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反推] 攝影師回應「卡菲小姐反推文」

看板GetMarry作者 (呆呆)時間2年前 (2021/08/17 14:23), 2年前編輯推噓8(8024)
留言32則, 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老生常談,希望版友們不要被吃豆腐而不自知 經濟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中,(之前有提過,買房也要注意這個!) 「婚紗攝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若無另行規範則: a.著作人為業者 b.著作財產權人為消費者 卡菲小姐將新人穿著A業者禮服的照片,提供給不知情的B業者PO廣告, 版面容易讓人誤認新人自願為B業者宣傳 全聯將導演吳念真手拿礦泉水的照片,使用在端午節文宣和廣告, 版面也容易讓人誤認吳念真代言粽子 所以其實是一樣的,全聯跟卡菲都不是著作財產權人 我突然覺得全聯比較夠意思,至少礦泉水有獲得廣告效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0.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629181390.A.B76.html

08/17 15:32, 2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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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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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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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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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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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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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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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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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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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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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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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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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應,以上的法條複製正確, 但..下面的文字解讀有些誤會了,可能會誤導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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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意思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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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師擁有著作財產權唷(不過公開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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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本人同意,因為有隱私權跟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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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如果不是採用政府的定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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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範本,就不是這篇文說的狀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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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是因為這樣,新人最好簽約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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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下是不是採用定型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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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訂定的合約就是定型化契約 政府訂定的是定型化契約範本 當業者的合約內容 1.沒有特別的磋商條款時以範本為主 有關婚紗攝影的範本,政府所規範的就是 a.著作人為業者 b.著作財產權人為消費者 2.有磋商條款,契約中也可能有違規之處,可以送請政府查處 而卡菲小姐第一時間請B業者將照片撤下, 大概也可以推論八年經驗讓他也知道他沒有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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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貼法條之前要不要了解定型化契約條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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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基本上這種合約違反定型化契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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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那個衝突的約定都是可以被判定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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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案子用不到你貼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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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我看錯了 沒看到是應載事項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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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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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nlest (220.136.85.50 臺灣), 08/17/2021 21:56:38

08/17 22:17, 2年前 , 26F
在這邊還可以像這樣討論法律規定,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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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下攝影師的FB,上面還有人凹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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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沒說可以商用,同樣也沒說不可以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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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攝影師有著作權,所以他拿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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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問題。看了真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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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8:16, 2年前 ,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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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30, 2年前 , 32F
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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