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準備好同性婚姻的環境了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3 10:48), 7年前編輯推噓-11(112225)
留言58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9 (看更多)
※ 引述《max6060789 (人性觀察家)》之銘言: : 台灣分析事情總是一刀切 : 非藍即綠,討厭國民黨就是民進黨 : 反對同志法案的一些條例就是藐視人權 : 的確 : 同性戀跟每一個人一樣 : 我支持每個不同的人種 : 人類都需要一樣的人權 宏觀的來看 家庭是社會組成群體的最小單位。 穩定的家庭,善加養育後代,整個社會才能夠穩定發展。 而婚姻制度是做為保障這個目的的產物。這是社會長久以來習俗傳統所留 下的制度,而被我國民法所採納。 必須強調的一點,在長久以來的慣性下,婚姻從來就沒有包含同性, 而這也"不是"國際的主流價值觀。 以這個前提的基礎下,若有人,例如我,不願意對婚姻的定義做擴張解釋, 僅限於一男一女。是有所立論基礎的。 沒有小孩的婚姻是不完整的婚姻,也是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不能因為有的 夫妻無法或是不願有小孩,而擴張婚姻的定義,到男女之外。 我同意,同性戀有組成家庭的需求,因此建議立專法以平息爭議,取得最大公約數。 -- . ‧ ‧ . ‧ . .‧ . . ‧ ‧ ‧.‧..‧ 庭輝wuluke說: {乎哩夕啦!!} └ █╯ o O O o O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3.16.134.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869326.A.A5C.html

11/23 10:50, , 1F
你是在否定有不孕症的家庭嗎?
11/23 10:50, 1F
否定這個帽子太大了,在首段定義家庭與婚姻的概述中有講到這是目的性。 很遺憾有些夫妻的家庭因為天生因素無法達成這個目的。 我們衷心祝福她們的家庭仍然和諧穩固

11/23 10:50, , 2F
一夫多妻也是傳統 可以順便恢復嗎
11/23 10:50, 2F
民法已經在這裡快要一百年了,若要恢復舊制,可以另外開議題討論爭取 而目前,有一部分人,保守派,不願意更動現行百年以來民法對於婚姻的定義

11/23 10:52, , 3F
在長久以來的慣性下,婚姻是一夫多妻
11/23 10:52, 3F

11/23 10:53, , 4F
你的根據在哪?
11/23 10:53, 4F
婚姻制度 不是民法時代才有的流傳千年了,什麼時候是男女之外的

11/23 10:53, , 5F
沒有小孩的婚姻是不完整的婚姻,頂客族QQ
11/23 10:53, 5F
頂客族,對於國家 社會長遠的發展會有很大的問題 保險金 老齡化 需要引進大量的外國移民,造成整個社會變遷

11/23 10:55, , 6F
現在民國105年,你說民法在這一百年了…
11/23 10:55, 6F
沒錯阿 民國十八年立法的 不是快要 一百年嗎

11/23 10:55, , 7F
一夫多妻其實在富有人家一直都有 從來都沒消失
11/23 10:55, 7F

11/23 10:56, , 8F
不孕症是生病了,甲甲一直拿不孕症來類比,是想說甚
11/23 10:56, 8F

11/23 10:57, , 9F
幾千年的奴隸制度廢除以前也有人像你這樣講啊
11/23 10:57, 9F
這代表任何制度的變革都會有兩派的聲音

11/23 10:57, , 10F
要不要立女大男小婚姻法,很多人不接受小鄭莉莉這種老少配
11/23 10:57, 10F
反不反女大男小可以討論,不過這個反對方並沒有悠久的歷史

11/23 10:57, , 11F
你擺明就說你反同就好講這麼多
11/23 10:57, 11F
我不反同 我不贊成同性婚姻 我支持專法 → shimo: 民初還對剪髮女子罰款呢 11/23 10:57

11/23 10:57, , 12F
讚同
11/23 10:57, 12F

11/23 10:58, , 13F
你說的是家庭,至於結婚只要兩個人相愛就可以
11/23 10:58, 13F
婚姻就是為了維持家庭穩定的產物 贊成同性伴侶需要穩定的家庭 所以立專法

11/23 10:58, , 14F
夫為夫妻財產管理人也改了
11/23 10:58, 14F

11/23 10:58, , 15F
頂客族是該課重稅沒錯 他們留下爛攤子給別人
11/23 10:58, 15F

11/23 10:59, , 16F
單親與隔代教養跟婚姻無關,不應該有小孩,挺剝奪侵權
11/23 10:59, 16F
單親就沒有婚姻的存在,不列入今天討論範圍

11/23 11:01, , 17F
現在就gay的論述有邏輯其他人起手式就是歧視
11/23 11:01, 17F

11/23 11:02, , 18F
魯蛇都生不起了 還要課重稅 連魯活的權力都不給人喔www
11/23 11:02, 18F

11/23 11:07, , 19F
請問離婚為何不這樣訂: 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
11/23 11:07, 19F

11/23 11:07, , 20F
請問離婚為何不這樣訂: 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
11/23 11:07, 20F

11/23 11:07, , 21F
從結婚離婚制定看來 結婚都是相愛者的權利 不是小孩的
11/23 11:07, 21F
婚姻是為了家庭的穩固,後代的延續,以保障社會的永續發展的保障制度 要強調的是 男女所締結的婚姻制度有數千年的歷史,現在要任意擴張 婚姻的定義是吾等無法接受的 贊成訂立專法

11/23 11:12, , 22F
不懂立專法意義何在?只因為你想維持婚姻的定義而已
11/23 11:12, 22F
這就是價值觀的鬥爭 以及紛爭的來源

11/23 11:12, , 23F
那你離婚不經小孩同意就不穩固啊 也不是為了後代啊
11/23 11:12, 23F
婚姻是為了保障家庭的穩固,若兩人已經無法調和,在例外情況下撕去婚姻這層 保障也是不得已的 你不能用例外來否定 婚姻保障的效果

11/23 11:12, , 24F
我不覺得沒小孩的婚姻就不完整
11/23 11:12, 24F
個人來看沒有差 你擴張到整個社會來看就會影響很大

11/23 11:15, , 25F
而且你也同意甲甲有這個需求,那如何立個新法讓專法
11/23 11:15, 25F

11/23 11:15, , 26F
的權利義務完全跟原本的一樣
11/23 11:15, 26F
這是一個轉變的時代,各樣的價值觀交錯,一定有一批守舊派不願意 更改婚姻長久以來的定義 專法是一種妥協的結果

11/23 11:15, , 27F
我國的婚制的法律歷史沒有幾千年啦 弱咖 只有幾十年
11/23 11:15, 27F
婚姻制度淵遠流長 不是短短的法律可比擬的

11/23 11:16, , 28F
非也,從社會來看,本來每個婚姻都可以理性抉擇要生
11/23 11:16, 28F

11/23 11:17, , 29F
或不生,對社會才是最好的
11/23 11:17, 29F
宏觀來看沒有繁衍,就沒有未來,需要家庭來保障繁衍,用婚姻來保障家庭的穩固

11/23 11:17, , 30F
快支持改成這樣啊: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
11/23 11:17, 30F
你的觀點 沒有眾多的支持 也沒有時間的考驗 ※ 編輯: wuluke (23.16.134.38), 11/23/2016 11:19:09

11/23 11:18, , 31F
依護+盟垃圾思想 甚至應廢除離婚制啊
11/23 11:18, 31F

11/23 11:19, , 32F
是你的觀點好嗎 是你認為婚姻全是為了小孩only
11/23 11:19, 32F
※ 編輯: wuluke (23.16.134.38), 11/23/2016 11:20:18

11/23 11:19, , 33F
婚姻的確很久以前就有,婚姻制度(法制化)是民法才有
11/23 11:19, 33F

11/23 11:20, , 34F
那為何不修改成: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
11/23 11:20, 34F
你的觀點 沒有眾多的支持 也沒有時間的考驗 不用一直推文 ※ 編輯: wuluke (23.16.134.38), 11/23/2016 11:20:50

11/23 11:20, , 35F
對你已經很客氣了 照護+盟垃圾思想 應該廢除離婚制
11/23 11:20, 35F

11/23 11:21, , 36F
是你的觀點好嗎 是你認為婚姻全是為了小孩only
11/23 11:21, 36F

11/23 11:21, , 37F
那為何不修改成: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
11/23 11:21, 37F

11/23 11:21, , 38F
照你這邏輯,生一個宏觀來看也不完美,至少要生兩個
11/23 11:21, 38F

11/23 11:21, , 39F
ㄚ,不然人口越來越少
11/23 11:21, 39F
的確是 我們現在就在承受人口迅速減少的苦果 ※ 編輯: wuluke (23.16.134.38), 11/23/2016 11:24:23

11/23 11:24, , 40F
以前就有婚姻法律保障哦?你歷史真好
11/23 11:24, 40F
問題是以前就有婚姻 而且婚姻有其基礎定義

11/23 11:24, , 41F
而且以繁衍的角度來看,同性婚姻合法,不會影響到異
11/23 11:24, 41F

11/23 11:24, , 42F
性婚姻要不要生小孩
11/23 11:24, 42F
吾等不願意擴張解是婚姻

11/23 11:26, , 43F
推腦袋清楚!另立專法不是歧視
11/23 11:26, 43F

11/23 11:27, , 44F
你的觀點 沒有眾多的支持 也沒有時間的考驗 你也不支持你
11/23 11:27, 44F

11/23 11:27, , 45F
自己
11/23 11:27, 45F
吾等要求的是維持千年來婚姻的基礎 以及百年來民法名詞的不變

11/23 11:29, , 46F
少子化就是因為異性戀不生,所以為了繁衍後代應該同
11/23 11:29, 46F

11/23 11:29, , 47F
性婚姻合法搭配人工生殖合法增加後代
11/23 11:29, 47F

11/23 11:32, , 48F
sword790101 以繁衍角度來看,不應鼓勵社會有產生更多同
11/23 11:32, 48F

11/23 11:32, , 49F
志的機會,譬如進入學校宣導同性之愛
11/23 11:32, 49F

11/23 11:32, , 50F
以繁衍角度看來 應該廢除結婚制呢
11/23 11:32, 50F
繁衍要建立在下一代可以成長茁壯,婚姻是確保家庭的穩定 否則會有生而不養 養而不教 社會就一團糟了

11/23 11:41, , 51F
異性戀會生出同性戀;同性戀也會生出異性戀
11/23 11:41, 51F

11/23 11:42, , 52F
gavekyo 你的回覆好像跟原PO內容無關
11/23 11:42, 52F

11/23 11:51, , 53F
人工生殖法不承認同性戀後代好嗎? 結案
11/23 11:51, 53F

11/23 11:52, , 54F
我國 自然人之出生立於屬人主義 人工生殖法建立在血緣
11/23 11:52, 54F

11/23 11:52, , 55F
等你有天同同生的出來再來討論這件事情
11/23 11:52, 55F

11/23 11:56, , 56F
結婚制就是繁衍角度立出來的 因為沒有結婚制容易射後
11/23 11:56, 56F

11/23 11:57, , 57F
不理 生而不養 或是生一堆無資源可以養 為了繁衍的品質
11/23 11:57, 57F

11/23 11:57, , 58F
及穩定性才會有婚姻法出來
11/23 11:57, 58F
※ 編輯: wuluke (23.16.134.38), 11/23/2016 13:05:12 ※ 編輯: wuluke (23.16.134.38), 11/23/2016 13:31:03 ※ 編輯: wuluke (23.16.134.38), 11/23/2016 1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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