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官5%至10%收賄?他駁斥「12%才對」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05 17:36), 編輯推噓-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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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ifaka (當之無愧)》之銘言: :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這算法真是科科 : : 每年有2千多個法官檢察官在職 : : 不是法官跟檢察官只有2千人啊 : : 司法官每年招近百到兩百間 : : 統計案件人數分子跨不同年度然後分母只算一年..... : : 這種科學....... : 借問一下 有人知道法匠的背景如何? : 是不是萬年國考生啊? : 怎麼感覺法學知識薄弱 不如我們外系鄉民? : 每次鄉民討論恐龍法官的時候 : 法匠就一直亂護航 罵我們法盲 : 可是其實自己法律見解才是錯誤百出 : 法匠見解不是甲說乙說丙說而已 根本是「邪說」啊! : 像我前天說 我跟網友借3000元寶物2個月 : 因為之後工作繁忙 加上家裡寬頻突然變慢 : 所以我用了一個多月就沒上線了 因為網路實在太慢 : 加上工作忙 我也就忘了 才會逾期歸還寶物二個月 : 有電磁紀錄為證 我真的二個多月沒上線紀錄 : 證明我沒有據為已有的意圖 : 因為在逾期之後 我連一次都沒有使用到寶物 : 就足以證明我只是單純忘記歸還 : 而非變更持有的意圖 : 侵佔罪構成要件是要有「據為己有」的意圖 : 單純忘記歸還不構成此罪 只能以民事訴訟追討 : 後來對方提告我侵佔罪 : 我一到警局我也馬上說我忘記還 很抱歉 : 我回去馬上就上線歸還 請他跟我和解 : 但是對方又覺得不甘心 : 加碼還要我再多給他一萬元寶物補償 : 我當然不願意啊! : 這種訟棍就是藉由亂告人 可以賺錢 : 才3000的寶物 用一萬元寶物補償 根本不成比例 : 我說頂多賠償2000元寶物 他也不肯 : 所以我就沒有和解 : 想說跟檢察官據理力爭 : 結果偵查庭的瘋女檢不知道是更年期發作還是怎樣 : 歇斯底里咆哮 逼我和解 : 我堅持不和解 我說我要去跟法官據理力爭 : 結果她恐嚇我要每天傳我八十歲阿嬤出庭作證 : 傳到我認罪和解為止! : 下個月我阿嬤真的是被傳了 : 讓我很憤怒!這就是我國的司法? : 後來我透過中間朋友 最後還是用2000寶物和解 : 因為有和解 最後才不起訴 : 這是依刑訴253 說我犯後態度良好 : 結果法匠還是瘋狂護航 : 說我借了不還 我客觀上看起來就是要變更持有意圖 : 所以女檢對我咆哮很正確 她沒有錯 我就是侵佔罪 : 都是我們法盲的錯...... : http://m.imgur.com/JykMAa9 : 奇怪 都說這麼清楚了 怎麼法匠還是看不懂字? : 那些法匠學歷到底是啥咪碗糕? : 是不是私立鳥大學大一法律系啊?! : 看一下最高法院判例 : http://m.imgur.com/ThpBTsp : 當事人是租車子一天 約定第二天要歸還 : 結果逾期二個月都沒歸還 : 當事人也無法證明自己沒有據為已有的意圖 : 結果最高法院法官都說不能有罪推定說他有「貪念」 : 將原判決撤銷 發回更審欸...... : 法匠怎麼還是看不懂字? : 法匠的背景到底是什麼啊? : 怎麼連無罪推定原則都不懂? : 整天亂罵別人法盲 叫別人去看判決書 : 怎麼自己就不好好把最高法院判例多看幾次? : 有沒有法匠自己才是不讀書的八卦? : 如果我去漫畫店借了三本名偵探柯南 : 到期了 因為我還沒看完所以沒還 : 過了一個星期看完了再拿去還 : 這樣法匠是不是會說我客觀上看起來是據為已有的意圖 : 我還是構成侵佔罪啊? : 那我過年回鄉下 漫畫逾期一個月都沒還 : 我是不是100%侵佔中的侵佔? : 我跟圖書館借書逾期20天沒還 我也是侵佔喔? : (因為到期還沒看完 : 等到看完又剛好過年圖書館沒開 所以逾期20天) : 可是圖書管只有停權二週做處分欸XD : 有沒有法匠侵佔罪這麼容易構成的八卦? : 跟八卦鄉民主張唯一死刑有87%相像...... : 同場加映 : 貪污法官26人https://is.gd/uB7y9L : 支持張靜大律師改革司法 : http://m.imgur.com/5sbc63v : 五個法官一個檢座一起貪污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qYBXyP9jcQ
哥哥,您這是因為判例立下了明確的額外規定所以不構成 不是啥有的沒的的因為和解態度良好啊。 判例裡第一句話:擅自「處分」..... 你因為沒有處分所以很明顯的受到該條庇蔭, 簡單說就是構成要件你沒完全達成。 若你有稍微對虛寶做出些動作喔..... 一切的一切就是你在狡賴了 其實還好你對該女檢還算客氣,因為你這條後面其實只是不能遽論 而不是比較強烈的難謂構成、顯非規範目的... 想當初我還嗆女檢說根據某判例,我根本不構成 言下之意要她自己去多翻書 結果轉身出門後就有點後悔了....... 那至於你說現在一堆法盲、需要改革.... 若不是尚在目前的法官制、判例為大的規則之下 若改成陪審制....... 依照你忿忿不平有這樣多書沒唸透的人人圍剿你的事實 被鄉民一陪審,你不知道死幾次了....... 其實你當下在該偵查庭,筆錄時要書記官好好一字一句把該女檢的所有言論 包含傳你祖母到你認罪為止完整抄上,修改正確之後你再簽名。 那女檢也不敢辦你了啦,除非是不想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17.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706573.A.D79.html

03/05 17:42, , 1F
這招不錯
03/05 17:42, 1F

03/05 17:43, , 2F
你先說處分是廣義還狹義好嗎 765的話也是處分阿
03/05 17:43, 2F

03/05 18:14, , 3F
不是 瘋女檢說我有侵佔 只是犯後態度良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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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57條第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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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8, 5F

03/05 19:37, , 6F
補推 前面純噓瘋女檢 抱歉
03/05 19:3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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