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客委會主委穿拖鞋遭盤查 保大:直覺可疑消失
※ 引述《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之銘言:
: 你想帶什麼風向
: 今天是位高權重的人被查
: 左膠覺得有 buff 上來喊兩聲玩人權議題練兵罷了
: 看前面還有人分北韓和人權國家就好笑
: 北韓盤查可能就失蹤大家都知道
: 但先不論北歐國
: 美、日、英、法等都沒有臨檢盤查?這是左膠的腦內國吧
: 鄉民平時愛笑通緝犯只有交通違規才能逮到,現在又不準警察盤查,就算在每個
: 社區貼通緝犯畫像,就抓得到?民眾愛看不看,還不是靠警察去記個大概,盼四
: 處巡查時能抓到犯人
: 犯人也不是傻子,會變裝,日子一久變胖留鬍,不盤查怎麼確認
: 李會長本來就有點江湖味,容易變成盤查目標也是理所當然,人家正常執行勤務
: ,事後鳥腸雞肚和左膠們一搭一唱,我看又要引起寒蟬效應了,有盤查 sop但不
: 能盤查,有開槍 sop但開槍會上法院被告
: 左膠們好棒棒
這個議題根本連練兵都算不上,
在十多年前警察沒法源任意盤查民眾,
被大法官解釋第535號打臉之後,
終於生出警察職權行使法作為依據。
早就是個被解決的問題,
只是沒想到有警察連自己行使職權的界限都不清楚,
幸好碰到的是主委,不然普通人一定被吃死死。
你自己都說臨檢盤查有SOP,也的確有SOP,
警察不照SOP來執行被嗆,無限上綱成不准盤查?
要講通緝犯逮捕,保大好歹把「可能跟哪位通緝犯相像」舉出來吧?
法律都寫明了「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結果保大只拿「直覺反應」、「穿拖鞋」、「眼神偷瞄」當理由,
現在居然又有人神奇的補充「長相有點江湖味」...
如果不是穿制服,我還以為是8+9找人碴的理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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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法臨檢,拒絕違法盤查
https://www.follaw.tw/f06/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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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懷疑的標準是客觀觀察有無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
就連警察自己的內規都寫要「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例如隨身攜帶不明的長條物品、看到警察就扔下東西轉頭逃跑等等
今天兩個大叔穿拖鞋去超商拿紙袋很奇怪嗎?有犯罪之虞?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2.81), 03/20/2017 0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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