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果將MMORPG的職業這樣分類不知如何
看板GameDesign作者AmosYang (Omoide wa Okkusenman!)時間14年前 (2011/04/11 03:18)推噓8(8推 0噓 9→)留言17則, 7人參與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yoco315 (眠月)》之銘言:
: 推 AmosYang: 的確,與其說這種設計是 *提昇* 玩家的互動程度 04/10 19:23
: → AmosYang: 倒不如說是 *強制* 玩家去互動; 這像是導演設定規則 04/10 19:23
: → AmosYang: 要求演員照劇本演出; 而非玩家自願的行動 04/10 19:24
: 推 ddavid:MMORPG我還是相對比較不喜歡職技系統,選了哪個職業你就一 04/10 21:40
: → ddavid:定只能做哪些事這種強迫分工方式常常都限制了很多好玩的玩 04/10 21:42
: → ddavid:法。 04/10 21:42
: 推 ddavid:不過要說到Mabi那種所有技能都能靠無限轉生加上花時間花資 04/10 21:46
: → ddavid:源練滿的系統也不是最理想的就是,我個人覺得總合還是應該 04/10 21:47
: → ddavid:有個上限就是,不然到最終就變成人人都練到全能,就又沒分 04/10 21:47
: → ddavid:工可言了XD 04/10 21:47
: 推 AmosYang: 我認為“允許合作”與“強制分工”之間有相當微妙的差異 04/11 02:30
(重炒這盤冷飯,作個整理 :D)
我認為“允許合作”與“強制分工”之間有相當微妙的差異
適度地限制單一玩家的能力的確可以鼓勵玩家互動
但過分的“強制分工”則是迷失在“複雜度→變化性→趣味性”這個錯誤觀念下的產物
以籃球為例,它用兩條 *簡單易懂+容易監督* 的規則來限制單一玩家的能力
1. 持球移動時必須要運球
2. 持球移動結束後,不能直接再開始運球
玩家在經過短期的 trial & error 後會發現合作 (傳球/走位/卡位) 帶來的強大優勢
就算每個玩家在規則上都是“全能”
(投籃、運球、傳球、搶籃板…每個人都可以作這些動作)
但在中等程度以上的對戰裡, 玩家會 *自動自發* 地開始合作 (互動)
這是“允許合作”而非“強制合作”的一個很漂亮的例子
進一步說,我認為若想要鼓勵玩家互動的話,應該儘量從遊戲內容 (關卡、任務) 著手
而非在遊戲規則上綁定互動的方式 (且,人愈多的遊戲,規則最好就愈簡單)
(易言之,這就是導演與遊戲設計之間的差別
導演的目的是讓演員照劇本演出導演心中理想的戲
遊戲設計則是提供些許的引導與規範,讓玩家自己去演出他們覺得有趣的戲
不這樣作,就不叫 遊戲 了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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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40.140.129
※ 編輯: AmosYang 來自: 24.40.140.129 (04/11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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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