雷姆&胡盈禎出雷姆,宅男相機會拍哪個? 大手cos出攝影本,人家是看角色買還是看人買? 只要搞懂這個概念,cosplay要不要取得授權這問題就沒這麼複雜了 柯p應該要高興,因為cos場的人權排名: 美肉女>美女>肉女>帥哥>普妹=幼兒角色///不可跨越之壁///=====男角、胖妹、攝影師 以柯p的高人氣,就算完成度欠佳 去ff還是cwt一定也是力壓雷姆、2B、陰陽師的啦 不過說到營利,薄本和av為什麼就不用取得授權? 他們都明目張膽的畫出原角&寫上原作名&販賣營利 這個沒有違反著作權就真的是讓人想不透 留給有專攻的鄉民解惑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7.231.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594071.A.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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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長出雷姆 你放過我吧
03/27 13:55, 1F

03/27 13:56, , 2F
av是違禁品,在台灣不受著作權休護
03/27 13:56, 2F

03/27 13:58, , 3F
幼兒角色位置順序可能有人會有意見
03/27 13:58, 3F

03/27 14:24, , 4F
那天旁邊還有一個龜仙人
03/27 14:2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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