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服貿-居留權與移民 探討
共 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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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rtOonCow (Cow)時間11年前 (2014/03/25 12: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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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大. 您好,這在服貿特定承諾表裡有說明.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雇用滿一年......". 此說明是否已代表跨國企業的定義?. 另因為服貿本文有許多名詞,並未附註或說明可參考定義之法律條文辦法. 在實務上是會援引其他辦法?或者是僅限服貿本文進行解釋?. 小弟非法律專

推噓0(5推 5噓 64→)留言7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ctor3099 (victor3099)時間11年前 (2014/03/24 20: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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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搞錯什麼???. 你拿戶籍法仍然沒改變跨國企業的門檻. 而且列法條請列清楚. 戶籍法第15條.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ꀊ一 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後,經核准定居。ꀊ二、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或回復國籍後,經核准定居。ꀊ三、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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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推 2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ara (衝...)時間11年前 (2014/03/24 19: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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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第15條].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 三、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 四、在臺灣地區合法居住,逾十二歲未辦理出生登記.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施行的國籍法並沒把對岸中國人當成外國人. 也就是說不認為是國與國的關係,所以不適合引用國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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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ctor3099 (victor3099)時間11年前 (2014/03/24 18: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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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到底要傳多久?????. 某鄭教授懶人包看不懂服貿條文. 不是法律專業不怪他. 但其他反服團體的法律人士也沒看懂明顯有問題吧. 以下節錄原文:.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 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 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這是唯一能次數無限制延展的. 要"跨國企業"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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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6→)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ston6942 (我的媽呀~~)時間11年前 (2014/03/24 17: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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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必須要全文截錄唷,否則會讓人看的很模糊!!. 關於這條~我倒是頗有意見. 雖然大陸土豪,紛紛取得濟州島或夏威夷的人異常的多!!幾乎6成都是大陸人~. 對於~移民台北自然不放在眼裡呀~. 但是-大陸是對統治台灣是有野心的,這點不可否認吧!!!!!. 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是中國人固有傳統不是嗎
(還有9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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