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你們幹嘛一直強調方仰寧毀約驅離啊?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引述《after1 (TJ兔子)》之銘言:
: : 這個最重要重要的嗎?
: : 方答應當時不驅離,難道以後都不能驅離嗎?
: 如果方4/10沒驅離, 那就繼續擺著就好,
: 了不起跟蔡喬一喬, 請他先縮減規模個幾天,
: 畢竟公投盟在那邊的規模也從來沒有大到會礙事過。
: 這就是為何有人認為方的驅離是上面指示。
: : 我要是689聽到這句話,我也只會想:「此一時彼一時阿」
: : 而且一直強調驅離只會讓人誤解,
: : 誤解為公投盟是在立院內被驅離的。
: : 就連我都快被弄糊塗了,
: : 強調這倒底有什麼好處阿...
: : 要我說,重點完全在黑名單違憲吧...?
: 都是問題啊。一個警察局長說話不算話,
: 那以後再有群眾運動, 他出來喊話還要不要聽?
笑話 誰規定局長承諾的不能推翻?
隨便他的上級下令該滾蛋還是要滾蛋阿
就算他的上級沒下令 他要趕人還是可以趕人阿
誰說不行?? 群眾可以選擇不要相信阿
反正白目違法 去衝行政院之類的警棍大棒打出來不就好了
當時白狼來 警察組人牆保護根本不用
讓他們跟學生接觸不是很好嗎??
真是苦了警察了 相當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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