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成服務費納工資 業者跳腳:是另一個「一例一休」消失
※ 引述《ronny1020 (ronny)》之銘言:
: 這立法有用嗎?
: 目前台灣的服務費大概是原價的10%。
: 反正只有規定服務費要納工資,
依照台灣老闆甚麼都要凹的個性
服務費應該跟國外一樣,由客戶直接給予服務的服務員
老闆對服務員得到的服務費不得抽取,或要求繳回公司
如果真把服務費納入工資的話,對勞工可能是不利的
大家都知道,老闆規避加班費的手段之一就是利用各種獎金.補助手段
壓低底薪,讓員工的加班費反倒比正常上班日的時薪還低
如果把服務費納入工資的話,可能如同大家薪資條上都有的餐費補助一樣
每日的餐費補助一樣計入工資,這種計算方式對勞工不利
因為該月如果假日比較多的話,餐費補助就會變少
連帶的員工的月薪也會變少,服務費也是相同的道理
: 又沒規定規定剩下的多少要納工資,
: 所以如果立法成功,
: 就只要把營業額的1/11拿去付工資就可以了,
: 再除以公司員工,更本超省的!!
: 如果遇到奧客拒付不合理的服務費,
: 還可以說都是員工服務太爛沒有服務費,
: 既然薪水來自服務費,被扣薪水也是很合理的。
: 真不懂那些業者在抱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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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開天眼覷紅塵,可憐身是眼中人 http://tinyurl.com/nqpry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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