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秘錄器逐字稿全曝光 李永得這樣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0 19:40), 編輯推噓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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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Maggot (11)》之銘言: : 秘錄器逐字稿全曝光 李永得這樣說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20/1080362/ : 2017年03月20日16:31 :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穿著夾腳拖鞋到住家附近超商,卻被5、6名警察盤查,要求 : 出示證件,讓他氣得在臉書貼文痛批「台北市何時變警察國家」。 : 負責盤查的保安大隊今公布當時負責盤查警員的密錄器,只有後半段民眾和警員 : 理論畫面,並無前半段正要盤查李永得的畫面,公布的 6分06秒的畫面中,李永 : 得只講7句話,其他都是民眾和警員理論過程:以下是影片中的對話, : 民:和警員理論的民眾;李:(李永得);警(密):即掛戴著秘錄器的警員; : 警(A):盤查的另一警員 : 李:你根據那條法律盤查我? : 民:你走開沒你的事,不要再講了(把李推開),沒有犯罪事實不能隨便盤查, : 你們這些都是上一代違警罰法留下來的觀念 : 警(密):我們不是用違警罰法,我們是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這是公共場所 : 民:有看到足以認定犯罪情況才行,不能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 : 警(密):這是公共場所.... : 民:公共場所也一樣 : 警(密):這是我們大隊長指示臨檢的處所 : 民:我跟上面講過好幾次,這些都是不對的 : 警(A):你可以向上面反應 : 民:我都反應過,依法行政是限制國家權力,不是看到就全部攔下來 : 警(密):我沒有全部攔啊 : 民:你看到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那就是全部攔啊,我不是在說你, : 我是在講這個制度 : 警(密):這是國家賦於我的權責 : 民:這是在做違憲的事情,我們行政命令都高於憲法 : 警(密)那是不是要等到事情發生我們再去處理對了嗎?小偷會在臉上寫著我是 : 小偷嗎?一定要經過盤查,通緝犯我們沒有去盤查他的身分會知道他是通緝犯嗎? : 警(A):那我問你,你怎麼判斷有犯罪嫌疑? : 民:你可以看到足以認定他已經要動手犯罪的行為,哪有一個人走過來就說:「 : 證件拿出來」 : 警(A):那你來看一下要怎麼看?(帶民眾到走道看走來走去行人) : 民:你們目的不是要攔一個人要看他身分這樣子,我跟你們反應過很多次,我的 : 意思是說,如果我是(警察)這樣子,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也是公務人員過來 : 的,我知道,我不會這樣做,這樣做國家很沒有面子 : 警(A):如果是我,今天我責任我自己擔,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講白一點就 : 是這樣,好不好? : 民:我現在的意思是說... : 警(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就站在這裡像呆子一樣不用問不用查嗎?這電腦( : 指小神捕)就丟掉就好了嘛! : 民:不是站在這邊不做事,不是啦! : 警(密):今天可能查到你你沒有犯罪,你心裡會不舒服... : 李:政府是不能這樣做的 : 民:我當然不舒服,這是尊重人家,這是不尊重人家的國家啊,我講給你聽..... : . : 警(密):好好好,我們反應給大隊,我現在是跟你在講理啊 : 民:台灣是警察國家 : 警(A):你有問題沒有錯你有向上面反應,那以後我們就不要查也不要問,那就 : 我們每個月就領薪水就好啦 : 李:不是不要做事 : 民:我的意思是說你們不需要這樣做 : 警(密):我沒有在公共場所合理的盤查... : 民:這不叫合理的盤查,這怎麼叫合理盤查?我都沒怎麼樣怎盤查我?我十多年前 : 還沒出國,在後面派出所那邊,我夏天什麼東西都沒拿,我留長頭髮,走路一邊在 : 看街頭上店面的設計,一輛警車就停下來了對我大喊:”來,證件拿出來”我就說 : 我沒帶 : 警(密):不是,那我們態度有那麼差嗎?應該沒有吧? : 李:(指)你們態度就是這麼差 : 民:(把李指的手壓下去)我們現在不要講態度 : 警(A):你說我們態度差,你說我們那裡態度差?(對著李講) : 李:你說證件拿出來,怎會這樣? : 民:你(李)不要再講那些(又把李推開) : 警(密):先生你放心,我們盤查全程都有錄音錄影,你不用怕,你去投訴我們我 : 們更高興,反正我們拿出來,上面會給我們嘉獎 : 李:我知道(指著兩警員胸前密錄器) : 民:現在重點不是在他們(警察)問題是整個國家制度的問題 : 警(密):今天你這樣給我們的觀念就是警察不用盤查的意思,不用做事每個月領 : 薪水的意思,是這樣就對了?公共場所就是可以盤查 : 民:為什麼要盤查?警察在這裡走動就己經夠了,你不能隨便攔一個人要他證件拿 : 出來,這樣子是不對的,因為我沒有犯罪嫌疑,你有看出來我有犯罪嫌疑嗎? : 警(密):那我們就拿著警察人型看板放在這裡就夠啦 : 民:你可以巡邏,走動啦,這是預防犯罪 : 警(密):我知道你給我們的觀念是警察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 民:什麼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 警(密):那就是你不高興才會這樣講啊 : 民:不是啦,你們要走動巡邏啦, : 李:被盤查當然不高興啊,我是個善良的公民,我今天只是下來買個東西,就被警 : 察問東問西 : 警(A):壞人又沒有寫在臉上 : 民:那操縱國家一百億的是壞人嗎?那個法是違憲啦,我的意思是說大家互相啦 : 警(B):違憲是你違憲啊,如果你不配合,那大家就都算了嘛,不用那麼僵嘛 : 民:我是說,如果是我,我不會像你這樣做 :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就是R 看逐字稿 警察只有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 怎麼有種民眾比較熟悉法條的感覺 問題來ㄌ 民眾可以當場要求警察完整的一字一句的背出法條嗎? 如果要求警察完整背出法條算妨礙公務嗎? 要是民眾法條背比警察熟會怎麼樣? 文組大大請幫解惑 謝謝 ^_____^ --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 ▄▄▄ 記得 ◢██◣ ◢◣████ ████ ◥◤▇▇██ ███◤ ███◣ ▇▇█ 身體 ◢██◤ █████ ██ 好一點 ◢██◤ ◥███◤ ◥◤ 。。 ψCS556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0.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010036.A.664.html

03/20 19:42, , 1F
我死老百姓 ,可是法條都有在背耶
03/20 19:42, 1F

03/20 19:43, , 2F
其實第四條也可以背一下
03/20 19:43, 2F

03/20 19:43, , 3F
一堆不確定法律概念 警屄真偉大
03/20 19:43, 3F

03/20 19:43, , 4F
聞口令,兩腳跟靠攏並齊
03/20 19:43, 4F

03/20 19:44, , 5F
民眾如果說的對 要警察幹嘛? 以後裝監視器就好了
03/20 19:44, 5F

03/20 19:45, , 6F
不用盤查了 改雇一些正妹坐在監視器看錄像內容就好
03/20 19:45, 6F

03/20 19:46, , 7F
直接學美國打他打趴實際
03/20 19:46, 7F

03/20 19:46, , 8F
請立委修法,收回警察盤查的權力!
03/20 19:46, 8F

03/20 19:46, , 9F
兩個男的半夜幽會被查到歐
03/20 19:46, 9F

03/20 19:57, , 10F

03/20 23:10, , 11F
警察不能盤查 那搭車我覺得也不能查票 台灣好棒棒
03/20 23:10, 11F

03/20 23:31, , 12F
以後警察要身體棒,頭腦棒,反應棒,會不會太優秀了...
03/20 23:31, 12F

03/21 08:50, , 13F
請總統實施戒嚴吧!反正這群白痴喜歡被盤查。
03/21 08:50,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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