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副總妻偷吃洋男 被休竟判分產3600萬 夫不消失
※ 引述《wxes (小學高裁生)》之銘言:
: : 另計算兩人動產、不動產、股票、負債後,算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 : 仍有1億8百餘萬元,法官認黃男收入貢獻較高,且黃妻對婚姻關係破裂應負較大責任,
: : 因此分配夫妻2比1財產,黃妻可得3600多萬元,黃男不甘戴綠帽還要給大筆金額,
: : 日前已提出上訴。
: 不是這樣看的辣
: 大家會覺得外遇還可以拿3600萬太不合理了
: 但如果沒外遇
: 1:1分配的話她其實可以拿5400萬
: 也就是說
: 其實是變相處罰外遇1800萬
: 還有贍養費也沒了
: 當然辣
: 身為男人被戴綠帽
: 一毛都不想給
: 但立法者的價值觀裡
: 認為婚後的財產是兩人協力一起賺的
: 就算不同工作、甚至另一半只是在家裡做家事帶小孩
: 也是讓男方沒有後顧之憂好好工作賺錢
: 可是作家事這種工作沒有明確的產值
: 也不應該換算成外聘傭人的薪水
: 女權團體會生氣
: 所以一般剩餘財產分配上面就變成
: 兩方有償取得財產的差額1:1分
: 這是立法者採的價值
: 法官如果不照法條去判才是有問題吧
想太多啦,這男的不懂先裝瘋、崩潰,再以以通姦告,
若告下去刑事上勝訴以後
女的先抓去關
啥的還離婚得分剩餘財產、婚後財產,搞不好還可以向那女的要醫藥費
有個刑事紀錄,法官可以更同情訴請離婚的一方....
這男的心太軟,可能是怕丟不起臉或者為了家庭和諧不願讓小孩的媽進去蹲~
所以才直接以破綻角度訴請離婚,搞得讓法官可以自由心證,認為女的好像
還是值得稍微同情....
不過人權至上,通姦除罪化,
大家就慢慢看著母豬又有幹又有玩,看你傻屌幫她打工20年
釣兩個就一輩子不用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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