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我支持動不動就上街頭路過!
有板友提到 萬一有不良分子混入 刻意滋事造成損失怎辦
容我再跳針一次
"不平+ 群眾=失序, 這是千年恆等式, 你不應該只看到=號後面的失序"
"風險各擔 責任各負“
今天要去抗爭 就也要被莫名其妙害到打到頭的心理準備
想好了再出門
行政院我也有去 也差點被打到 後來看到被盾剁的畫面我也很怒
但我討論學運問題從來沒有focus在上面 因為我知道那是失序 不是最重點
另外也對台灣的群眾暴力太有信心了
抗個議要顧慮社會觀感 分貝量 附近商家業績影響 期中考會不會過 警察兒女心情
的和平社會 不太會出什麼大規模死傷 每年酒駕 違規的車會致死多得多了
你有聽過靜坐的幾千人同時喊”坐下!“”不要扔東西!“的那種震撼感嗎?
台灣人溫良恭儉讓跟自律到一個匪夷所思的地步
說真的 胖胖中年啤酒肚跟年輕斯文眼鏡哥警察
對付台灣人已經綽綽有餘
※ 引述《Wilson (威爾森)》之銘言:
: 大學的時候我打壘球, 學長告訴我, 當裁判對爭議球判處對你不利時,
: 不管誰對誰錯, 不管你看得清楚不清楚, 你就是要衝上前去理論, 靠夭一番,
: 裁判可能不會理你, 也可能認為你有理, 但他不願改判,
: 不管怎樣你就是這樣去做, 下一次爭議球,
: 他就有比較大的機率做出對你有利的判決, 我那時以為, 比賽不是靠球技嗎?
: 用這種方式是否有失正當了?
: 出了社會我才懂了, 在人吃人的真實世界, 唯有不斷抗議, 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 至於用什麼抗議? 我百分之百支持所謂“動不動”就上街頭
: (當然抗議的方式有很多種, 但我要講的是上街頭的正當性),
: 大學曾經旁聽過一個教授的課(最近有點紅, 就不提哪位了)
: 他告訴我們遊行的重要性, 因為最直接, 最低成本,
: 試問一個目不識丁, 經濟弱勢的一群人要如何抗議? 打官司? 買媒體廣告?
: 印傳單到處撒? 你說上網最方便啊!阿不用買電腦, 付網路費逆?就說他目不識丁了厚!
: 這就是為何憲法要保障人們集會遊行的最終目的
: 那你說“丟冥紙”“噴漆” “叫囂” “丟東西”這叫正當的遊行喔?
: 我稱這些叫“失序行為”, 群眾會有失序行為,
: 執法單位也一樣會有失序行為(例如拍肩膀), 只要人一多, 場面就會失序,
: 但你因為產生失序的可能, 就認為不應該上街頭?
: 飛機掉下來死幾百人,
: 倒霉的話還害地上的人遭殃, 難道你就不搭飛機了?
: 我真的要說, 不要看到一些新聞或斷章取義的畫面, 就老聚焦在失序行為上,
: 那根本不是重點, 應該把層級拉高來看問題, 為什麼台灣失去了法治?
: 有些人集會就叫”路過”合法, 有些人就被舉牌驅離?
: 為什麼警察可以違憲永久取消別人申請集會遊行的資格?
: 法律是隨人解讀的嗎?
: 另外也不是局長的女兒寫個親情文就可判定是非對錯,
: 誰無父母誰無屁股? 那公堂之上大家都來比作文就好了呀!
: 應該是, 全部照法來, 我有權, 你就不能趕我, 你也不能莫名其妙收回我的權利,
: 有人失序, 你儘管就抓起來, 遇抵抗, 你就照比例原則逮捕~~
: 這很公平, 大家各負風險, 各擔責任
: 另外你以為警察怕的是遊行?錯了, 他真正怕的是失序行為, 幹嘛增援? 幹嘛拉下鐵門?
: 如果你只要在外面吵吵叫叫完走了就沒事, 他也樂得輕鬆, 不然噴漆的,
: 公然侮辱的, 丟東西的怎不立馬全部現行犯抓起來?
: 因為他們怕的是會引起更大的失序反彈啊, 警察如此,
: 更何況是存心破壞法治的幕後黑手?
: 告他? 他勝算比你大, 塞爆牠電話信箱? 牠耳朵長毛,
: 因此站出來展現群眾的力量, (不見得真的要展示失控的破壞力) 才是有用
: 遇不平, 三不五時出來火力展示一下, 才能有效嚇阻想亂搞的人
: 不平+ 群眾=失序, 這是千年恆等式, 你不應該只看到=號後面的失序,
: 你應該要問, 到底誰, 哪些人不努力讓這等式解構,還不斷去增強它,
: 這才是值得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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