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我支持動不動就上街頭路過!
原文恕刪。我也想來附和原PO,第一次本版發文,排版請見諒。
FB好讀版:https://www.facebook.com/Selen.L/posts/10202508164357763
這篇黃哲斌http://ppt.cc/FCVR,又完全道出了我的想法。
在下面的留言,他提到:
「我們這社會的保守程度有多高,而這場社會改造運動有多麼艱難。」
是啊...對於昨晚的事件,我只認為這是一個社會運動的副產品,
你若是問我對這場「路過」有什麼看法,我只能說:
這很正常啊!如果總是被雙方的立場綁架,
我認為根本無法跳脫過去我們對於民主的認知。
很多聲音有關
「千萬不可得罪這個國家的年輕人,為了訴求他們可以立馬變成流氓和瘋子,
而這些人正是這些日子你參加公民正義活動所跟隨的帶領者及同伴。」
「變調的民主,破壞正義本質。」
「就算有人違憲,民主就可以這樣給你們亂用嗎?」等簇繁不及備載之言論,
我其實蠻想問,如果民主不能這樣用,那還要怎麼用?
大家都想要安定不要有動亂、不想要有人受傷、不喜歡流血衝突,
只要安安穩穩的吃著「穩定發展」這塊人人都想吃的大餅就好,
請問過去這幾十年來,我們吃著這塊大餅的下場是什麼?
人對於衝突的解決能力向來很弱,
所以看到衝突就排斥、就想逃避,只會去挑誰對誰錯...
但我昨晚說了,即使台灣很多法律都還有許多缺失,
但在你們引以為傲的法治社會裡,只有誰錯多或錯少,
反正事情結束,大家各自來承擔各自的過失就是了,
兩邊護航有什麼用?照樣挑起對立啊不是嗎?
我從來不認為替方局長說話就比較高尚、但我也不認為八六的言論就值得推崇;
打親情牌最不智,方局長的女兒犯了跟江宜樺夫人一樣的錯,
像我有時候也想投訴縣長信箱關於社工的問題啊,
我老公替縣府扛了那麼多爛個案,常常要背著立委、上新聞的壓力,
一個環節沒弄好,犧牲的都是社工的離去,
而不是上級對制度的檢討、媒體不實的負責......
但我知道投訴也沒屁用,因為這就是這個位子的難處,
今天我老公領縣府薪水,他就要坐的起這個位子,好壞都要擔,
所以有時候與其出來幫家人講話,不如想想是否講的話反而害了他,
有些事只能想不能做啊。
所以,這個位置有多辛苦,大家都知道,
先不論社運人士長期與方局長交涉下認為他是個雙面人之類的評價,
也不論八六過去參與多少社運、
他嗆聲的言論是引自於歷史上的哪個事件、他有多少委屈,
我認為用一個理所當然的心態去看社會運動,
社會才有改變的可能,而不是只會靠杯:
我就是討厭看到混亂!
我就是討厭看一群人在那邊髒話滿天飛還把它合理化!
我就是討厭這群人口口聲聲拿著民主自由的擋箭牌去做不理性的事!
請記住,所謂的民主自由,就是包含了你想要的和你不想要的,
你如果承認你是這個社會的公民,你也要坐得起這個公民的位置,
就是好壞都要擔,沒有所謂好的你全拿、壞的我都不要這回事。
318至今我學到一課,就是「公民不服從」的精神,
我認為只有從這個層面去思考,才能跳脫我們原本的思維,
才能跳脫過去我們所謂法與不法的框框;
社會不應該再如過去般保守,看到眾人的各種抱怨,
我只能說這個過程是一個成長的陣痛期,你再不喜歡也得要一起走過,
即便你心中有立場,你也要同時站在對方的立場想;
有苦一起當、有福一起享、有過錯一起承擔,
民主的過程不是比賽,不要論輸贏,譴責任何人都無濟於事,
在德國的友人跟我說:做我們能做的事,就是幫這個社會一個忙。
所以,如果各位想要改變這個社會,就實際走出去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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