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只想知道真相-關於魏揚先生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迷思)時間10年前 (2014/04/11 15:1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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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文稿 讓我想到一個有趣的事實: 1911年 孫文再美國的報紙上看到武昌起義的消息 於是匆匆趕回中國 1925年病逝 被尊稱為中華民國國父 科科 陽陽奪權失敗 ※ 引述《sandorsandor (sandor)》之銘言: : 這位弟兄,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 為你身在台灣,我們的台北地院會發新聞稿解答您的疑惑 : 本魯重點節錄,照抄如下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 有關被告魏揚因妨害公務等案件,經檢察官於民國103年3月24日聲請羈押,本院公告裁定 : 主文:「聲請駁回。」理由如下 : 被告固於臉書張貼:「抱歉我知道這樣動員很不負責,但請願意的朋友來行政院聲援,多 : 來一人,就必須逼警方多派三個人清場,之所以佔領行政院,除為立法院夥伴舒減壓力, : 更是讓馬政府看見人民的決心」等語, : 然其張貼之時間係103年3月23日晚上9時許,已與檢察官所指群眾佔領行政院之時間即晚上6時許有相當之間隔,且依其用語,亦僅能認被 九點發文, 實際行動是六點開始 : 告曾呼籲民眾前往行政院聲援,到場表達反服貿之訴求,尚不能認係被告有何謀議聚眾妨 : 害公務,或煽動他人犯罪之行為。至被告之友人陳慧元之臉書固貼有「佔領行政院,場控 : 是魏陽,請大家聽他的」等語,然其張貼之時間係103年3月23日晚上11時許,且依其語意 十一點取得場控 : ,亦僅能認被告為現場之控制者,然被告究係行政院業經佔領後方進入行政院控制現場, : 或係由其控制現場群眾佔領行政院,已有疑問,且現場控制或為秩序之維持,或為主要發 : 言人,實難僅憑「場控」一詞,即認被告即為佔領行政院行動之主導或指揮者。 : 另外,尚有被告未指導群眾如何對付警方。其他群眾均陳述非受其指使之理由。 : 當然,這些是沒有羈押的原因必要的理由。但如非檢方可以更進一步的提出新事證 : 否則謀議聚眾妨害公務,或煽動他人犯罪之行為很難成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50.200.6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00732.A.6E8.html

04/11 15:19, , 1F
7點半吧 當時我人在現場
04/11 15:1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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