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客委會主委穿拖鞋遭盤查 保大:直覺可疑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20 00:45), 編輯推噓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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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警察應該大聲的說:大法官釋字535條我無法對嫌疑人盤查 如果鄉民認為李先生是對的 那就都放警察人形立牌就好了 記得人形立牌上要裝密錄器 看到見警察快步離開形跡可疑的連盤查都不能盤查 你算老幾阿? 警察叫小賀就團結起來吧 ※ 引述《tenkaakido (RyoSaeba)》之銘言: : 看到推文一堆講大法官釋憲535條, : 講說警察盤查是違憲啥洨的。 : 大家都知道目前警察已經被各種案例限縮職權, : 如果連盤查都還要被民眾刁,那簡單, : 以後警察乾脆取消盤查,通通都不用查。多查他薪水也不會多,查到了還要去抓壞人回 : 去處理增加工作量。 : 用點各位精美的大腦想想,警察去盤查人對他有什麼好處?查到危險份子還要冒著被砍被開槍的風險勒!然後抓著通緝犯還要辦一堆公文交到上面去,他抓這通緝犯對他的生活有什麼正面幫助嗎? : 沒有,完全沒有。只是他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只是那對工作的熱誠跟對社會治安的維護有剩餘那一點點的負責任的心。 : 今天大家講人權,我們假設以後都不用或減少盤查, : 通緝犯滿街跑,改天景氣差治安差, : 那些犯罪潛勢份子, : 光明正大走在大街上, : 反正你警察也不能盤查我! : 我有權拒絕盤查! : 假定 : 然後偷溜進該羊律師的家裡, : 進去羊律師家裡綁住楊律師,當著羊律師的面然後幹他老婆,肛羊律師,還有肛爆羊律師的兒子女兒的菊花,然後再殺光光他老婆兒子女兒。 : 然後羊律師在臉書上喊警察失職,都不盤查, : 讓壞人進羊律師家幹這麼多壞事, : 然後警察杯杯出來拍拍羊律師的肩膀說, : 對不起,羊律師妳告訴我,按大法官釋字535條我無法對嫌疑人盤查。 : 羊律師你可以自己寫訴狀,上法院, : 告死那個王八蛋侵害你的人權。 : 但羊律師,你怎麽不會在犯人進到你家的時候就跟他講說你侵犯我的人權,我會告死你。 : 然後請你出去。 : 你試過跟犯人講人權嗎?(燦笑) : 有的話結果說不定就不一樣了, : 羊大律師你的老婆,兒子女兒也不會被白肛了。 : 哦!對了,聽說你的好兄弟固大律師是廢死聯盟的在主張犯人可教化!請羊大律師想好如何攻防保障自己的人權! : 當人們都說我有權力不受盤查, : 好人可以不受盤查, : 當然壞人也可以不受盤查。 : 如果好人配合盤查,這社會不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嗎? : 還是有人想跟假定的羊大律師一樣想上社會版新聞? : ※ 引述《rial (deoo)》之銘言: : : 來看看律師被盤查的情形 : : https://goo.gl/REkMpW : : 楊:「為什麼要我出示身分證呢?」 : : 警:「我希望你出示」 : : 楊:「依大法官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你不能隨便臨檢盤查,更不能要我出示 : : 證件」(我暗示他要尊守法律) : : 警:「我希望你出示」 : : 楊:「這是我的名片,我是律師」(我再度暗示他不要再亂來) : : 警:「名片沒有照片,無法確認身分」 : : 楊:「你沒有權力盤查,我沒有義務出示」(我明示底線,這是最後的禮貌兼警告) : : 但他還是要越雷池一步 : : 我當場發飈,在街上和二位配槍警員大吵 : : ============= : : 警:「我沒唸過535號釋憲和警察職權行使法,你能不能告訴我內容?」 : : 楊:「你是警察,你有義務去學,我沒義務告訴你,我出門沒義務帶六法全書」 : : 我真的很憤怒 : : ============= : : 警:「上車,我們到警局談」 : : 楊:「你憑什麼要我上車?你有拘票丶押票丶搜索票嗎?」 : : 我們越吵越大聲 : : ============== : : 楊:「你編號多少?給我看」 : : 警:「你給我看證件,我才給你看,這樣才公平」 : : 楊:「我沒義務給看,你編號多少?給我看」 : : 警:「我幹嘛給你看」 : : 楊:「我要追究相關責任,我就是要看,別躲」 : : 每當我要看他左手臂上的編號時,他們就立刻轉身不讓我看 : : =============== : : 警:「你不要語帶恐嚇喔?你在恐嚇我嗎?」 : : 楊:「誰恐嚇你啊?我要追究公務員違法責任」 : : 他們2個走回警車想跑 : : 我立刻擋在警車前面 : : 但他們仍發動前進 : : 幾乎要撞到我時,我才讓開 : : 我立刻衝回我的車上拿紙和筆 : : 然後我往警車的方向衝 : : 他們在下一個路口等紅燈時,我抄下他們的車號 : : ===================== : : 「溝通上誤會」丶「有嫌疑本來就該盤查」... : : 楊:「我走在街道上,沒什麼嫌疑,而且,單純嫌疑不構成法定要件」 : : 長官:「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們來跟你賠個罪就好了嘛」 : : 楊:「我是律師,如果我連自己都保護不了,我怎麼保護我的客戶?」 : : ===================== : : 最後 : : 在激動之餘,我竟然不小心流下了淚水 : : 原因不是因為我受什麼損害 : : 也不是因為2位警員違法盤查 : : (我仍認為他們是認真過頭的好警察) : : 而是 : : 警察單位官官相護的太誇張了 : : 還有 : : 我對新聞媒體太失望了 : : 沒有半個媒體想派人過來 : : 原因不是沒有新聞價值 : : 「違法警員踢到鐵板,竟然違法盤查律師」 : : 這標題應該可以勉強登在小小版面上 : : 理由竟然是 : : 「警察本來就可以任意盤查,司法記者們都這麼說」 : : ===================== : : 連國內的新聞媒體及記者都這麼認為時 : : 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 : 今天我只是個單一個案 : : 但未來,仍會有無數的個案出現 : : 未來仍會有無數的警察誤以為可以合法任意盤查 : : 而大家都以為是理所當然的 : : 大法官們花了這麼多時間釋憲,只是浪費時間 : : 教授學者們花了這麼多時間研究535號釋憲及警察職權行使法,根本是浪費 : : 而我獨自奮戰了一個下午,也是浪費 : : ============== : : 每個職務的人,都有一份無形的社會責任 : : 當我是老師時,我教導學生,希望每個學生未來成為警察後可以守法 : : 我以律師的身份,希望能利用這次個案改變警察的行為及人民的觀念 : : 但新聞媒體呢?第四權呢? : : 他們乎略這份無形的社會責任 : : 〔我一個人的力量,實在太邈小了,突然感覺好孤單〕 : : ============= : : 「大法官535號釋憲」: : :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 : ============= : : 穿脫鞋,會構成什麼麼危害?或即將發生什麼危害?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0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19.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941955.A.6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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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鄉民真的很可笑,見警快步離開還不能盤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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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步是多快? 我還以為是跑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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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犯才能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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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皇上 主委是幾品官啊? 穿夾腳拖輕鬆一下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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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了,某些智障的標準超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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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通緝犯就通通抓不到了,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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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一銀盜領的安德魯也是這樣在宜蘭落網的啊,啊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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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查到賊就是神,查到主委就變垃圾?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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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忘了,一銀的嫌疑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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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媒體都讚警察鷹眼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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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間全台警察幾乎是看到老外就臨檢,怎麼不見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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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李永得的垃圾鄉民出來罵警察為了查一銀案而侵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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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的人權?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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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與逃跑仍屬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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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時警察盤問鄉民 大家一致罵警察垃圾 標準應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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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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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執政覺青就轉彎了啊,如果是kmt早就被罵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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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龍山國小前有巷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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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主嫌不是因為長相被認出來嗎?請問主委被認成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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