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你們幹嘛一直強調方仰寧毀約驅離啊?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TJ兔子)時間11年前 (2014/04/13 00:22), 11年前編輯推噓3(4139)
留言44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這個最重要重要的嗎? 方答應當時不驅離,難道以後都不能驅離嗎? 我要是689聽到這句話,我也只會想:「此一時彼一時阿」 而且一直強調驅離只會讓人誤解, 誤解為公投盟是在立院內被驅離的。 就連我都快被弄糊塗了, 強調這倒底有什麼好處阿... 要我說,重點完全在黑名單違憲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29.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19738.A.360.html

04/13 00:23, , 1F
重點是黑名單沒錯啊
04/13 00:23, 1F

04/13 00:23, , 2F
啊那些人是自發路過的 口號沒先喬好嘛
04/13 00:23, 2F

04/13 00:24, , 3F
沒違憲 起碼在大法官解釋後的過渡期間 集會遊行法依舊適用
04/13 00:24, 3F

04/13 00:26, , 4F
有人真的看不懂 在底下一直推文阿
04/13 00:26, 4F

04/13 00:27, , 5F
違憲的部份立刻失效吧...不然可以聲請國賠了
04/13 00:27, 5F

04/13 00:27, , 6F
其實方還不算有毀約 但違憲嫌疑是確定的
04/13 00:27, 6F

04/13 00:27, , 7F
律師都跳出來說違憲,黑名單違反憲法人民擁有集會遊行的自由
04/13 00:27, 7F

04/13 00:28, , 8F
有違憲啦 都討論那麼多篇了怎麼還有人說沒違憲
04/13 00:28, 8F

04/13 00:30, , 9F
就有個人在扯大法官過渡期間 就算有集遊法 他還是違憲
04/13 00:30, 9F

04/13 00:32, , 10F
別說渾話了 大法官解釋下就是有法律過度期適用的情形
04/13 00:32, 10F
我們先別扯大法官,就當他什麼話都沒說。 在舊的集郵法底下,也沒有授權警察能用黑名單的方式禁止任何人申請路權 為什麼? 因為路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力,也是一種公權 你警察要自己把黑名單記在心底不講出來我沒意見, 以後她來申請你可以做做樣子假裝審查然後不放過那還沒違法 公告出來就真的是方仰寧腦袋有動了。 你有看過警察可以自己判「褫奪公權終身」嗎?

04/13 00:32, , 12F
看看當初方仰寧是如何欺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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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32, , 13F
現在就是合不合法的問題 集會遊行法就是合法 起碼現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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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fter1 (220.137.129.87), 04/13/2014 00:39:06

04/13 00:33, , 14F
在過渡期間就可以 "違憲"為理由違法 那也不用啥過度期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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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34, , 15F
不要再用神邏輯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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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35, , 16F
有人還真的看不懂文字 拼命執著集遊法這一點而已
04/13 00:35, 16F

04/13 00:36, , 17F
有人還再以大法官的解釋自打嘴巴 明明就說有過渡期間
04/13 00:36, 17F

04/13 00:36, , 18F
還堅持違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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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37, , 19F
按大法官解釋遵守法律有這麼困難?
04/13 00:37, 19F

04/13 00:38, , 20F
真的在硬凹 用集遊法來看 警察的公告是有問題的
04/13 00:38, 20F

04/13 00:41, , 21F
那你說說看是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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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41, , 22F
集遊法的哪一條有問題 請說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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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42, , 23F
來看看是誰在硬ㄠ
04/13 00:42, 23F
你有聽到我說的是"授權"嗎? 意思是說,法律沒講的公權力就不能做啦 ※ 編輯: after1 (220.137.129.87), 04/13/2014 00: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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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根本就沒權力在限制特定人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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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44, , 25F
我在跟B版友討論 集遊法哪一條 的問題 謝謝
04/13 00:44, 25F

04/13 00:45, , 26F
請不要轉移焦點 請明示警察是違反了集遊法哪一條 ?
04/13 00:45, 26F

04/13 00:45, , 27F
現在 或是 未來的申請中 分局根本沒被賦予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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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46, , 28F
請問是集遊法哪一條說的 不要扯別的
04/13 00:46, 28F

04/13 00:46, , 29F
我才想請問你,警察是依哪條法律製作黑名單咧...
04/13 00:46, 29F

04/13 00:47, , 30F
你還沒回答問題 就要我回答你喔 ?
04/13 00:47, 30F

04/13 00:48, , 31F
算了 你連法律都不去細讀 這樣的討論也沒啥意義
04/13 00:48, 31F

04/13 00:48, , 32F
我已經說啦: 執行公權力的原則是: 法律沒寫的就不能做
04/13 00:48, 32F

04/13 00:48, , 33F
所以問題不再違反哪條
04/13 00:48, 33F

04/13 00:49, , 34F
問題在他是依哪條製作黑名單?
04/13 00:49, 34F

04/13 00:49, , 35F
笑死 警察根本就沒有這權限 是要寫在哪條
04/13 00:49, 35F

04/13 00:54, , 36F
不去看法條 又不想遵守法律 很簡單就兩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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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55, , 37F
推翻法律 或是被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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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55, , 38F
我才要笑死呢.... 真是反智...
04/13 00:55, 38F

04/13 00:59, , 39F
真是反智阿 警察根本沒被賦有這權力 還聽不懂
04/13 00:59, 39F

04/13 01:00, , 40F
重點可是 他擅自限制了特定人以後集會的自由
04/13 01:00, 40F

04/13 01:01, , 41F
此原PO都寫出重點了 你還裝作沒看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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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01, , 42F
警察依據社會制序維護法驅離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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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02, , 43F
回rodion 真要說警方是用集遊法11條 但引用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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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13, , 44F
大法官釋字445
04/13 03:13,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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