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從PTT女版事件開始:性侵害想像╱不起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9/01 22:45), 9年前編輯推噓2(428)
留言1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31 (看更多)
※ 引述《kmtrash (千哩吹徐)》之銘言: : 但喝酒之後,喝醉女角的 : 矜持,拒絕心,堅持,判斷力等等 都變薄了 : 在酒精加上朋友的set up 之下 : 男生得到了女生的合意 : 女生清醒後,回想這模模糊糊的一切 : 非常不舒服,覺得被趁機了 : 因為她真的不想跟男生發生關係 : 後悔,不舒服,被設計,反正後來告了 : 大家也知道後續了 : 一句話 : 清醒版的女主角不合意 : 但喝醉後,合意的標準降低,改變了,合意了 : 醒過來,又回到了不合意 : 應該就是這麼簡單,也很合乎常理。 : ===================== 嗯,按這邏輯,酒醉的人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和選擇負責 那麼各位,我們為什麼還要懲罰酒駕的人呢? 酒醉的人不需要負責耶! 那還不快去搶劫? 還不快去簽本票? 反正醒來後,酒醉時幹的事都不用負責啊 我可以酒醉時買了幾張股票 事後發現跌了,用這套理論說 當時我的交易不算數嗎? 或者不說法律,就說ptt好了 某某人發廢文被水桶 他可以申訴說,當時由於喝醉了不算數嗎? 在說女主角怎麼可能被性侵了之後還跟男主角親密互動 用常理來說,你的車被偷了、你的房子被闖空門 你有可能不立刻報警處理嗎? 財產的失去也是一種傷害,為什麼只有性侵能用一堆荒誕的理論 來解釋不馬上提告,而是在一段時間後才提告的合理性? 我就是覺得被男友抓包後想脫罪 或是事後想來覺得吃虧才提告 完全更加的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2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741142.A.2D6.html ※ 編輯: sading7 (118.232.26.6), 09/01/2016 22:49:01

09/01 22:46, , 1F
..........你舉的例子真爛
09/01 22:46, 1F

09/01 22:46, , 2F
所以灌醉你,你做的事情都是自願的後!?
09/01 22:46, 2F
遭灌醉是女主角單方面的說詞 然而後來公佈的簡訊已經證明 女主角就是要去喝酒,她完全知道

09/01 22:47, , 3F
太爛了 閃一邊去好嗎
09/01 22:47, 3F

09/01 22:47, , 4F
無要緊某?
09/01 22:47, 4F

09/01 22:47, , 5F
喝醉去路上強姦民女,事後後悔說我被民女幹
09/01 22:47, 5F

09/01 22:48, , 6F
打砲反侮不負責任的推託劇本 讓母豬看了可以高潮丫
09/01 22:48, 6F

09/01 22:49, , 7F
看到富二代 長太帥 氣氛好 也會失去判斷 後悔應該也能告
09/01 22:49, 7F

09/01 22:51, , 8F
無聊看完整個系列文發現推文就那幾隻在當74團XDDDD
09/01 22:51, 8F
還不就想當暖男好方便找炮打

09/01 22:52, , 9F
喝酒=想跟對方打炮!? .....哀
09/01 22:52, 9F
不起訴書已經說明沒有證據證明女方不願意了 哀… 我為在某些人心中已經死了的無罪推定原則默哀

09/01 22:53, , 10F
呵呵呵呵 單純
09/01 22:53, 10F

09/01 22:54, , 11F
以後酒駕的人 都抓起來肛一肛 算是 付出代價
09/01 22:54, 11F

09/01 22:55, , 12F
因為喝醉了 想發生行為也發生了但沒爽到 我吉!!!啾咪!!
09/01 22:55, 12F
※ 編輯: sading7 (118.232.26.6), 09/01/2016 22:55:59

09/01 22:56, , 13F
某人黑了之後就瘋狂崩潰 快說自己喝醉發文推文後悔了
09/01 22:56, 13F

09/01 23:34, , 14F
某人被嗆就在那邊呵呵呵,可笑
09/01 23:34, 14F
文章代碼(AID): #1No3yMBM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6 之 31 篇):
文章代碼(AID): #1No3yMBM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