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黃國昌:堅持「國與國」版本消失
※ 引述《Arim (象山下智久)》之銘言:
: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黃國昌:堅持「國與國」版本
問題是
「中華民國」就是一個「中國」政府
中華民國的體制跟法理,是代表「全中國」(也就是大陸地區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
在這個「中國政府」的體制之下,不可能以「國與國」的關係對待大陸政權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59444
: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立院新會期今天開議,民進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都將「兩岸協
: 議監督條例」列優先法案。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不同的主權,
: 談任何協議都須符合民主憲政的主權在民原則,時代力量將堅持民間版「國與國」的兩岸
: 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 憲法增修條文「一國兩區」脫離現實
要講脫離現實
「中華民國」存在台灣,就是活生生的脫離現實
: 民進黨團的監督條例版本尚未最後定案,不過黨團總召柯建銘稱黨版監督條例草案會回歸
: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討論,名稱不會用過去的「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
: 外界解讀為把「兩國論」的概念拿掉;這也被視為與時代力量版本最大的不同。民進黨立
: 委李俊俋也補充,民進黨會以先前黨版草案進行修改,名稱不是重點,應該以能夠監督的
: 功能性為主。
: 對此,黃國昌表示,民進黨說要從憲政體制去討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這可分兩層面
: 去看,要看民進黨是採取憲法第二條的「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主權在民)。」
: 還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
: 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一國兩區)。」
: 黃國昌說,如果採用的是「主權在民」概念,那麼我們的國家名稱不管叫做台灣或中華民
: 國,主權本來就是屬於兩千三百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屬於十三億人,這顯然是兩個
: 不同國家,「不然難道十三億人可以決定台灣未來嗎?」「台灣和中國就是國與國關係,
: 國民主權是破除一國兩區的利器。」
: 不過,黃國昌也表示,如果民進黨採取的是憲法增修條文十一條的一國兩區,那麼會有許
: 多問題,因為該條文是由中國選舉出來的萬年國代所制定,不僅違反民主憲政原則,也欠
黃國昌認為:「增修條文是由中國選舉出來的萬年國代所制定,違反民主憲政原則,欠缺民主正當性」
那「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呢?難道就不是中國的國代制定的?難道就有民主正當性?
整部中華民國憲法、整個中華民國體制,都跟台灣人無關,都是中國人在中國制定的
台灣人有同意自己的國家叫做「中華民國」嗎?
台灣人有同意自己的國父叫孫文嗎?
台灣人有同意自己的國旗是車輪旗嗎?
台灣人有同意自己的國歌是「黃埔軍校訓詞」嗎?
黃國昌,如果真的要徹底執行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也就是兩國論
那就不要再捍衛、維護「中華民國」的體制了
應該利用自己的知名度跟影響力,好好的宣傳「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理念
: 缺民主正當性。且該條文指中華民國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
: 國」根本就不存在,這種說法脫離國際現實,「我們有這麼荒謬的憲法,只會讓人民對憲
: 法感到更疏離,也讓下一代的認同錯亂,難道還要用這樣的概念去制定法令?」
「中華民國」整個體制,在台灣,本來就是荒謬的存在,嚴重脫離現實
「Republic of China」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會是台灣的國號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才是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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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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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