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知識] 溪洲部落的地理學

看板Geography作者 (欲蒼穹)時間17年前 (2008/05/01 13:10), 編輯推噓10(10034)
留言4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0 (看更多)
這裡本想回覆f大的回文,但想想接續你上篇的回文,可能會讓版主難管 :p 所以就暫且不回你文,畢竟東西你的一些提問可以查詢的到。 在釐清抗議者和弱勢團體上溪洲部落的抗議跟違建拆房抗議 背後原因不大相同 自己行文間已經講的很清楚。 再談只是觀念上的不同,至於看到一些文後貧民窟的指正的確自己誤失, 嗯,確實使用貧民區的論述應該小心,謝謝您e大。 關於社會制度排除下的弱勢者,已經有很多社會學者談論很多。 背後過程不是單純隔離就指排除,f大文中談的似乎還是只於重為什麼集中特定空間 而忽略了背後那塊社會脈絡驅動的過程。 行文間所持的脈絡觀點,大多並非自己主觀上的經驗,或許f大較不瞭解我的脈絡。 Castells資訊社會第三卷 千禧年之終結,我想能補充原文開始的社會制度排除概念 f大或可就理論架構上點出我不足地方,真是感恩。 另外,回顧最原文只是想透過溪洲部落的背後的問題想一一檢視, 會扯到談樂生這議題 討論串也把溪洲部落光芒蓋過去 是我始料未及的 囧~ 根本不是要談樂生阿~~~~~~~~ 我只是想強調社會事件背後蘊含的資本利益脈絡,所引發的社會排除、人權爭議而已 不過個案爭議性難免會失焦,也麻煩版友回頭只檢視我討論串一、四篇(前述)即可。 我po這麼長,結果自己重點不見了 真是傷心...〒△〒 希望之後回的儘量還是 最開始的原始個案吧,不曉得為啥樂生會被扯進來。 原文完全沒提到阿 > < 真真謝謝大家的回文:p -- _ " ~ 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38.49

05/01 13:18, , 1F
不然原文轉到新店版好了,既然遷到國宅,就應該讓他們免
05/01 13:18, 1F

05/01 13:20, , 2F
繳管理費跟租金,不然5年內由政府補助費用。之後就自己出
05/01 13:20, 2F
※ 編輯: nickstarwind 來自: 140.122.238.49 (05/01 13:22)

05/01 13:22, , 3F
因為你不該把樂生給牽扯進來的XD
05/01 13:22, 3F

05/01 13:23, , 4F
每一件事都有其獨特性 是不能夠相提並論的:p
05/01 13:23, 4F

05/01 13:23, , 5F
新店附近應該還有國宅
05/01 13:23, 5F

05/01 13:26, , 6F
我覺得還是要看部落的人在哪工作 再來決定他們的住所
05/01 13:26, 6F

05/01 13:26, , 7F
總不能因為要搬家所以得要把工作辭掉吧:p
05/01 13:26, 7F

05/01 13:27, , 8F
況且距離與交通便利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兩個因素....
05/01 13:27, 8F

05/01 13:27, , 9F
當然 就我們而言 搬家與辭工作沒有所謂的因果關係
05/01 13:27, 9F

05/01 13:28, , 10F
可是就那些部落的人而言 或許他們會認為省車錢也很重
05/01 13:28, 10F

05/01 13:29, , 11F
要 因為他們所能獲取得到的薪資有限....
05/01 13:29, 11F

05/01 14:28, , 12F
我覺得找水利專家證明原居住地沒有妨礙行水之虞
05/01 14:28, 12F

05/01 14:29, , 13F
讓道路拓建與居民就地居住皆能可行的方案
05/01 14:29, 13F

05/01 14:30, , 14F
就讓遷建顯得沒有任何公正力了
05/01 14:30, 14F

05/01 14:31, , 15F
需要遷建的理由到底是行水區還是為了道路拓寬?
05/01 14:31, 15F

05/01 14:32, , 16F
如果是後者,只要能證明此地居住沒有問題就有足以對抗理由
05/01 14:32, 16F

05/01 14:57, , 17F
3670 妳寫的 今天溪洲部落只是另個樂生療養院的縮影
05/01 14:57, 17F

05/01 15:08, , 18F
F大跟A大不要再把話題扯回樂生了啦~那不是重點...
05/01 15:08, 18F

05/01 19:32, , 19F
樓上的 不是我們先扯到樂生上 是別人....
05/01 19:32, 19F

05/01 21:20, , 20F
那個別人看來是指我,F大你有清楚我原文的東西嘛?
05/01 21:20, 20F

05/01 21:21, , 21F
我談的是整個社會脈絡的事情 不是個案本身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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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1:21, , 22F
今天因為行文一句話 被你無限放大 導致討論串失焦
05/01 21:21, 22F

05/01 21:23, , 23F
原文八頁文章若真有仔細咀嚼瞭解 提的該是理論對話
05/01 21:23, 23F

05/01 21:27, , 24F
即使一句提到我的想法 是我個人觀點 也請您關注最初
05/01 21:27, 24F

05/01 21:30, , 25F
提的六點問題 而不是讓您宣導您對樂生的觀點 謝謝
05/01 21:30, 25F

05/01 22:03, , 26F
我了解你的東西 但你也不該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
05/01 22:03, 26F

05/01 22:03, , 27F
混在一起對你來說沒有好處 因為他們的關聯性根本沒有!
05/01 22:03, 27F

05/01 22:22, , 28F
學問越到深處 越難斷言絕對 但還是謝謝您的見解討論
05/01 22:22, 28F

05/01 22:22, , 29F
希望不要再持續失焦 原文提出討論議題才是想交流的^^
05/01 22:22, 29F

05/03 11:50, , 30F
放大絕喔 f大對你客氣了
05/03 11:50, 30F

05/03 22:45, , 31F
N大談的是較深層的制度背後的資本問題,個人觀點比較認同
05/03 22:45, 31F

05/03 22:45, , 32F
此外樓上的夠了吧,理智點不需要這樣煽情...
05/03 22:45, 32F

05/03 23:17, , 33F
煽情@@ 是誰把兩件事混在一起還裝傻
05/03 23:17, 33F

05/04 16:29, , 34F
樓上講話請注意自己語氣 ^^^^ 是否失當!!
05/04 16:29, 34F

05/04 16:31, , 35F
本文及推文我也講得很清楚 該思考的是政策制度背後
05/04 16:31, 35F

05/04 16:32, , 36F
過於注重資本利益的考量 該批判的是這樣的勢利觀念
05/04 16:32, 36F

05/04 16:33, , 37F
至於另個樂生例子 什麼混再一起談? 原文有做比較一起
05/04 16:33, 37F

05/04 16:35, , 38F
檢視嘛? 混在一起一句 原文溪州部落提的議題你放哪了
05/04 16:35, 38F

05/04 16:37, , 39F
整個討論串下來 即使F大提出的問題 或許我不能同意
05/04 16:37, 39F

05/04 16:38, , 40F
但我欣然接受不同看法 而目前看來你只有在推文後
05/04 16:38, 40F

05/04 16:40, , 41F
用強烈語氣表達你自己不想接受與你差異觀點。
05/04 16:40, 41F

05/04 16:43, , 42F
裝傻不是我個人特質 畢竟常上ptt回覆你對我的認識
05/04 16:43, 42F

05/04 16:48, , 43F
似乎不是生活中的重要大事 出口發言請還是請您多斟酌
05/04 16:48, 43F

05/05 01:02, , 44F
喔抱歉 我不該用用裝傻這字 ;此外建議您兩個分開叫好
05/05 01:02,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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