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從PTT女版事件開始:性侵害想像╱不起訴消失
ㄜ....對是否一定要通報有點不同的經驗
以前擔任過某國中輔導教師,
有一國一女生反映被家中長輩性侵,
經晤談的老師及心理師判斷可信度相當高。
但我們輔導室內開過會後,主管的結論是不要通報。
原因是雖由悟談內容認為可信度很高,
但缺乏實際的具體證據,
真在這種狀況下通報,只要加害者死不認賬也拿他沒皮條,
若這種情況的話,當事人會繼續待在原生家庭無法離開環境。
反而會讓他在此家庭內遭受更大的壓力,
此狀況下通報並不會有任何改善可能。
結果是教導該學生如何保存證據,
然後跟他說下次再被性侵時要把證據留下來,
簡單的說就是一個一刀斃命的概念。
很無奈不過也很現實。
當然,決定這樣做的主管心臟很大顆。
至於你說這決定好還是不好,我想沒有絕對答案。
隔年我離開後有見到該新聞見報,
新聞雖然沒有明言但是接觸過該事件的人一看就知道是那孩子的事,
父親性侵確定且認罪。
前面說的這個狀況,
我想孩子在取得證據之前的晤談紀錄應該都要技術性的修過,
若被上級知道老師們早就知道卻沒立時通報,那這粽子會很大串....
輔導的狀況有很多灰色地帶,其實很多沒有標準答案
只想說通報雖然是規定都要,
但有時候只是相關經手人員的明哲保身。
喔不過那種誣賴對方性騷她的婊子我們也是按規定照開性平啦,
查得清清楚楚最後還是嚴正告誡她少來這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29.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821320.A.B11.html
※ 編輯: lemonblue (218.161.29.164), 09/02/2016 21:02:11
噓
09/02 21:02, , 1F
09/02 21:02, 1F
推
09/02 21:04, , 2F
09/02 21:04, 2F
推
09/02 21:05, , 3F
09/02 21:05, 3F
→
09/02 21:06, , 4F
09/02 21:06, 4F
推
09/02 21:06, , 5F
09/02 21:06, 5F
推
09/02 21:08, , 6F
09/02 21:08, 6F
→
09/02 21:09, , 7F
09/02 21:09, 7F
推
09/02 21:11, , 8F
09/02 21:11, 8F
推
09/02 21:18, , 9F
09/02 21:18, 9F
→
09/02 21:35, , 10F
09/02 21:35, 10F
→
09/02 21:35, , 11F
09/02 21:35, 11F
→
09/02 21:35, , 12F
09/02 21:35, 12F
→
09/02 21:35, , 13F
09/02 21:35, 13F
推
09/02 21:40, , 14F
09/02 21:40,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1 之 3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