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張開雙手嗆「開啊」 所長開槍射中右小腿:你試試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10/13 17:05), 10年前編輯推噓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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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toto (手頭的煙點著一支擱一支)》之銘言: : 媒體來源: ETtoday : 男張開雙手嗆「開啊」 所長開槍射中右小腿:你試試看! :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 台南12日深夜驚傳槍響!一名郭姓男子騎車拒絕警方盤查,拿出一把26公分的尖銳長釘意 : 圖攻擊員警,還張開雙手挑釁「開啊!開啊」,被子彈擊中右小腿,血流滿地,怒嗆「我 : 會告你」,送醫治療無大礙。警方強調,用槍時機符合比例原則。 : 警方表示,郭男(45歲)有毒品、竊盜、傷害及3次妨害公務前科,12日深夜11時多,他 : 戴工地安全帽騎車,又未開大燈,在北區北門路2段巷弄內被警方攔查。 : 第5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警員翁誌晧一查發現,郭男的車牌已遭註銷,要求對方 : 配合;郭認為警方找麻煩,拒絕盤查,從機車前置物箱拿出一根26公分的尖銳長釘,意圖 : 攻擊員警,所幸立刻被打掉。 : 郭男不斷走向警方,並咆嘯「開啊、開啊、開啊」;李旼暾見狀持槍戒備,「他身上有武 : 器」;郭男說,「武器?什麼叫武器啦?工具啦!武器」;李員直呼「你試試看」,聽到 : 郭男繼續說「開啊」,先對空鳴槍示警,一旁車輛警報器狂響。郭男仍繼續挑釁,並張開 : 雙手「開啊」;李員開了第二槍,射中郭的右小腿。 : 郭男中槍後站在原地,無法走動,鮮血慢慢流出,「我會告你啦,我會告你啦,我跟你講 : 」,後來坐在地上,被送醫治療,所幸沒有大礙。警方表示,將等郭男傷勢穩定後,依妨 : 害公務罪嫌送辦。 : 這段影片也被民眾拍下PO網,許多網友支持警方執法,「開下去就對了,以後比照辦理治 : 安才會好,完全支持警察在犯嫌有武器又不聽制止,並危及他人安全時開槍」、「支持合 : 法開槍」、「帥呆了,是說嫌犯也蠻有種的,被打到腳還屹立不搖」。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13/792244.htm : 備註: 這種要求我還是第一次聽過 這個被開槍的民眾如果提告絕對有機會告得成 手上沒有武器 + 沒有攻擊動作 嚴格來說就只是挑釁 只是挑釁 只是挑釁 只是挑釁 很重要 所以要說3次 如果民眾只是挑釁 警察就可以開槍 那改天抗議民眾或學生對警察挑釁 (很多抗議的民眾學生挑釁警察也跟這個差不多了) 被打破頭只算剛好而已 甚至打破頭都還算太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54.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349505.A.C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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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民眾 一直學生學生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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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告得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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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公分長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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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立刻被打掉 當下是完全沒有武器的狀態 ※ 編輯: aass5566 (223.138.54.48), 10/13/2016 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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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原所長怎可能這麼做 一定是兩津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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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只有挑釁妳就開槍,況且挑釁是由警方主觀認定 穩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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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講長丁 被開槍的時候雙手舉高 光這點就別掰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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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打頭就沒這麼多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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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從現場狀態來看 長釘就在雙手可及之處 的確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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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情況越緊急 法院的審查會越寬鬆(理論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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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挑釁警察不知道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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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台灣 謝謝 稍微懂法律的人就知道警察絕對是違反比例原則 如果挑釁警察被開槍 大家喊爽 那學生挑釁警察被打頭 大家又在生氣什麼了?? ※ 編輯: aass5566 (223.138.54.48), 10/13/2016 17: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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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被打到地上,但已經有襲警的犯意..警察是不能自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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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武器就在犯人伸手可及的身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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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你是不是特種部隊出身 對空鳴槍叫你站好別動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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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犯人武器還在身邊,警察還沒脫離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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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如果特種部隊出身 近身搞死一個人也就一分鐘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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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原地舉雙手可能沒事 ,問題是一直靠近警察,誰知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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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突然徒手攻擊還是搶槍?開槍也只是他要求的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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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的判決出來 會影響未來用槍時機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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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不能感覺自己生命受到威脅 是一定要拿刀拿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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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是殭屍以致所長跟其他警員覺得當下生命遭威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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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算殭屍爆頭後,照樣能撲向所長啃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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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部隊的人也是碳水化合物組成的,有人以為特種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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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義和拳一樣不怕刀槍甚至還可以空手抓子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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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比例原則 拜託受害者告他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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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影片挺舒壓的,可是的確違反比例原則,沒有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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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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