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慘!長子見義勇為竟惹殺機 翁家6口葬身火窟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4/02 21:13), 編輯推噓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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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p1228 (船大)》之銘言: : 認真回 : 本案湯男造成六條人命死亡 但犯後坦承且有悔意 縱火時無殺人之動機 : 僅有毀壞機車之心 破壞機車沒拆坐墊屬於輕手法 顯然非最嚴重之犯罪 : 多次勘查翁家 並非心狠手辣 其良心掙扎 有善的一面 : 因此本案湯嫌仍有教化之可能 判無期徒刑 全案還可上訴 : 幾天後 新聞畫面 : 湯男: 我對不起社會大眾 及死者 我錯了 (泣) : 幾年後 某小吃舖 : 湯男: 飲啦!飲啦! : ................... : END : 鬼島日常 認真回 本案湯男造成六條人命死亡 但犯後態度囂張不承認犯行並怪罪被害人先前恩怨 又辯稱縱火時無殺人之動機 僅有毀壞機車之故意 但以一個理性客觀正常人判斷 縱火會引起周邊火勢 且又在繁榮狹隘的巷道上容易造成生命危險 故具有不確定故意 且多次排迴勘查翁家與將監視器位置移動 顯然有預謀殺人動機而犯下奪走六人命案 另外根據醫學鑑定 被告行為時並無任何精神異常 因此本案湯嫌無教化之可能 應與社會隔絕 宣判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 “他剛從外國來台灣教英文,我跟他只是朋友好嗎!?” 節錄自「愛我,就給我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77.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602812.A.164.html

04/02 21:14, , 1F
你以為恐龍不用積陰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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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1:16, , 2F
我覺得過失致死的可能性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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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1:17, , 3F
你神智正常 所以絕對當不了法官 去自爽吧
04/02 21:17, 3F

04/02 21:21, , 4F
多點讀書 少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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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1:21, , 5F
很怪 放人渣出去危害世人 應該只會損陰德積業力吧
04/02 21:21, 5F

04/02 21:22, , 6F
到底法官怕判死造孽的說法是怎麼來的..?
04/02 21:22, 6F

04/02 21:26, , 7F
法官判完就沒他的事了,你還當真他們想這麼多喔
04/02 21:26, 7F

04/02 21:28, , 8F
法官只會想:沒判死我就沒造孽,誰管他出去後又殺誰
04/02 21:28, 8F

04/02 22:05, , 9F
真正厲害的廢死,早埋伏在法院和法務部~他們早無聲無
04/02 22:05, 9F

04/02 22:05, , 10F
息推動實質廢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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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2:38, , 11F
"無教化之可能" 超難舉證的
04/02 22:3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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