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男張開雙手嗆「開啊」 所長開槍射中右小腿:你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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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推 7噓 11→)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ass5566時間10年前 (2016/10/13 17:05),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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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被開槍的民眾如果提告絕對有機會告得成. 手上沒有武器 + 沒有攻擊動作. 嚴格來說就只是挑釁. 只是挑釁 只是挑釁 只是挑釁. 很重要 所以要說3次. 如果民眾只是挑釁 警察就可以開槍. 那改天抗議民眾或學生對警察挑釁. (很多抗議的民眾學生挑釁警察也跟這個差不多了). 被打破頭只算剛好而已.
(還有171個字)

推噓-2(2推 4噓 7→)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marai時間10年前 (2016/10/13 14: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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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同樣的疑問. 武器早被擊落,警方又有人數優勢. 站在有利的位置上(前後近身包夾). 而且已經架住頸部. 所長還是拔槍喝斥同仁讓開. 這給人一種只是想開槍的感覺. 真的被嫌犯往上吉,警方站的住腳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6.32.

推噓7(9推 2噓 13→)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raveryhyde時間10年前 (2016/10/13 14:47),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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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著被噓的可能也還是想po. 如果回去看影片,是不是如同警察所講的符合比例原則,實在很有疑慮. 但我跟這裡的鄉民也都只有影片,沒有在現場,如果有更進一步的說法會更好. 第一個問題是,該民眾手上的凶器,在一開始就被打掉了. 所以你看他嗆聲往警察靠近時,手上是空的. 當然,不能排除他口袋有其他凶器的可能
(還有757個字)

推噓-6(5推 11噓 8→)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aysinger時間10年前 (2016/10/13 13: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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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也在笑怎麼有這種要求的,但看完影片. 之後我擔心了,因為原來警察有兩個人,. 李警正與郭男拔槍對峙時,另一位員警就站. 在郭旁,請問這時的他在幹嘛?為何不趁隙. 將郭壓制在地,彷彿愣著眼睜睜看著槍擊. 事件上演,單純從影

推噓6(6推 0噓 0→)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olive30時間10年前 (2016/10/13 11: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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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非常注重程序的呢:. 1.被害人聲稱該物為工具而非武器,警方應實施檢查程序確認該物具攻擊效力,. 而非僅憑警方目視即單方面否定被害人聲稱之該物之工具身分,進而認定該物. 之攻擊效力,故警方該實施檢查程序而未實施。. 2.警方未依據條例向被害人要求放下被害人認定之工具,而逕行打掉該被害人聲.
(還有3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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