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8/16 17:25), 編輯推噓-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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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鍵盤苛男,不自量力的說一下對本案的看法, 請鄉民不要鞭打太用力,感謝! 一、先釐清壓制時間的問題。 假設,在勇夫有效壓制對方後,勇夫請勇夫之妻報 1.警開始計算時間,撥打110報案,勇夫之妻完成報 案耗時3分鐘,110勤務中心再轉知轄區北投永明 派出所費時2分鐘。 因案發地點是勇夫租屋處,位處地下室,又假設勇夫 夫妻對租屋地址不熟,此時由勇夫之妻到1樓門口看 地址,需增加1分鐘時間。 2.永明派出所接獲勤務中心通報,指派員警出勤,以 部隊1分鐘待命班標準,員警接獲命令至出動費時1 分鐘。 3.永明派出所至案發地點約1.2公里,交通時間約5分 鐘。(請不要推測員警一路鳴笛狂飆,而且還可以 走直線,人家波麗士大人也是有家人滴...) 4.警員到一樓門口,停完機車,前往案發地下室租屋處, 費時0.5分鐘。 以上共約需11.5至12.5分鐘,也就是說,勇夫有效壓制 小偷後,整整有超過11分鐘以上的時間,繼續勒住死者 頸部不放。在下鍵盤苛男年輕時和同學玩勒頸壓制,被 同學勒住不到30秒,已經眼前發黑,快要脫糞,感覺下 一秒就可以眼前放光明見到佛祖了。 二、勇夫之妻的心裡狀態: 原審判決士林地院104年度易字第628號刑事判決的貳、 實體部分:一(五): 再觀之證人伍錦珊於被告與被害人扭打過程中拍攝之相片( 詳見偵卷第37頁),當時被害人仰躺於淋浴間地板,被告則 蹲跨被害人左側,以左手壓制被害人左臉,右手交叉反向拉 住被害人衣領,被害人右手、右腳垂放地面,並無舉起抗拒 被告或踢踹之動作...。 法官採為證據的關鍵照片,是勇夫之妻所拍攝,勇夫之妻在 當時就不要拿出這些照片就好,勇夫之妻還能在現場拍攝, 推測應該沒有驚慌失措,還算堅強。而且整整有11.5分鐘以 上的時間,勇夫之妻繼續待在現場,沒有逃離,也沒有去向 鄰居或其他人求救。推測應該是名堅強勇敢的女性! 三、小偷的部分: 1.關於攜帶凶器: 根據判決,好像沒有提到。 2.小偷戴口罩: 這部分好像比較容易窒息往生。 四、民事求償部分: 1.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1)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718號判例: 刑事訴訟法第504條所謂,應以刑事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 據者,係指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而言,如附帶民事訴訟經 送於民事庭後,即為獨立民事訴訟,其裁判不受刑事判決 認定事實之拘束。 (2)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95號判例: 附帶民事訴訟經移送民事庭後,即屬獨立民事訴訟,其移 送後之訴訟程序,應適用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所調查之 證據,及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並非當然有拘束民 事訴訟之效力。 白話點,就是從刑事庭移到民事庭以後,民事庭的法官就自己 來判斷不受刑事判決的拘束。所以,小偷家屬愛怎樣主張求償 ,那是死者家屬的權利,法院不一定會照小偷家屬請求的數額 照單全收,原告之訴駁回,一毛都免賠,也是有可能的。 五、結論: 媒體喜歡帶風向,攪翻一潭水,加入很多主觀的意見和不 專業的判斷,僅僅為了銷售量,真的很不道德,全民公審 真的是很可怕滴,沒人仔細看過判決,也沒人接觸到卷證, 人人都是鍵盤法官,這實在有點淡淡的哀愁!鄉民們都接收 來自媒體的二、三手資訊與報導,那些報導真的可信嗎? 根據這些報導來作出評論,真的沒問題嗎? 所有的事實與法官判斷的證據與理由都寫在判決裡了,真的 不用看判決,就偷懶看看報紙濃縮的報導或者別人的評論就 OK了嗎? 如果這樣瞎都覺得沒問題了,希望老天可以好好保佑我們台灣 ,讓媒體都自律、客觀,人人都成公正的鍵盤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339510.A.BDD.html

08/16 17:28, , 1F
你一隻手壓臉和拉衣領試試 沒有很好壓
08/16 17:28, 1F

08/16 17:28, , 2F
小偷家:媽的說的好!!我口罩場也該告
08/16 17:28, 2F

08/16 17:29, , 3F
台灣早該開放擁槍
08/16 17:29, 3F

08/16 17:30, , 4F
結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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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7:30, , 5F
美國的例子是敢拿槍去搶超商的多,敢保護自己開槍的少
08/16 17:30, 5F

08/16 17:31, , 6F
今天不是兩屍三命兇手逍遙法外
08/16 17:31, 6F

08/16 17:32, , 7F
法官真是難作人都緩刑了還雞雞歪歪 直接故意殺人判十年啦
08/16 17:32, 7F

08/16 17:33, , 8F
刑事都是有犯罪結果,才來討論的,不用結果判斷?願聞高見
08/16 17:33, 8F

08/16 22:56, , 9F
以前分析過了,但沒辦法有人無法聽人說話 #1NFHqpki
08/16 22:5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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