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郭瑤琪保外就醫 陳水扁致電:是我拖累了妳消失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郭瑤琪這個案子真的是我聽過最扯的
: 之前有聽一個法官演講時 他說他對這個案子感到十分離奇
: 他說 法官不太會對其他法官的判決做出質疑
: 依他的說法是:"法官們都受過很專業的訓練 以手邊的證據做出當下最合理的判決
: 說恐龍法官是錯的 有時候證據就只能判這樣的罪"
: 但他對這個案子還是十分不解
: 簡單來說就是
: A拿茶葉罐行賄
: 結果:找不到茶葉罐
: 行賄說要某個案子
: 結果:A廠商也沒拿到案子
: 比實質影響力還扯
: 實質影響力是 說你有影響就有影響 管你在職務上有沒有關係
: 你收錢就有罪
: 而郭瑤琪這個案子
: 什麼都沒影響到
: 錢也沒收到
: 維基百科這樣寫(下面有引用來源)
: 本案審理過程可能對促參案件認知有誤,且可能違反法律所要求之「證據法則」、「論
理
: 法則」、「經驗法則」、「無罪推定原則」及「有疑唯利被告原則」
: 沒證據、沒邏輯、沒道理、說你有罪就有罪、疑點全部都證人說了算(證人自相矛段也
算)
: 超扯的一個判決
我想問的是,如果翻案(最後發現是冤案)的話,請問這個可以判國賠嗎?
對,我知道這是馬政府的所作所為。但是,我覺得任由媒體呼攏,眼睛沒擦亮看清楚,當
初投馬英九上任的納稅人民也有責任。
儘管我從來就沒有投過任何一票給馬。但如果我付給政府的稅金裡面包含了這個,我覺得
是應該的。
另外一個問題,有沒有可能在司法改革的過程中,讓司法院的幾個領頭長官,同樣改用人
民直選?
這樣我相信會很好玩,因為以前所有審理過的案子通通都會被放大檢視。
只是,不知道這種做法是否會有專業問題的考量?畢竟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證照很多都是
要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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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