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官5%至10%收賄?他駁斥「12%才對」消失
※ 引述《xifaka (當之無愧)》之銘言:
: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這算法真是科科
: : 每年有2千多個法官檢察官在職
: : 不是法官跟檢察官只有2千人啊
: : 司法官每年招近百到兩百間
: : 統計案件人數分子跨不同年度然後分母只算一年.....
: : 這種科學.......
: 借問一下 有人知道法匠的背景如何?
: 是不是萬年國考生啊?
: 怎麼感覺法學知識薄弱 不如我們外系鄉民?
: 每次鄉民討論恐龍法官的時候
: 法匠就一直亂護航 罵我們法盲
: 可是其實自己法律見解才是錯誤百出
: 法匠見解不是甲說乙說丙說而已 根本是「邪說」啊!
: 像我前天說 我跟網友借3000元寶物2個月
: 因為之後工作繁忙 加上家裡寬頻突然變慢
: 所以我用了一個多月就沒上線了 因為網路實在太慢
: 加上工作忙 我也就忘了 才會逾期歸還寶物二個月
: 有電磁紀錄為證 我真的二個多月沒上線紀錄
: 證明我沒有據為已有的意圖
: 因為在逾期之後 我連一次都沒有使用到寶物
: 就足以證明我只是單純忘記歸還
: 而非變更持有的意圖
: 侵佔罪構成要件是要有「據為己有」的意圖
: 單純忘記歸還不構成此罪 只能以民事訴訟追討
: 後來對方提告我侵佔罪
: 我一到警局我也馬上說我忘記還 很抱歉
: 我回去馬上就上線歸還 請他跟我和解
: 但是對方又覺得不甘心
: 加碼還要我再多給他一萬元寶物補償
: 我當然不願意啊!
: 這種訟棍就是藉由亂告人 可以賺錢
: 才3000的寶物 用一萬元寶物補償 根本不成比例
: 我說頂多賠償2000元寶物 他也不肯
: 所以我就沒有和解
: 想說跟檢察官據理力爭
: 結果偵查庭的瘋女檢不知道是更年期發作還是怎樣
: 歇斯底里咆哮 逼我和解
: 我堅持不和解 我說我要去跟法官據理力爭
: 結果她恐嚇我要每天傳我八十歲阿嬤出庭作證
: 傳到我認罪和解為止!
: 下個月我阿嬤真的是被傳了
: 讓我很憤怒!這就是我國的司法?
: 後來我透過中間朋友 最後還是用2000寶物和解
: 因為有和解 最後才不起訴
: 這是依刑訴253 說我犯後態度良好
: 結果法匠還是瘋狂護航
: 說我借了不還 我客觀上看起來就是要變更持有意圖
: 所以女檢對我咆哮很正確 她沒有錯 我就是侵佔罪
: 都是我們法盲的錯......
: http://m.imgur.com/JykMAa9
: 奇怪 都說這麼清楚了 怎麼法匠還是看不懂字?
: 那些法匠學歷到底是啥咪碗糕?
: 是不是私立鳥大學大一法律系啊?!
: 看一下最高法院判例
: http://m.imgur.com/ThpBTsp
: 當事人是租車子一天 約定第二天要歸還
: 結果逾期二個月都沒歸還
: 當事人也無法證明自己沒有據為已有的意圖
: 結果最高法院法官都說不能有罪推定說他有「貪念」
: 將原判決撤銷 發回更審欸......
: 法匠怎麼還是看不懂字?
: 法匠的背景到底是什麼啊?
: 怎麼連無罪推定原則都不懂?
: 整天亂罵別人法盲 叫別人去看判決書
: 怎麼自己就不好好把最高法院判例多看幾次?
: 有沒有法匠自己才是不讀書的八卦?
: 如果我去漫畫店借了三本名偵探柯南
: 到期了 因為我還沒看完所以沒還
: 過了一個星期看完了再拿去還
: 這樣法匠是不是會說我客觀上看起來是據為已有的意圖
: 我還是構成侵佔罪啊?
: 那我過年回鄉下 漫畫逾期一個月都沒還
: 我是不是100%侵佔中的侵佔?
: 我跟圖書館借書逾期20天沒還 我也是侵佔喔?
: (因為到期還沒看完
: 等到看完又剛好過年圖書館沒開 所以逾期20天)
: 可是圖書管只有停權二週做處分欸XD
: 有沒有法匠侵佔罪這麼容易構成的八卦?
: 跟八卦鄉民主張唯一死刑有87%相像......
: 同場加映
: 貪污法官26人https://is.gd/uB7y9L
: 支持張靜大律師改革司法
: http://m.imgur.com/5sbc63v
: 五個法官一個檢座一起貪污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qYBXyP9jcQ
哥哥,您這是因為判例立下了明確的額外規定所以不構成
不是啥有的沒的的因為和解態度良好啊。
判例裡第一句話:擅自「處分」.....
你因為沒有處分所以很明顯的受到該條庇蔭,
簡單說就是構成要件你沒完全達成。
若你有稍微對虛寶做出些動作喔.....
一切的一切就是你在狡賴了
其實還好你對該女檢還算客氣,因為你這條後面其實只是不能遽論
而不是比較強烈的難謂構成、顯非規範目的...
想當初我還嗆女檢說根據某判例,我根本不構成
言下之意要她自己去多翻書
結果轉身出門後就有點後悔了.......
那至於你說現在一堆法盲、需要改革....
若不是尚在目前的法官制、判例為大的規則之下
若改成陪審制.......
依照你忿忿不平有這樣多書沒唸透的人人圍剿你的事實
被鄉民一陪審,你不知道死幾次了.......
其實你當下在該偵查庭,筆錄時要書記官好好一字一句把該女檢的所有言論
包含傳你祖母到你認罪為止完整抄上,修改正確之後你再簽名。
那女檢也不敢辦你了啦,除非是不想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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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