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副總妻偷吃洋男 被休竟判分產3600萬 夫不消失
※ 引述《chen22 (chen)》之銘言:
: 嗯...
: 主要是他們結婚後沒有去登記夫妻財產分離制..
: 所以從結婚生效開始,他們兩人的財產是合併計算的!
: 也就是說, 丈夫賺的錢要直接被視為共同所得, 妻子的貢獻為1:1
: 所以賠的錢不是擅養費,而是妻子在結婚這段時間的收入所得~
: 除非有特別申請財產分離,否則一律合併計算
: 這是一條很奇怪的法律~
: 組織家庭後,為什麼一定要財產合併制?
: 一方在社會上不管多魯,失業2年/領22K, 只要結了婚, 財產就是一起計算!
: 在離婚率這麼高的現代,這個法條有它的問題.....
: 該怎麼說服妻子,申請夫妻財產分離制呢?
不結婚就好了
婚姻最大的目的就是生小孩
但是現代人同居一輩子 還不是照樣生小孩
彼此出錢共同扶養小孩
要是哪天決定拆了 不管小孩主要是跟哪邊生活
只要小孩的親子關係存在
另一方就必須出扶養費
而夫妻財產合併制 別總以為是女方得利
現代竹科還不是三不五時就給你放無薪假
中年失業更是所有人最大的噩夢
夫妻財產分離制 女方想閃人就閃人
看最後你能剩多少錢
講這麼多 其實解決方案也早就存在
就是先簽婚前協議書
直接挑明結婚後各種狀況的出現要怎處理
以這個案例而言
雙方若在婚前同意
結婚後若其中一方有明顯與配偶外之人過於親密之行為
足以破壞婚姻關係
另一方可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十分之九
這樣不就萬事ok了
湯姆克魯斯跟凱蒂福爾摩斯結婚前也有簽這個協議書
所以離婚離的迅速有效
沒有打一堆婚姻爛官司
--
◢◢ ◢◢ 哈哈! 好久沒上來發廢文了! 幹你媽的! 惡雷放了就想跑! ▄▆▆▊▃▃
█◢◣◢◢& ───┘ └── ▋▋▋ ▂▂
◤█◤◢█◤◢ ▎▎ 船長! 這文章有人護航啊! ─▇ ███ XXXX
◣◤◢█◢█◣ U-97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38.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79789.A.BED.html
※ 編輯: ronray7799 (111.251.138.229), 03/27/2016 19:57:19
推
03/27 19:58, , 1F
03/27 19:58, 1F
噓
03/27 20:00, , 2F
03/27 20:00, 2F
→
03/27 20:01, , 3F
03/27 20:01, 3F
隨便亂寫當然無效 就跟甚麼性奴條款依樣
這些都是要找律師事務所處理過
台灣人天真的地以為白紙黑字兩方簽過名就就OK
法律觀念爛成這樣 還怪法官是法匠
※ 編輯: ronray7799 (111.251.138.229), 03/27/2016 20:04:31
→
03/27 20:04, , 4F
03/27 20:04, 4F
→
03/27 23:38, , 5F
03/27 23:38, 5F
→
03/28 03:40, , 6F
03/28 03:40,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