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學生靜坐

看板FJU-Laws93作者 (神仙難救無命客)時間15年前 (2008/11/11 23:53),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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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恕刪 噁...基本上修改集會遊行法讓它成為報備制是不分藍綠都讚成的 什麼?你不相信我的話? 請看http://lci.ly.gov.tw/doc/communique/final/pdf/96/48/LCIDP_964802_00016.pdf 第21頁 第四項 背景:紅杉軍之後 四、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現行「集會遊行法」所訂定之內容規範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十 四條所付予人民合法之集會自由權;也違背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人民所擁有之言論、講學 、著作及出版等基本自由權。為保障中華民國憲法所付予人民之集會、遊行等合法權利, 回復人民所擁有集會、遊行之基本自由權,建請將現行之「集會遊行法」予以廢止,請公 決案。〔本案經變更議程,由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為本次會議討論事 項第4案。 【經在場委員199人,贊成者107人,反對者9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 果名單附後(六)】 決議:交黨團協商,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廢止集會遊行法由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討論事項第4案通過」部分 贊成者:107人。 張昌財 羅世雄 郭素春 徐少萍 曾永權 陳進丁 蔡 豪 傅饣傅 趙良燕 雷 倩 張碩文 林正峰 盧秀燕 曹爾忠 顏清標 張麗善 馮定國 劉憶如 沈智慧 鍾榮吉 孔文吉 曾華德 劉盛良 陳秀卿 蔣孝嚴 羅明才 丁守中 吳英毅 陳根德 黃義交 柯淑敏 吳清池 林惠官 陳 杰 吳志揚 侯彩鳳 章仁香 楊瓊瓔 蔡正元 帥化民 朱鳳芝 吳育昇 廖國棟 蔡勝佳 李鴻鈞 劉文雄 周守訓 楊麗環 張慶忠 洪玉欽 廖婉汝 蔡家福 楊仁福 林鴻池 伍錦霖 林正二 鍾紹和 鄭金玲 呂學樟 賴士葆 黃健庭 劉銓忠 費鴻泰 翁重鈞 林滄敏 謝文政 林益世 江義雄 李復甸 黃志雄 許舒博 王昱婷 李復興 江丙坤 吳光訓 李慶安 林郁方 林德福 陳志彬 謝國樑 陳朝容 蘇 起 白添枝 孫大千 黃昭順 李嘉進 李慶華 潘維剛 高思博 邱鏡淳 徐中雄 洪秀柱 江連福 李紀珠 曹壽民 葉芳雄 林南生 黃德福 吳松柏 何智輝 林淑芬 吳敦義 朱俊曉 蔡錦隆 林建榮 紀國棟 柯俊雄 反對者:92人。 曾燦燈 郭林勇 林志嘉 黃適卓 廖本煙 羅志明 盧博基 王 拓 柯建銘 王淑慧 王幸男 賴幸媛 陳銀河 劉寬平 黃宗源 尹伶瑛 湯火聖 林育生 趙永清 李明憲 何敏豪 鄭朝明 林文郎 尤 清 蔡啟芳 林重謨 李俊毅 彭紹瑾 賴清德 許榮淑 唐碧娥 邱創進 余政道 葉宜津 林進興 魏明谷 黃昭輝 陳朝龍 侯水盛 王世勛 彭添富 謝明源 李鎮楠 藍美津 郭俊銘 張花冠 郭榮宗 杜文卿 郭玟成 林岱樺 洪奇昌 黃 誠 楊芳婉 郭正亮 陳金德 鄭國忠 高志鵬 蕭美琴 吳秉叡 張慶惠 莊和子 顏文章 陳憲中 王塗發 陳明真 黃淑英 高建智 吳富貴 薛 凌 田秋堇 莊碩漢 吳明敏 管碧玲 徐國勇 曹來旺 林樹山 許德祥 陳秀惠 潘孟安 黃偉哲 李昆澤 江昭儀 黃劍輝 林國慶 陳啟昱 沈發惠 蔡其昌 謝欣霓 林耘生 陳 瑩 鄭運鵬 王榮璋 棄權者:0人。 ------------------------------------------------- 再看看今日,反對的是誰,贊成的又是誰? 很明顯的背景互換對吧?!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集會遊行法是執政者的好工具,而在野政黨欲除之而後快 很明顯兩黨都知道是個爛法,只是身在不同的位子而又產生了不同的看法罷了 而且我不認為學生靜坐是有政黨色彩 畢竟我們偉大的 馬 英九先生的政見中,也是要把集會遊行法修改成為報備制的 又不相信嘛? 請看http://2008.ma19.net/policy4you/humanrights 第一條 既然大家都有共識了,那又有什麼好吵鬧的呢? 我想這個學運只是藉機要求馬政府實現競選政見罷了,沒有那麼多的陰謀論 既然籃營就像強雄說的:主辦單位/球評/裁判都是我的人了 那又怕啥呢? 憲法第十四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既然有自由,那為什麼要採許可制? 那最後,如果憂心集會遊行法採報備制會產生更動亂的後果的大眾們 我想畢竟 刑法第一條 都採無罪推定原則了, 怎麼會覺得一有人要上街頭發表心聲,就認為他們有暴動的疑慮呢? 而且如果產生暴動或傷亡的話,再用刑法去制裁就好了 何必疊床架屋再弄個集會遊行法來限制? --------------------------------------------- 無聊討個戰,因為集會遊行法說不可以主張共產主義 讓我有點憤慨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38.152

11/11 23:59, , 1F
基本權利都不是完全自由,符合23條情形都可以法限制
11/11 23:59, 1F

11/11 23:59, , 2F
當然審查密度會因基本權利不同而有所變化
11/11 23:59, 2F

11/11 23:59, , 3F
但我不認為許可制就是當然違憲就是了。
11/11 23:59, 3F

11/12 00:00, , 4F
現在問題我認為是出在法律文字不明確,跟有些東西
11/12 00:00, 4F

11/12 00:01, , 5F
不妥,但我不認為一定要報備制才算民主法治...
11/12 00:01, 5F

11/12 00:14, , 6F
那是當然,不過這畢竟是政治訴求,還是比較激進一點
11/12 00:14, 6F

11/12 01:54,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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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54, 7F
文章代碼(AID): #196QgN5y (FJU-Laws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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