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女版空前大亂!女曝遭8年好友性侵「不起訴」消失
※ 引述《KDSKY (貓茶)》之銘言:
: 我想藉今天女版的這個問題,討論一下所謂的受害者與加害者定義。
: 女版這次"保護之亂"(容我姑且稱之),女方出來PO文的時候,很
: 多人已經稱呼女方為被害者,但問題是,此時的真相尚為釐清,何來誰是
: 受害者、誰是加害者的說法?甚至在法律上因為檢察官不起訴,從法律層
: 面看,男方反而還比較可能具有受害者的資格,因為男方在沒憑沒據的情
: 況下被女方告。
: 但似乎一開始女方就已經被確認為受害者,只要稍微有質疑、或者說
: 些建議給女方,幾乎很怪就會被打成檢討"受害者"。回文充滿著對男方
: 的痛斥與謾罵,那些謾罵的用詞其實都可以告了?
: 後來女方第二篇PO出一些資訊(不起訴書部分與部分對話)的時候,
: 似乎更確立了女方受害者的地位,女方這時候又"不小心"的沒把男方的
: 資料遮好(說實在的這個不小心個人抱持著很大的問號),導致一堆比較
: "熱血?"、"正義?"的鄉民去肉搜男方並進攻男方的社群網站,導致
: 男方關閉網站。
: 最後男方上來回文,PO出比女方更完整的資訊,整個就是逆轟高灰
: ,一堆鄉民的臉被左打右踹,腫到認不出來。這時候有趣的來了,開始有
: 人跳針男方有女友還跟別的女生上床,似乎完全忘記女方本身也有男友,
: 如果事情真的像男方敘述的(至少目前不起訴喔),那女方的道德好像也
: 站不住腳。而且在那邊男方的回文底下,還是有很多質疑男方的,很奇怪
: 當初女方第一次PO文的時候沒附上任何東西,怎麼就這麼多人無條件相信
: 女方?
: 最後我想這類的案件,不管有沒有證據,甚至已經判男方不起訴或者
: 無罪,女方好像都會被認定是受害者。除非男方出示明顯的對話紀錄與影
: 像,才有可能會逆轉這個加害者的形象。問題是很多時候兩人發生性關係
: 是自然而然的,哪會想到要留下什麼證據?
: 還有我想請問一下,一樣是去指控異性性侵害與騷擾,是女生比較容
: 易被採信受理,還是男性?會讓檢察官直接裁定不起訴,抱歉我想我比較
: 相信檢察官。
很簡單阿
就有洞被插=吃虧=輸了=受害者
去插別人洞=爽賺=贏了=加害者
加害被害就是這麼簡單分別
你去插別人怎麼能說是被害者呢?
其實這就是女權最愛講的父權遺毒造成的
這種鑰匙和鎖的傳統思維到現在還纏繞在女生身上
雖然說是父權
但這種遺毒卻不是男性給她們的枷鎖
而是她們自己打從心底就把自己這樣鎖住
總是覺得被插就很吃虧了 我事後不滿意直接就是受害者
女生就只是在肉體上進步 不再認為自己是男生的禮物 已經不會說"給不給"
如果有人發問 我該不該給男友? 給了他之後會珍惜嗎? 這目前包準被噓到XX
但精神心理上呢就還在遠古時代
仍然認為我被插就是"準受害者"
當之後因為任何因素不滿意 立刻直接升級成受害者本人
簡而言之
肉體誠實
精神不要
就是一個人格分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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