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消失
※ 引述《tt2 (批踢二代宅)》之銘言:
: 媒體來源: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16/929732
: 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
: http://goo.gl/d5vHjH
: 何柏翰為保護孕妻(小圖,翻攝Ferisa Wu臉書)失手將小偷勒斃遭判刑。資料照片
: 2016年08月16日13:26
: 北市男子何柏翰前年在家為保護孕妻,扣頸壓制利用夜色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導致張男
: 窒息死亡,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高院今開庭,死者家屬質疑何男使用
: 陸戰隊服役期間學會的格鬥技法害死張男,何男供稱服役期間「只有割割草、打打雜。還
: 學了游泳跟踢正步!」強調當時憑直覺做出正當防衛,不知張男會喪命,請求改判無罪。
: 本案發生於前年10月25日晚間,何男(31歲)與當時懷有8月身孕的妻子回家,黑暗中發
: 現張男(47歲)躲在浴室,何男質問:「你是誰!」見張男不答且一手似持有兇器,擔心
: 站在門口的妻子遭襲,奮勇力阻張男衝出浴室並扣頸壓制在地,警員獲報到場將張男送醫
: ,仍因窒息不治。一審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
: 高院今上午開庭,張男的家人出庭指控何男下手兇殘,強調:「就算是小偷,也不至於要
: 被勒死!」由於案發之初,盛傳何男是以服役陸戰隊學會的武術或格鬥技壓制張男,張男
: 家人今當庭質疑何男宣稱在軍中擔任文書工作的說法避重就輕,認為「陸戰隊員至少會學
: 擒拿術或簡單的柔術(巴西一種武術),就算文書兵也會學」,請求合議庭查明何男服役
: 時有無此課程。
: 合議庭逐一訊問何男入伍服役過程,何男表示在陸戰隊服役「只有割割草、打打雜」。審
: 判長聞言不信,加重語氣訊問:「我們國家的陸戰隊,只有割草?」何男回稱:「因為在
: 烏坵外島當一般兵。到烏坵之前,先去左營約一個月,還學了游泳跟踢正步!」
: 審判長再三訊問:「沒有學其他戰技?」何男說:「就是搬東西,割草。」檢方認為,本
: 案與何男會不會武術無關,而是何男壓制張男時,明知張男呼吸困難仍不鬆手,有防衛過
: 當情形,因而過失致死。何男仍堅稱自己正當防衛,沒有過失。
: 律師為何男請求改判無罪,認為張男的死因與他的心臟病史及毒癮有關,一般人遇到跟何
: 男相同緊急狀況,都很難冷靜,況且警員到場時,張男仍有呼吸,代表何男壓制時已盡注
: 意義務。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下月6日宣判。
: 張男家人庭外戴口罩不受訪,何男表示緩刑雖不用坐牢,但判有罪就會影響張家對他提告
: 的數百萬元求償案,他認為:「那以後別人來你家偷東西,就給他偷好啦!你要殺人,就
: 給你殺好啦!我動到你,你還要告我!」(黃哲民/台北報導)
一般來講,當家裡遇到小偷的時候
在無法確認對方是否持有凶器時
逮到能壓制對方的時機
都會朝對方的要害攻擊
為什麼?
因為這樣對方才容易喪失行動
對一般人而言
不可能區分多大的力道會致死或是重傷
一定是狠狠朝著頭或是其他要害打下去
偏偏這樣的防衛就是過當
何男壓制對方的時候
腦袋應該也只有一個想法
「死命的壓住對方不能讓他動」
在這種想法下
出手力道不會太小
要符合防衛過當是很正常的
但是這個案件的爭議點在於
1. 這樣以後是不是面對不認識的人侵入家中,就當作沒看到,讓他完成他的事情,不然不小心打死他還會被告
2. 小偷的家屬究竟是哪裡來的臉敢來要錢?
第一點的話,在現行法律下
即便是長期修行的高手
都有機會失手殺死對方
只能說無解
最多就是被判緩刑
第二點的話,家屬不是跟著這個人同流合汙
就是早就放棄他了
但不管是哪個
反正能撈錢就撈錢
臉?
不會比錢重要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F8132.
--
噓 flyoverthemo:你知道你媽在這裡PO廢文嗎? 02/24 01:01
→ flyoverthemo:打錯... 02/24 01:02
→ flyoverthemo:你媽知道你在這裡PO廢文嗎? 02/24 01: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29.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328225.A.0C9.html
→
08/16 14:18, , 1F
08/16 14:18, 1F
→
08/16 14:18, , 2F
08/16 14:18, 2F
噓
08/16 14:18, , 3F
08/16 14:18, 3F
噓
08/16 14:18, , 4F
08/16 14:18, 4F
有能力壓制不代表一定能保證對方何時喪失反擊能力
何況當下緊張的情緒是有可能會失手過重的
→
08/16 14:18, , 5F
08/16 14:18, 5F
→
08/16 14:18, , 6F
08/16 14:18, 6F
※ 編輯: nocesst (101.15.129.27), 08/16/2016 14:20:58
→
08/16 14:21, , 7F
08/16 14:21, 7F
→
08/16 14:21, , 8F
08/16 14:21, 8F
通常等警察來,小偷也跑了
再加上因為不是當場抓到的關係
這種小偷其實不好抓
推
08/16 14:21, , 9F
08/16 14:21, 9F
→
08/16 14:23, , 10F
08/16 14:23, 10F
一般人不太好辨別昏厥的狀態
大多都會選擇壓制到警察來
倘若警察來的時候
人就死了呢
→
08/16 14:23, , 11F
08/16 14:23, 11F
噓
08/16 14:23, , 12F
08/16 14:23, 12F
→
08/16 14:24, , 13F
08/16 14:24, 13F
→
08/16 14:24, , 14F
08/16 14:24, 14F
噓
08/16 14:27, , 15F
08/16 14:27, 15F
屋主只能決定壓制他或是讓他偷
結果損失的都是自己
※ 編輯: nocesst (101.15.129.27), 08/16/2016 14:30:30
※ 編輯: nocesst (101.15.129.27), 08/16/2016 14:31:47
※ 編輯: nocesst (101.15.129.27), 08/16/2016 14:32:31
→
08/16 14:35, , 16F
08/16 14:35, 16F
推
08/16 14:36, , 17F
08/16 14:36, 17F
→
08/16 14:38, , 18F
08/16 14:38, 18F
→
08/16 14:41, , 19F
08/16 14:41, 19F
→
08/16 14:42, , 20F
08/16 14:42, 20F
atm附近的監視器密度跟一般住家附近的監視器密度好像有點差異
何況就像你說的,大多警察都不想抓
推
08/16 14:43, , 21F
08/16 14:43, 21F
不少格鬥專家
認為可以輕鬆壓制對方而不會失誤殺死對方
※ 編輯: nocesst (101.15.129.27), 08/16/2016 14:44:46
※ 編輯: nocesst (101.15.129.27), 08/16/2016 14:45:55
→
08/16 15:01, , 22F
08/16 15:01, 22F
→
08/16 15:31, , 23F
08/16 15:31, 23F
→
08/16 15:32, , 24F
08/16 15:32, 24F
→
08/16 15:37, , 25F
08/16 15:37, 25F
→
08/16 15:59, , 26F
08/16 15:59, 26F
推
08/16 16:22, , 27F
08/16 16:22, 27F
推
08/16 18:24, , 28F
08/16 18:24, 28F
推
08/16 18:24, , 29F
08/16 18:24, 29F
→
08/16 18:26, , 30F
08/16 18:26, 30F
推
08/16 22:50, , 31F
08/16 22:50, 31F
→
08/16 23:17, , 32F
08/16 23:17, 3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