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消失
在下鍵盤柯南 以前就猜測過何男是為了不想賠錢所以上訴
#1NFKWkt_
但是策略上其實有很大問題
第一次主張 他是為了保護孕妻
但是還原現場 小偷躲在廁所 擋著門 何男叫老婆報警
並且問他是誰 然後破門
被破門後何男進入廁所 小偷反擊 在浴室裡扭打
所以何男說詞就被打槍啦
你說要保護孕妻 叫老婆報警後
1.小偷在廁所 中間有門+何男
怎麼害? 再來 如果小偷真要傷害孕妻
大可叫孕妻跑
你擋在門外小偷想傷害也要先傷害何男
2.而且扭打地點是廁所 所以是何男衝進去打架的
你要保護孕妻 小偷擋著門 那不更好 何必衝進去打架
門打開 打起來反而讓孕妻受傷機率增加
這兩個矛盾 導致何男的主張會敗訴的原因
你根本不是想保護孕妻
比較想抓小偷 或是保護自己的財產
可能有些人就會說 那小偷不對啊 堡壘原則阿
自己家以後就不能抓等等等等
但是
你在法庭上主張保護孕妻這說法就矛盾一堆 法官想幫你都沒辦法
何男真想無罪 可能要換更好一點的策略
QQ
※ 引述《tt2 (批踢二代宅)》之銘言:
: 媒體來源: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16/929732
: 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
: http://goo.gl/d5vHjH
: 何柏翰為保護孕妻(小圖,翻攝Ferisa Wu臉書)失手將小偷勒斃遭判刑。資料照片
: 2016年08月16日13:26
: 北市男子何柏翰前年在家為保護孕妻,扣頸壓制利用夜色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導致張男
: 窒息死亡,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高院今開庭,死者家屬質疑何男使用
: 陸戰隊服役期間學會的格鬥技法害死張男,何男供稱服役期間「只有割割草、打打雜。還
: 學了游泳跟踢正步!」強調當時憑直覺做出正當防衛,不知張男會喪命,請求改判無罪。
: 本案發生於前年10月25日晚間,何男(31歲)與當時懷有8月身孕的妻子回家,黑暗中發
: 現張男(47歲)躲在浴室,何男質問:「你是誰!」見張男不答且一手似持有兇器,擔心
: 站在門口的妻子遭襲,奮勇力阻張男衝出浴室並扣頸壓制在地,警員獲報到場將張男送醫
: ,仍因窒息不治。一審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
: 高院今上午開庭,張男的家人出庭指控何男下手兇殘,強調:「就算是小偷,也不至於要
: 被勒死!」由於案發之初,盛傳何男是以服役陸戰隊學會的武術或格鬥技壓制張男,張男
: 家人今當庭質疑何男宣稱在軍中擔任文書工作的說法避重就輕,認為「陸戰隊員至少會學
: 擒拿術或簡單的柔術(巴西一種武術),就算文書兵也會學」,請求合議庭查明何男服役
: 時有無此課程。
: 合議庭逐一訊問何男入伍服役過程,何男表示在陸戰隊服役「只有割割草、打打雜」。審
: 判長聞言不信,加重語氣訊問:「我們國家的陸戰隊,只有割草?」何男回稱:「因為在
: 烏坵外島當一般兵。到烏坵之前,先去左營約一個月,還學了游泳跟踢正步!」
: 審判長再三訊問:「沒有學其他戰技?」何男說:「就是搬東西,割草。」檢方認為,本
: 案與何男會不會武術無關,而是何男壓制張男時,明知張男呼吸困難仍不鬆手,有防衛過
: 當情形,因而過失致死。何男仍堅稱自己正當防衛,沒有過失。
: 律師為何男請求改判無罪,認為張男的死因與他的心臟病史及毒癮有關,一般人遇到跟何
: 男相同緊急狀況,都很難冷靜,況且警員到場時,張男仍有呼吸,代表何男壓制時已盡注
: 意義務。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下月6日宣判。
: 張男家人庭外戴口罩不受訪,何男表示緩刑雖不用坐牢,但判有罪就會影響張家對他提告
: 的數百萬元求償案,他認為:「那以後別人來你家偷東西,就給他偷好啦!你要殺人,就
: 給你殺好啦!我動到你,你還要告我!」(黃哲民/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43.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334180.A.2C1.html
推
08/16 15:58, , 1F
08/16 15:58, 1F
推
08/16 15:58, , 2F
08/16 15:58, 2F
鍵盤柯南再次大膽猜測刑庭不可能無罪的 不過也不用關 良民證還是白紙
現在關鍵點在民庭 也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
我的建議是 刑庭就繼續上訴
民庭採哀兵策略 能少賠就少賠
幫QQ
→
08/16 16:00, , 3F
08/16 16:00, 3F
→
08/16 16:01, , 4F
08/16 16:01, 4F
→
08/16 16:01, , 5F
08/16 16:01, 5F
→
08/16 16:01, , 6F
08/16 16:01, 6F
→
08/16 16:01, , 7F
08/16 16:01, 7F
→
08/16 16:02, , 8F
08/16 16:02, 8F
→
08/16 16:03, , 9F
08/16 16:03, 9F
※ 編輯: Ydragongg (118.165.43.147), 08/16/2016 16:08:26
噓
08/16 16:06, , 10F
08/16 16:06, 10F
→
08/16 16:06, , 11F
08/16 16:06, 11F
→
08/16 16:06, , 12F
08/16 16:06, 12F
其實他已經下莊了 法官很照他了 何男是台灣少數殺人後不用關的
推
08/16 16:07, , 13F
08/16 16:07, 13F
→
08/16 16:08, , 14F
08/16 16:08, 14F
※ 編輯: Ydragongg (118.165.43.147), 08/16/2016 16:12:43
→
08/16 16:14, , 15F
08/16 16:14, 15F
噓
08/16 17:02, , 16F
08/16 17:02, 16F
噓
08/16 18:05, , 17F
08/16 18:05, 17F
推
08/16 18:07, , 18F
08/16 18:07, 18F
→
08/16 22:54, , 19F
08/16 22:54,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