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消失
感覺大家對站方要求真的還蠻高的
可能很多版友比較有社會工作經驗
然後法務站長表現出來的感覺好像是欠缺實務經驗的律師,或是配合政府工作的下屬機關
。站方真的有詢問過所謂有經驗的律師嗎?我是還蠻好奇的。
拿另一件沸沸揚揚的翁院長女兒賣股票世界來說,我們偉大的檢方機關也在沒有偵查終結
的情況下公布了她女兒賣了十餘張股票。所以很多版友一直擔心有事沒事被查水表,而偵
查選擇性供佈被偵辦者資料這件事情確實每天都仍在臺灣發生。
例如:臺灣警方向加害者公布被害者地址,以達成另類的臺式修復式正義。
所以當初ptt杜亦瑾才說:「網路才能發現最具真誠的事實,鄉民自由言論自由發揮才是P
TT最大資產、我認為,PTT 在建立多元思想,建立一個無法被操控的自由媒體,更是一個
不可操控的自由實踐的學習平台…」。
回過來看今天這個系爭案件不過就是個人家在網路上說有家店是黑店,那店家不爽來以刑
逼民一下。
但是站方真的認為自己的水準跟臺灣刑事主管機關一樣嗎?那如果一樣,那318學運發生
以後我想八卦版上面符合教唆/幫助犯要件而有紀錄的人不知道有多少,那站方是否依然
會依據檢方的指示辦事。
還是選擇性公布個資,反正這件就個案麻,我公布一下不痛不癢的。所謂建立起不可操控
的平臺其實也只是理想啦,反正杜亦瑾也不管事了,他誰啊,接到地檢署公文的人是我啊
!
用手機打的排版不好,請見諒啦。
※ 引述《cake10414 (Peter)》之銘言:
: : 噓 qoo55253: 站方有權限交出個資嗎 03/27 1
1:
: : 噓 qoo55253: 沒有違法就不用擔心監聽 有九成像 03/27 1
1:
: : 推 verydisco: 反正以後有人告 怕麻煩就交出個資就對了? 03/27 1
1:
: : 其實我印象中是反過來 你要某人資料 站方不會直接給你
: : 而是一定要要經過法院或警方之後才可以....
: : 推 cake10414: 那就不要用PTT吧 既然那麼擔心個資外漏 03/27 1
1:
: : 推 st900278: 拿這個來類比監聽 比喻失當 ptt 是自願使用 也同意條款 03/27 1
1:
: : 推 cake10414: 條款有寫 在你同意註冊後 就同意了 03/27 1
1:
: 3、隱私權政策
: (a)本站依上述規定收集您的個人資料,以及在您每次登入本站的時候,會紀錄
: 下您的網際網路協定位址 (IP Ad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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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接受司法機關或是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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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條款寫得蠻清楚的 在你註冊當下就該知道了
: 雖然我想大部分人都不會看條款啦...
: 真的怕的話 我也只能說 不要用PTT吧
: 上篇文章有大大提到條款沒約束力 這我就不知道啦~
: 反正我覺得有告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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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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