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副總妻偷吃洋男 被休竟判分產3600萬 夫不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3/27 19:56), 10年前編輯推噓0(114)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5 (看更多)
※ 引述《chen22 (chen)》之銘言: : 嗯... : 主要是他們結婚後沒有去登記夫妻財產分離制.. : 所以從結婚生效開始,他們兩人的財產是合併計算的! : 也就是說, 丈夫賺的錢要直接被視為共同所得, 妻子的貢獻為1:1 : 所以賠的錢不是擅養費,而是妻子在結婚這段時間的收入所得~ : 除非有特別申請財產分離,否則一律合併計算 : 這是一條很奇怪的法律~ : 組織家庭後,為什麼一定要財產合併制? : 一方在社會上不管多魯,失業2年/領22K, 只要結了婚, 財產就是一起計算! : 在離婚率這麼高的現代,這個法條有它的問題..... : 該怎麼說服妻子,申請夫妻財產分離制呢? 不結婚就好了 婚姻最大的目的就是生小孩 但是現代人同居一輩子 還不是照樣生小孩 彼此出錢共同扶養小孩 要是哪天決定拆了 不管小孩主要是跟哪邊生活 只要小孩的親子關係存在 另一方就必須出扶養費 而夫妻財產合併制 別總以為是女方得利 現代竹科還不是三不五時就給你放無薪假 中年失業更是所有人最大的噩夢 夫妻財產分離制 女方想閃人就閃人 看最後你能剩多少錢 講這麼多 其實解決方案也早就存在 就是先簽婚前協議書 直接挑明結婚後各種狀況的出現要怎處理 以這個案例而言 雙方若在婚前同意 結婚後若其中一方有明顯與配偶外之人過於親密之行為 足以破壞婚姻關係 另一方可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十分之九 這樣不就萬事ok了 湯姆克魯斯跟凱蒂福爾摩斯結婚前也有簽這個協議書 所以離婚離的迅速有效 沒有打一堆婚姻爛官司 -- ◢◢ 哈哈! 好久沒上來發廢文了! 幹你媽的! 惡雷放了就想跑! ▄▆▆▊▃▃ ◢◣ ───┘ └── ▋▋▋ ▂▂ █◤▎▎ 船長! 這文章有人護航啊! ─▇ ███ XXXX ◢██◣ U-978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38.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79789.A.BED.html ※ 編輯: ronray7799 (111.251.138.229), 03/27/2016 19:57:19

03/27 19:58, , 1F
羊男的迷宮
03/27 19:58, 1F

03/27 20:00, , 2F
法匠:不符合民情風化!!給於無效!!財產分配制在台灣才完全有
03/27 20:00, 2F

03/27 20:01, , 3F
03/27 20:01, 3F
隨便亂寫當然無效 就跟甚麼性奴條款依樣 這些都是要找律師事務所處理過 台灣人天真的地以為白紙黑字兩方簽過名就就OK 法律觀念爛成這樣 還怪法官是法匠 ※ 編輯: ronray7799 (111.251.138.229), 03/27/2016 20:04:31

03/27 20:04, , 4F
婚前協議好 婚後沒煩惱
03/27 20:04, 4F

03/27 23:38, , 5F
有沒有效要看法官心證,不是在那間律師事務所
03/27 23:38, 5F

03/28 03:40, , 6F
先給律師確認法律效力是最基本的吧
03/28 03:40, 6F
文章代碼(AID): #1Mzyfjlj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5 篇):
文章代碼(AID): #1Mzyfjlj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