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果服貿是行政命令,那還是黑箱嗎??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落花殘酒)時間11年前 (2014/03/25 11:5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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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行政命令 當然不會是黑箱 畢竟行政命令的制定本來就是行政院的職權 問題在於 依「我國」行政程序法150條規定 當行政命令涉及不特定人民就具體事項所為抽象規範 此時必須要有法律授權 福貿 既要公平競爭自然會限制人民的權利(例如大陸企業在台金融業的持股比例) 就必須要有法規授權 但是很明顯 今天沒有哪個法規授權服貿 甚至服貿內文也沒有 本協議內容依 XXX法第幾條所制定 的字眼 因此欠缺授權母法的服貿 就算被認定是行政命令 也是一個違法的行政命令 拜託經濟部長不要再畫虎爛了!!!! ※ 引述《Prestige (麵包師路非)》之銘言: : ※ 引述《poopooyou168 (CC)》之銘言: : : 行政命令是由機關自己去訂定 : : 然後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 : 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視為已審查 : : 展延以一次為限 : : 之前有在爭議到底是條約案還是行政命令 : : 但由於對方是中國,所以目前大多數已經認為可能是行政命令 : : 那這樣我怎麼看似乎算是正當的法律程序耶... : : 想請問一下各位黑箱的點在哪??? : : 還請各位指教一下~感謝!! : 既然講到這個 就順便釐清一下好了 : 因為伏冒只是ECFA架構底下的協議 : 按照立法院慣例這種東西是用都備查案 : 但因為涉及到國家重要事項 : 所以藍綠黨團協商 把備查案改成審查案 : 可是國民黨畢竟是多數 就算改審查案 伏冒也一定會過 : 所以民進黨就開始拒不審查 只要不審 就沒有過的一天 : 於是國民黨某立委斧底抽薪 : 以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 3個月未審視為已審查 宣布通過 : 民進黨將計就計 乾脆說這是黑箱 : 這就是黑箱的由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69.152

03/25 12:0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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