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澎湖博弈公投選票曝光 竟稱「觀光特區」消失
※ 引述《Vett (Vett)》之銘言:
: 觀光特區也沒什麼不行吧
: 又不是一定要蓋賭場
: 離島建設條例 第 10-2 條
: 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
: 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
: 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
: 前項觀光賭場應附設於國際觀光度假區內。國際觀光度假區之設施應另包
: 含國際觀光旅館、觀光旅遊設施、國際會議展覽設施、購物商場及其他發
: 展觀光有關之服務設施。
: 國際觀光度假區之投資計畫,應向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其申請時
: 程、審核標準及相關程序等事項,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訂定,報請行政院
: 同意後公布之。
: 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及
: 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 依前項法律特許經營觀光賭場及從事博弈活動者,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章之
: 規定。
: ======
: 先蓋個觀光度假區不行哦? 沒賭場也要念(?!)
啊你是看不懂法條還是邏輯有問題?
蓋賭場一定要先有觀光度假區,但發展觀光度假區無需附加賭場建設。
今天澎湖在吵的是賭場的部份,公投提案也是為了賭場。只談國際觀光度假
區爭議不會那麼多,甚至大部份的人都樂見國際觀光度假區的設立。
所以選票在簡稱及內文中一定要提到"賭場",否則會誤導某些支持設立觀光特區
但不支持賭場設立的人投下贊成票。這樣有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08.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274656.A.DAE.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