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性婚姻會影響到誰?消失
老實說並不覺得單就"同性婚姻"這件事是有甚麼問題
同性戀想去結婚就去結婚,他們也未必喜歡單一的伴侶制度啦
真正讓我憂心的地方在下列問題的聯想
1.未來孩子在教育上面面對同性戀的議題會怎麼處理?
異性戀的性行為列入健康教育中
未來同性戀的性行為要不要教導孩子?
既然是平權,就應該要教導,不是嗎?
可是有多少人可以接受呢?
不說別人,我可不能接受學校教我孩子肛交啊
2.藉由婚姻平權縮小"不能接受同性戀"和"歧視同性戀"的差距
我雖然可以接受同性戀結婚,但可不代表我接受我的孩子是同性戀
我不能接受我的孩子是同性戀,代表我歧視同性戀嗎?
我只是反對同性戀所提出的主張,代表我歧視同性戀嗎?
還是只要給你個,你是恐同,你是歧視,就可以打死所有的意見?
※ 引述《allgod (歐尬德)》之銘言:
: ※ 引述《Nurensword (萬般由業生)》之銘言:
: : ^^^^^^^^
: : 別人結婚干你P事!! 那你不能結婚又干我甚麼事?
: : ㄤㄤ,讓BMI48肥宅說一下自己的想法,順便舊文改寫賺P幣,
: : 同性婚姻會影響到誰?如果不會影響,那別人自然都管不著了。
: : 但肥宅可以反問那同志為何要這社會"立法保障同性婚姻呢?"
: 因為我國法律的宗旨在保護這個國家、社會的每一個人得到保障
: 並且憲法說: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而同性戀都是這個國家的公民,都領一樣的身分證,繳一樣的稅
: 第972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 這是現有民法開宗旨第一條
: 也就是除了雙方當事人,法律上沒有人有權利決定誰該結婚,誰不該結婚
: 我也不喜歡那句標語:別人結婚干你p事
: 但是這個標語的脈絡在於,有些人認為同性結婚會妨礙另一個人
: 若你也承認不會影響別人了,這個修法只是讓法律更完整地保障每個人
: 而這不正是我們國家一直需要且正在做的事?
: : 如果彼此互不相干,又怎麼需要這社會的大眾認可某種法律以保障同志之間的關係呢?
: : 追求同婚其實代表了同志or支持者希望社會對其關係的認可,那在這種狀況下,
: : 支持者應該要說服社會大眾,在這關係中存在甚麼價值,使得整個社會必須積極的立法
: : 保障。 例如:兩人間令人感動的愛戀
: 1.
: http://www.2girl.net/article-13233-1.html
: 一個女演員在其同性戀姊姊死後爭奪遺產
: 強逼其伴侶吐錢爭訟的故事
: 2.
: http://udn.com/news/story/10508/2028960
: 法籍教授與男友相守數十年,法律上仍是陌生人
: 男友死後無權繼承遺產的故事
: 3.
: http://udn.com/news/story/9/2053457
: 伊莎貝爾他他篇男主角,在其中一位患病後,把房子賣了
: 因為擔心另一半將來沒有辦法處理
: 至於處理什麼?擔心什麼?想必不言可喻
: 而相守三十年很感人吧
: : 同婚的困境在於跟婚姻歷史的方向不同,在二十世紀以前,男女間的結合才會
: : 產生下一代,而在不同文化中為了保障這種結合,產生了婚姻概念,(這也是為什麼,
: : 討論婚姻都會牽扯到家庭以及性),而很古早以前,歷史上有過群婚(如走婚)
: : 、一妻多夫(西藏)、一夫多妻、近親通婚(歐洲、中國的皇室)、童婚,而這些
: : 異性間的婚姻在種種原因下,開始了減法的過程
: 在近代以前,婚姻更常是一種財產觀念,女性的存在保障了氏族的延續
: 所以會有童養媳,收繼婚制,某是用餅買的這些觀念
: 老一輩的說傳香火,是傳誰的香火?父系氏族還母系氏族?
: 在現代跟女生說你要結婚傳香火,女生有何感想?
: 這種觀念已被我們法律揚棄了,我們法律不再提這種觀念
: 我們的民法裡講究兩性平等
: 不再認為婚約由父母決定,夫妻離婚後兒童不再像過往判給父方
: 我們迎來了全新的婚姻觀念
: 兩個相愛的人,基於各自自由意志決定共同生活,是我們對婚姻的定義
: 這簡直不像減法了,而是翻轉
: 在這定義之下,同性戀違背了什麼了嗎?
: : 異性婚姻 - 群婚 - 一妻多夫 - 近親通婚 - 一夫多妻-童婚 = 一妻一夫
: : 而今天同婚想要做的是一個加法,也就是
: : 婚姻 = 一妻一夫 + 同性婚姻
: : 但要這樣做,應該要說服這社會為什麼有這樣做的價值,
: : 挺同說人權
: : 大家可以去看前一陣子,鄉民討論"婚姻是不是基本人權"的討論串,有很詳細的討論。
: : 肥宅偶不多說了。
: 最值得處理的地方被你一句肥宅不多說了輕輕帶過,很可惜
: 我想再不斷重申:婚姻是基本人權
: 民法婚姻賦予了婚約雙方一連串保障,而民法規定是屬於全體自然人所有
: 所以同性婚姻不因性向而被排除在民法保障之外
: : 挺同的說因為愛
: : 但之前被禁止的某些婚姻制度內,就沒有愛嗎? 人還是因為一些理由而禁止啦!
: : 可見得愛並不是一個充分的理由。
: 中國沒有嚴格定義的一夫多妻制度,而是一妻多妾制度
: 在這制度裡,納妾常常是用錢交換的,流弊甚多
: 而妾沒有法律上的保障,跟正妻不一樣,這也產生了法律上平等問題
: 我國保障所有人生而平等,在民法上享各式平等的權利
: 愛當然可能不是充分理由,即使這年代訴求為愛結婚
: 但現實上或歷史上都有太多有愛而無法結合的例子
: 例如羅密歐與茱麗葉,楊過與小龍女(這是歷史嗎)
: 但是我們追求人類幸福,致力於讓悲劇越來越少
: 而婚姻平權只是一個很簡單的,不影響什麼人跟傷害人的訴求
: 若能讓世界更好,悲劇更少,又有什麼好反對的?
: : 挺同的說平等
: : 對相等的事物平等對待,對不相等的事物不平等對待,而無法自然生育這一點,
: : 到底是不是構成婚姻中的重要要件呢? 民法中確實沒有將生育列為婚姻的要件,
: : 但有說一男一女是其中要件,為什麼?
: : 這顯然是傳統文化中留下的婚姻價值觀,那要如何說服社會,讓同性結婚對社會有
: : 非做不可的理由呢?
: 傳統婚姻價值觀是可以隨時代演進的
: 而同性伴侶的生活已經讓更多人看見有許多在法律上窒礙難行之處
: 並且我國修法目的是保障人民,致力讓國民生活更好
: 是的,他對你的影響很小,只對於少數一些人影響很大
: 但我國法律精神從來不是恃強凌弱,不是只保障多數人
: 所以我們有各式保障弱勢、少數的法案
: : 挺同再提,可是現在很多夫妻不生、不孕,而且同志可以藉由人工代孕(繁殖)等來繁衍
: : (1)沒錯,很多夫妻不生,但這是我們這一代才變得比較普及,而87%的人還是有
: : 結婚+生子這種概念,要不然為什麼有了就要結婚? 那在大部分人都還適用的情況
: : 下,為何要改變民法呢?
: 再說一次,民法的規定已經不是為氏族繁衍而保障婚姻制度
: 這年頭我們管孩子叫:愛的結晶
: 先不提因為有了就結婚造成的諸多社會問題
: 光是小孩子為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跑跑政府機關就是麻煩的事情
: 並且民法也沒有改變,你有了一樣可以結婚啊
: 而我們有曾為了不生小孩的人改變婚姻制度,另立頂客族專法嗎?
: 是的,民法同樣保障不生小孩的婚姻
: : (2)夫妻間不孕,這的確無法自然生育,可是在二十世紀前,男女間不結婚還真不
: : 知道會不會生?人創造通則但允許例外,但同性間的結合是無一例外的。
: 問題是現在21世紀了
: 而且我國憲法也是20世紀制定的,並且到21世紀仍不斷修法
: 至於什麼例外不例外的
: 照你說現代有些人婚前就知道無法生養了,立法讓他們不能結好了?
: 事情是這樣處理嗎?
: 如果現代事前知道無法生育也可以結婚,為何同性婚姻不行?
: : (3)而人工代孕等,這個爭議更大,在大部分國家這都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議題,
: : 不會說是基本人權吧?
: 一來這次好像沒討論到這議題喔,最多就領養而已
: 二來我可以跟你說,你最愛說的人類歷史制度裡也有這種事情發生
: 古代有種方式是娶進門,等女人生完小孩後再讓其離開
: 也是古代的代理孕母制
: 我不打算迴避問題只好繼續談
: 是不是人權我不敢說,我不認為任何人應該為了錢而販賣身體
: 但是正如嫖妓這個自古就有的販賣身體行為一樣,禁而不絕
: 對某些人來說,代孕是種需求,有需求就可能存在
: 而他也不像殺人放火吸毒般這麼影響負面
: 與其禁而使之流竄於檯面下,不如好好立法完善制度,由國家給予保障
: : 挺同說歷史上曾經存在同性戀關係
: : 中國有所謂契兄弟、契相知,古希臘人會養小男童,但他們間的關係與婚姻是分得
: : 清清楚楚的,如果真要類比,這種關係其實比較像是現代的"伴侶法"
: : (今天有個影片說,中古的教會有祝福某種不能有性關係的結合,
: : 這真的跟婚姻一樣嗎?今天如果給同志不能有性關係的結合,他們會要嗎?)
: 這些故事只是告訴你,古人其實也認為同性戀是自然的事
: 再者,現代已不是托古改制的時代了
: 不管古人怎樣,我們只關注在這個人類人權獲得空前高度的時代裡
: 我們如何處理自古無法處理的同性婚姻議題
: : 當然婚姻的定義是可以改變的,比如說
: : 那些消失的異性婚姻可不可以復活,比如在墮胎技術成熟的條件下
: : 禁止近親通婚還有必要嗎?
: : 當然也可以討論要不要擴充婚姻的定義,加入同婚。
: : 最後簡而言之,"同性結婚會影響到誰?"
: : 影響到所有人,因為同志要求這社會立法保障他們的關係,等同是重新要求每個人
: : 審視心中對婚姻的定義以及價值,這之中有人欣然接受,而有人抗拒,這是可討論的。
: 那現代對婚姻制度的定義是什麼呢?不是兩人基於自由意志而結合嗎?
: 社會上當然可以重新審視自我對於婚姻的關係
: 這並不是壞事,人總是因為不斷自我省視而進步
: 所以今天我們不再搶婚,不再為了有後而納妾
: 抗拒自然可以有
: 不過他必須說出一套道理說服人
: 例如造成了什麼不公不義,違反了什麼人權
: 反同性婚姻是否可以說得出來呢?
: 還是只會搬出一些歷史,搬出祖宗
: 而忽略了十八世紀以來人類為了人權所作出的種種努力與改變
: : 就如同我今天要跟妹妹結婚,並且要求社會立法保障我的婚姻,這也等同挑戰
: : 每個人對近親倫理的想法以及立場。
: 你再說遠點,就跟摩天輪不遠矣
: 當我們這社會已經接受同性戀有相戀相愛的權利
: 同性戀不是病而是天生的,並且都說能夠承認伴侶法的現在
: 你再搬出妹妹來不是有點荒謬嗎
: 如果哪天這個社會也認同跟妹妹相戀相愛是可以的,有人卻要另立專法
: 我一定誓死捍衛你跟妹妹結婚的權利
: : 以BMI48肥宅的立場,
: : (1)我反對同婚,尤其是這次的修法,不認可人工受孕
: : (看看這次帶小女孩出來抗議的媽媽),深深認為這摧毀人性尊嚴,人的生命不能被訂製
: 。
: 這次修法沒有提到人工受孕
: 並且告訴你,有很多不孕夫妻尋求醫師醫療協助,打排卵針,忍受痛苦
: 這是不是訂製生命呢?
: 前面已提過,不再贅述
: : 而比較認可伴侶,當然我也還在問自己,是否有愛就能成為伴侶呢?
: : (2)還有,挺同的稍微認清一下吧!台灣的基督徒沒有那麼多,如果只有基督徒反對,
: : 同婚早就過了,需要回應的其實是台灣以及歷史所塑造的婚姻價值。
: : 未來由現在邁進,而現在由過去構成,人無法一刀兩斷。
: 人總是不斷切掉過去歷史的渣滓前進,包括皇帝制度,包括奴隸制度
: 而我們該省思的是,同性婚姻對人類未來有什麼影響?
: 反同如果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就是被歷史的幽靈禁錮了
: 不怪你,到了民國時期,還有一票人搶著當奴才呢
: : 最後 肥宅偶知道 恐同 = 深櫃 = 低學歷學店 = IQ低,
: : 請大家幫QQ,共同牽手護肥宅。
: 還好吧,你活得好好的,還可以在這邊發表高論,需要人家牽手護你嗎?
: 我從來不敢認為恐同是什麼低學歷深櫃,而是觀念有些轉不過來罷了
: 扭轉觀念是不容易的事
: 否則美國不用打南北戰爭,法革後不會有這麼久的維也納體系
: 金恩博士、阿拉法特不會被殺,中國人民不會這麼反對台灣獨立
: 只是我們不妨想想,對於人類而言,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不重要的?
: 每個時代的人類都有他們的解答
: 而在這個人類人權空前進步的時代裡,我們的答案又是什麼?
: 如果我們反對一切歧視,認為人生而平等,不論膚色種族性別
: 認為人的主體性自由高於一切價值
: 我們為何反對?
: 我總這樣想,同婚的路上沒有敵人
: 人們必須了解又見證了一個時代
: 世界上又少了一種偏見與歧視,多了一個平等
: 這不只是同性戀的,而是人類文明的又一次進步
: 是的,我討厭說那句關你屁事,這事對於全人類都是很大的影響
: 願你活在台灣,活在21世紀這個自由的空氣裡
: 能夠省思至少至少對於這座島嶼,我們追求的基本價值是什麼
: 想必不是千年不可變的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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