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達:法庭開直播 監督法官還是公審被告消失
※ 引述《askey (像鑰匙)》之銘言:
: 拜託~法庭直播的梗最早是中國想的
: 也付諸實行了
: 早就被學法的(不只是法官)酸爆了
: 還一堆反諷的文章
: http://www.xuefa.com/article-9912-1.html (中國聯結不喜誤入)
: 直播+彈幕超有梗的......
: Q為什麼立法院可以直播,開庭不宜直播?
: 立法是公益事項,是針對一般大眾
: 開庭多數不是...是針對特定被告
: 就算刑事也有個人法益與無罪推定的問題
: 台灣人最喜歡獐頭鼠目...眼神畏縮這種定罪法
: 你當被告時你讚成直播再來說嘴~
: Q為何旁聽可以,直播不行?
: 旁聽是不能錄音錄影的
: 直播大不了用側錄
: 旁聽的錄影要符合規定才能調閱
: 直播的想怎麼散播就怎麼散播
: 到時輿論會怎麼歪已經是很難想像的...
: 大法官時我讚成直播~
: 因為已經是就法律是用與價值判斷做辯論
: 事實審階段直播
: 這不叫司法改革
: 叫司法綜藝化,爛透了
公開法庭跟直播還是有差別的。
公開法庭的旁聽,
除了要親自前往、遵守法庭秩序之外,
在旁聽時的主要是對於法庭內攻防的聆聽,
當下可以進行比較清楚的個人思考,
也不至於干擾到法庭活動。
但是若在「事實審」便加以直播,
再有好事的媒體加上聊天室、留言區,
那各種主觀臆測一定會大幅影響輿論,
加之又欠缺對卷證的接觸,
到最後就是看圖說故事的鄉民公審。
被告在法庭上極力為自己辯駁,都變成虛言狡飾;
辯護律師提出抗辯,就是收錢沒良心的魔鬼代言人。
這也是為什麼國外無論是採平民參審制、陪審制,
都要確保參與審判的一般人民不受到外界干擾,
避免影響其心證。
在早有公開判決書可以調閱的現在,
都有鄉民連看都不看,
甚至不理解法律制度意義就大喊法官恐龍,
還有一堆要去堵法官的留言,
若再加上直播,
...那以後乾脆用網路投票決定有罪無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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