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服貿-居留權與移民 探討
本魯對服貿-居留權 其實不是很懂
所以想跟各位請教
根據我國身分證的申請流程:
具備居留權後,居留滿一定期間後【自核准居留之日起,連續居住1年;
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
再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取得臺
灣地區定居證後即可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設立戶籍登記及申領國民身
分證。對於有身分證的人就具備公民權也就是投票權。
分析服貿協定居留權,凡投資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台,每增加投資
50萬美元,可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得超過7人。可以讓該產業的大陸公司
,以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專家這三種角色即可取得在台灣的可無限次延
展的三年居留權。
如此一來,若有推廣力量鼓吹來台工作取得居留權進而取得台灣公民資格。
長期特定人口流入,派出自己人馬角逐或支持親近人士是否可能左右我國
投票結果?到時一切的民意是否會有所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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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結婚可以取得台灣籍 [取得公民資格]
小孩可以取得台灣籍也可以依親吧[所得公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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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q05 來自: 210.209.139.213 (03/24 16:29)
※ 編輯: qq05 來自: 210.209.139.213 (03/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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