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激烈運動45分鐘 可燃脂14小時

看板FITNESS作者 (蔡頭錯了嗎?)時間12年前 (2011/09/04 12:4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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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hl (選擇)》之銘言: :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_id/69311/IssueID/20110904/page/1 : 新聞內容: :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美國北卡羅萊納州阿帕拉契州立大學學者尼曼領導團隊,找來10 : 名22-33歲的男子,進行腳踏車運動測試,要求他們進行45分鐘的腳踏車運動,結束後測 : 量消耗熱量,14小時後再測1次,實驗為期2天。結果發現,騎腳踏車45分鐘後,受測者平 : 均消耗519卡熱量,接下來的14小時中,又消耗了190大卡,顯示運動強度若夠,身體會持 : 續消耗熱量。 : 專家提醒,若想達成此效果,運動強度須達到流汗、體溫升高、心跳加快等條件。 這篇在前幾個月的聯合報附贈的new york times裡面有全文專欄 這份研究當然有對照組 對照組同樣是這10個人 但他們在第一天之中 完全不進行任何活動(除了吃飯以外) 然後對比他們在另一天加入45min的腳踏車 他提到的重點 有氧強度若能維持在70%以上 這個運動後消耗的情況才會比較明顯 不過原文也提到 對於運動後消耗這件事 目前學界正反兩極的意見都有 我想版眾也不必每份"英國研究"就直接打上問號 本來研究的結論就是一種參考 並不代表它就解釋了所有的事情 反正只要告訴自己 不要讓自己侷限在同樣的強度 若能跑快點就跑快點 能做重點就做重點 注意安全不要受傷 不要躁進 這份研究的結論或許也提供一個不錯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3.233 ※ 編輯: welb 來自: 115.43.3.233 (09/04 12:45)

09/04 13:23, , 1F
台灣媒體不但慢半拍....素質也令人質疑....
09/04 13:23, 1F

09/04 13:46, , 2F
我找到一則相關的原文http://ppt.cc/HkPr
09/04 13:46, 2F
文章代碼(AID): #1EOm8SUs (F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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